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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昌吉州党委第十四轮巡察20个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二)

昌吉日报 2022-11-23

十一届昌吉州党委第十四轮巡察20个
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二)

根据州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十一届昌吉州党委第十四轮巡察派出10个巡察组对州党委办公室(档案馆)、州人大机关、州政协机关、州党委宣传部、州党委政法委(法学会)机关、州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州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州党委老干部局、州党委机要保密局、州党史和文献研究室、州直机关工委、州审计局、州外事办公室、州团委、州科学技术协会、州工商业联合会、昌吉日报社、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准噶尔公安局等20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州党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整改要求。2021年5月份以来,被巡察党组织报送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巡视公开的要求,将分两期刊登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州党史和文献研究室

问题: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到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工作方面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专题学习少。

整改:建立完善中心组学习机制,完善《昌吉州党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昌吉州党研室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规范》。根据州党委的统一安排,室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学习的内容和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地方志工作专题学习活动,认真开展《习近平论党史和文献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重要论述选编》等学习,组织专题学习活动1次。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交流研讨活动。开展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史学习教育大会讲话精神”专题研讨2次。目前,室党支部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专题学习2次。认真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史学习教育大会讲话精神及中央、区州党委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和方案,将学习任务细化到每周。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发挥好领导班子成员的带头作用,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抓紧抓实。已投入资金1600多元购买《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四本必学书籍60册,开展集中学习10多次,集中研讨活动1次,与某印务公司党支部开展“学党史、强党性、办实事、志书进企业”、昌吉市某小学开展“学党史、强党性、办实事、志书进校园”为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各1次。

问题:重点工作统筹谋划不够。2018年以来,部分重点工作分工不明确,未将组织人事等重点工作纳入班子分工,科室内部工作人员职责不清,各项工作开展不均衡。

整改:按照工作部署和安排,及时将重点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分工之中进行梳理细化,确保每一项重点工作都有分管班子成员抓好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进一步厘清科室内部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岗位职责进行合理分工,确保每项工作均有具体责任人负责落实。根据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人员的状况,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将重点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分工之中进行梳理细化。厘清科室内部工作职责和任务,重新拟定科室和人员分工,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和奉献精神。对近期的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责任、推进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学习传达和研究部署。

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意识不强,2017年以来仅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部分党员纪律意识不强,上下班迟到早退及不履行请假手续的现象较多。

整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相关知识进行学习,切实提高党员的纪律意识。开展了巡视巡察工作专题学习1次。按照新修订的《昌吉州党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对机关干部考勤情况进行每月一汇总,每季度一通报、公示。对干部不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迟到早退、不履行请假手续等违纪情况,按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并将考勤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依据。

二、州直机关工委

问题:未建立有效的退休党员管理制度。协助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问题不主动,致使部分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交纳党费不及时等问题久拖未决。

整改:积极与州老干党工委对接,就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下发《州直机关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措施》。以机关党建片组为单位,召开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了解掌握各基层党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情况,征求意见建议,针对部分离退休党员干部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等情况,督促党组织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将组织关系转至长期居住地所在党组织就近就地参加组织生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利用机关党建智能管理系统,下达了关于摸排统计单位离退休党员和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2项专项任务,并将离退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情况纳入到“五看四谈三指导”调研中,督促所属党组织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建立定期联系走访制度,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并按时交纳党费,对行动不便和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党员干部,采取送学上门、帮扶慰问等方式,送去党的关怀和温暖。

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示范领学作用发挥不够。结合岗位职责交流研讨的少,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研讨发言点评不深入,距离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有差距。

整改:组织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区、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观看昌吉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示范课,有力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2021年全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州直机关工委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集体学习研讨任务具体到月、责任到人,主要领导亲自审定理论学习中心组方案、主动带头研讨、对班子成员发言材料做到严格审核,确保做到发言结合工作实际、结合当前中心工作、结合个人思想认识,并主持学习、现场点评、提出要求,确保学习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6次,集体学习研讨4次。结合州党委宣传部下发关于中心组学习的相关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了昌吉州直属机关工委理论学习制度。

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将工委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等同于班子主体责任。

整改: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州直机关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和机关党建智能管理系统考核细则中,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州直机关工委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员会,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委书记每年分别向州纪委监委、全体党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立足岗位职责,精准制定了工委领导班子和成员2021年度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审议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征求了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和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意见,对两个责任“四张清单”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干部监督。

三、州审计局党组

问题:守正创新意识不强,“科技强审”对审计全覆盖的支撑作用未发挥。

整改:2月底制定了数据分析审计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场地、课程及47名参训人员均已准备就绪,待州党委组织部干训科批复后实施,进一步提高运用大数据核查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能力,推进审计干部提升计算机审计能力。已向州党委组织部援疆办申请1名具有计算机大数据审计和自然资源审计特长的援疆人才,州党委组织部已发布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公告,为我局引进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研究生,现正开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开展外送和跟班培训,制定县市审计干部跟班培训制度,目前已选派呼图壁审计局1名干部跟班培训3个月,后期将继续轮流选派县市审计干部到州审计局开展跟班轮训;已选派4名县市审计局长参加审计署在南京审计学院举办的县市审计局长培训班;选派1名业务骨干参加审计署为期1个月的计算机中级师资班;选派1名年轻干部参加审计署为期1年的工作锻炼;组织州本级及县市审计局58名审计干部参加审计署为期3个月的2021年度计算机审计初级网络培训班。已与州公安局、州营商环境中心进行沟通协作并初步形成数据运用共享机制,建立共享数据库。

问题:党组对党群工作不重视,业务、党建“一头重一头轻”的问题突出。专职党务干部配备不到位,党组织战斗堡垒、群团组织参谋助手作用未有效发挥。

整改:2月27日召开了自治州审计系统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3月18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对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已配备2名干部分别从事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内容,调整了党支部委员职责分工。严把关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已将3名递交入党申请书干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4名入党积极分子研究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机关工委备案。经请示州总工会同意,已于3月19日召开工会换届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3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名、女职工委员会委员3名,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主席、经审委主任、女工委主任。

问题:中层干部配备不足,年龄结构老化。

整改:切实加强干部配备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3月31日,局党组完成了13名干部的职级晋升和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配齐配强了11个科室负责人,18名科级职数,已配备15名,其中45岁以下12人。认真落实审计署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已协调对接组织、人社、团委等部门,计划引进研究生1名,目前正在报名中;已向州党委组织部、州团委申请引进援疆干部和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各1名,已调入1名专业审计干部,正在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干部工作能力和实际情况科学定岗,已对6名干部的岗位进行了调整,促进干部发挥各自特长。

四、州外事办公室党组

问题:对外友好交流工作停滞不前。2018年以来,友好城市间实质性交往少,对外交往以官促民效果不明显。

整改:积极推进“5+1”对外交往活动,重点开展与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及蒙古国的交往,为与上述三国首都杜尚别、比什凯克、乌兰巴托缔结友城做准备,实现缔结友好城市工作新突破。加大与已缔结友城间的交往力度,推动友协、昌吉市和阜康市外办通过信函、电话、微信、邮件等不同方式与已缔结友城开展交流,提升对外交往品质。今年重点开展与塔吉克斯坦杜尚别、哈萨克斯坦努尔苏丹及蒙古国科布多省、乌布苏省间友好交流合作。目前,已通过其他中介方式同塔吉克斯坦杜尚别市政府外事部门取得联系,获得了对应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为开展友城洽谈打通了渠道,已向杜尚别市发送了友城交往函件,正式启动交流合作,计划向蒙古国科布多省捐赠防疫物资。正在草拟昌吉州对外交流推介材料,计划翻译成英文和俄文版本后,通过线上方式向中亚五国及蒙古国推介昌吉州。

问题: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督促指导不力。

整改: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以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为重要抓手,做好党建工作。召开支委会议专题研究2021年支部工作,党组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州外办2021年党支部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各支委分工,责任落实到人。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讲评,每月一自查,每季一督查,确保不留死角。党组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州外办2021年党支部工作计划》,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内容纳入支委会学习,在3月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通过了党支部工作方案。

问题:党员干部管理不严,违纪问题频发。

整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不断增强遵守纪律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和约束自己。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纪律作风督查,针对内务管理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就单位制度执行情况、岗位履职情况等进行重点督查,做到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贯穿始终。深化“四必谈”活动,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五、州团委党组

问题:“四个不直接分管”要求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直接分管人事工作。

整改:修订完善《关于调整昌吉州团委领导班子和科室分工的通知》,规范党组会议流程,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汇报会议筹备情况,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指导工作,不断加强监督指导;对“四个不直接分管”的分工、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等进一步细化并明确,同时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公开。坚决贯彻落实好“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参加党组会议,主动接受监督,充分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限制不正当的用权,切实降低廉政风险。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向党员干部公开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情况,按期召开干部大会,强化领导公开述职述廉,开展民主评议,切实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整改。

问题:社会领域团建工作相对滞后,推动力度不够。

整改:研究制定《昌吉州团委社会领域团建“扩面、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1年重点在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昌吉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领域完成不少于100个团组织新建任务;将社会领域团建工作列入2021年度州团委重点工作运行方案,持续推进落实。帮助新建团组织规范成立,按照流程配齐班子,用好“智慧团建”平台,所有新建团组织全部纳入系统管理,确保团组织日常工作规范。已整理收集全州非公企业及社会组织已建党组织信息,并按各县市、园区、州本级进行了分类,积极开展各县(市)、园区、州本级社会组织建团情况摸排工作。目前,已整理收集全州非公企业及社会组织已建党组织信息。强化社会领域团干部业务能力水平,开展新建团组织互学交流活动,已完成团干部2期60人培训任务,切实强化对社会领域团组织建设推动作用。

问题:对团建工作指导督促不力。

整改:认真组织团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持续开展团干部岗位大练兵,强化州团委对县(市)团委、县(市)团委对乡镇(街道)团委新任用团委书记的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团干部业务能力水平。结合《新时代少先队工作实施意见》,及时召开全领域干部学习座谈会,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指导。加强与基层团组织同级党委的有效沟通,针对到期未换届、从严治团不严、推优入党不力等问题,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单,提醒基层团组织按期完成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基层团组织工作有效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团组织三级团干抓支部机制》,建立团建工作“帮、服、促”工作机制,每季度对基层团组织工作帮扶指导督促,切实提升基层团组织工作业务能力;按照从严治团工作部署,每月对各县(市)团委和州直单位基层团组织进行电话联络,了解工作推进情况,梳理电话督导情况,并对工作推进缓慢的昌吉市、木垒县团委书记进行通报批评。

六、州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问题:理论学习聚焦主业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四服务”要求研究不深不透,学习贯彻流于形式,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安排,学习频次、交流研讨不够。

整改:围绕四服务工作定位,结合州科协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2021年自治州科协工作要点》(昌州科协字〔2021〕1号)。3月5日召开科协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安排部署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制定昌吉州科协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史学习教育计划并抓好落实。3月26日州科协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四服务”要求开展集体学习和专题研讨。

问题: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参与民主意识不强,“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够,党组会议存在议而不决和列席人员参与表决等现象。

整改:2月18日专题召开会议进一步强调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严格遵守州科协制定的党组议事及决策规则,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谈话,要求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专题会议纪要。进一步学习了“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民主监督意识进一步提高。党组会前及时将上会议题呈班子成员阅并征求意见,2021年党组会议上会议题全部顺利通过,未发生议而不决现象。党组会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2021年党组会议全部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问题:对优化营商环境存在认识不足、聚焦不准,客观上认为科协与企业、就业、民生等工作方面联系不是很直接、很紧密,在助力服务的手段和载体上办法和措施比较少。

整改:组织全体干部对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进行了再学习,增强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感使命感。完成了对全州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活动。为推进“博峰院士计划”的落实,4月23日牵头组织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昌吉学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昌吉州中医医院、昌吉州人民医院等八家企事业科技人才方面负责人召开了院士工作站建站相关事宜协调推进会。开展企业调研活动,并结合“5.30”全国科普日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科普宣传,对15名科技工作者代表进行走访慰问。利用融媒体广泛对9名优秀科技人才、科技工作者进行宣传,优先推荐服务企业领军科技人才参与自治区及国家级各类科普奖项评选。成功完成5所企业州级科普教育基地命名工作,下一步科协将按照自治区科协要求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

七、州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问题:抓大事议大事能力欠缺。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2020年修订的党组议事规则中未明确大额资金上会研究标准,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3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修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大额资金上党组会议研究标准为10000元以上,凡涉及“三重一大”、党的建设、扫黑除恶、意识形态、党风廉政、脱贫攻坚、巡视整改、服务非公经济等重大工作全部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加强议题上会前的调查研究和交流沟通,确保议题方案据实可行,议定结果及时有效,2021年召开16次党组会议,上会议题全部顺利通过,未发生议而不决现象。2021年党组会议严格落实列席人员只汇报方案、表述事实,不参与决策表决,对“三重一大”议题落实党组会议研究要求,未在其他会议上研究过需党组会议议定事项。

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2016年至2020年未落实一年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

整改:通过党组中心组、党员学习、机关干部业务学习对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州纪委全会精神进行了学习。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1次。班子成员已认领主体责任清单,党员干部已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查找领导班子、科室廉政风险点16个并制定管用的防控措施,制定个人权责清单11条,注重在日常工作中进行防范。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员会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问题:指导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力度不够。非公经济企业联合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实地指导少,对2020年5月底被确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个别党支部缺少有效指导和监督措施。

整改:修订完善了州工商联党员干部到非公企业(商会)担任党建指导员制度,根据“访惠聚”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机关党员干部联系企业、商会党组织,并明确党建指导员每年到联系的非公经济党组织实地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非公综合党委分别于2月举办2期州直属非公经济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班,重点对党支部手册填写、“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等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现场统一印发《昌吉州直属管理企业(商会)党组织工作手册》。增派综合能力强、党建业务熟悉、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人员,加强对所联系企业党建指导工作,指导企业党支部完成空缺委员补选工作,配齐配强班子,提升了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八、昌吉日报社党组

问题:落实“政治家办报”要求还不够到位。“党媒姓党”还有差距,新媒体平台发布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要精神新闻较少。

整改:社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新闻舆论、推进媒体融合等方面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执行新闻宣传指令,报网微端同频共振,刊发推送了大量中央、自治区重要会议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新闻稿件。截至2021年上半年,在中国昌吉网首页的头条,昌吉零距离微信平台头条、二条等重要位置共发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新闻报道稿件810条,平均每天5条。发挥党媒党网优势,截至6月底,昌吉日报共刊发报纸129期,中国昌吉网共发布图文音视频稿件19466条,昌吉日报微信发布2073条,昌吉零距离共发布信息1404条,昌吉日报抖音共发布视频722条,特别是昌吉日报“七一”推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00个版特刊“恰是百年风华”,受到社会广泛赞誉。

问题: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扎实。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2019年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整改:社党组、党总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总支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单,各支部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研讨、志愿服务等工作。社党组抓好班子和全体党员党史学习教育,制定了《昌吉日报社党史学习教育推进落实工作方案》及工作落实台账,按要求落实好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问题:“四张清单”落实不到位。2017年至今每年向州党委、纪委报告2次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未完成,落实“一岗双责”不扎实。

整改:社党组制定了《2021年昌吉日报社党组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月份召开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社党组听取支部书记和部室主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抓好“四张清单”的落实,及时传达州纪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案件警示通报,严格落实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三重一大”事项认真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建议。

九、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

问题:履行执法监督能力不强。园区农业综合执法力量不足。随机抽查执法卷宗发现两起问题。

整改:参考州、市两级农业执法机构设置情况,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增设农业综合执法服务股,梳理明确相关职能。积极与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接,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并结合畜禽检疫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园区建设管理局应急管理科全体成员就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再学习,邀请州应急管理局对行政处罚及自由裁量标准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现场学习案审会的程序和方法,提升开展案审会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并重新对案审会制度进行了修订。针对近3年执法案卷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补足在行政执法中的不足,提升执法成效,邀请专业人员对案卷进行再审核。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议,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时刻约束自己,做到恪守尽责。

问题:党工委对下属单位资金管理监督不力,财务管理乱象环生。农投集团资本、财务运行管理混乱。农投集团、园区招商局存在白条入账、行程单代替机票报销、政府采购不规范和固定资产不入账等问题。

整改:组织学习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政府采购工作制度》《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财务管理制度》《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财务(劳资)服务指南(试行)》等财务相关知识及报销流程。督促指导下属单位修订完善《资金审批管理制度》等5项管理制度,确保业务审批流程合规。对闲置银行账户全部完成清理注销工作。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组建成立审计风控部,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了票据审核,对报销凭据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并将长期坚持。联系宏昌会计事务所,对农投集团开展审计工作,现已完成审计业务工作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问题:新兴组织党委工作混乱,工作开展极不规范,对重要事项不研究。

整改:召开新兴组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研究部署新兴组织党委日常工作,重新修订新兴组织党委委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完成返还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党费和拨付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党建补助经费,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档案。开展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信息普查登记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党员统计工作。召开新兴组织党委党建工作培训会,对党务专干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建基础知识、党费、党建活动经费收支管理,重新印制了园区新兴组织党组织工作手册,规范了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和各项活动记录。召开新兴组织党委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和参会人员均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准噶尔公安局党委

问题:理论武装不扎实。2017年至2020年局党委中心组学习无年度安排,学用结合不紧密,未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

整改:结合实际制定了《准噶尔公安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准噶尔公安局落实“第一议题”实施办法》《准噶尔公安局落实“第一议题”实施方案》,制定了《昌吉州准噶尔公安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21年年度学习计划》,报州党委宣传部审核通过,并组织实施。明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内学习计划不少于12次,每次学习班子成员研讨发言不少于3人,书面研讨材料做到全覆盖。今年以来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班子成员研讨发言6次,书面研讨材料做到全覆盖。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组织班子成员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参观交流、党课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学、组织线上线下考试,做到理论学习入脑入心。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每月对“学习强国”积分情况进行通报,保障理论学习制度落实到位。

问题:干部教育管理存在以罚代管现象。对工作履职不到位、视频应答出错等现象以通报、扣款等方式进行处理。

整改:组织民辅警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开展专题学习,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和党纪法规学习,确实做到民辅警思想有提升,学习有成效。对违反制度规定的民辅警,在处理前认真核实情况,做到客观公正,让其深刻认识到错误行为。对每期通报的问题,及时下发各部门,组织学习,强化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对2018年至2020年民辅警违规违纪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突出的履职不力、落实维稳工作措施不实、作风不实三个问题进行剖析,找准问题产生的原因,精准施策予以整改。结合当前准噶尔公安工作实际,对研判报告中的三个突出问题,纳入问责规定予以整治,加强队伍管理。修订完善《准噶尔公安局警务督察问责规定(试行)》制度,与公务员日常考核评价机制相挂钩,对前期逢通报必经济处罚的内容进行了修订,突出教育引导为主的内容。制定《被问责人员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教育引导工作。同时,按照州纪委监委工作要求,规范使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到分类分层追责问责。

问题:户籍业务办理不及时。对辖区部分符合政策条件该落户的未及时予以办理。

整改:组织户籍业务有关部门负责人学习户籍管理业务知识,同时组织头宫派出所全体民辅警学习《新疆户籍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提升民辅警业务能力。开展户籍窗口作风整治工作,明确指出以原班子成员违法违规办理户籍事件被追责为借口,而不依规依法办理户籍业务,就是懒政怠政、不作为的行为,有效提升了民警的工作质效。对辖区已申请未落户的人员进行排查梳理,及时办结户籍业务9户16人。4月14日,纪检督察部门对户籍业务办理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察检查,并通过电话核实已办理户籍业务的9户16人,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反映。

1.州党史和文献研究室 联系人:潘珊;联系电话:0994-2345619;邮政信箱:昌吉市延安北路103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1831736972@qq.com。
2.州直机关工委 联系人:祁天成;联系电话:0994-2344685;邮政信箱:昌吉市延安北路54号州政府综合楼一楼;邮编:831100;电子邮箱:94791360@qq.com。
3.州审计局党组 联系人:郭斌;联系电话:0994-2343420;邮政信箱:昌吉市建国西路37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574413573@qq.com。
4.州外事办公室党组 联系人:潘美玲;联系电话:0994-2342916;邮政信箱:昌吉市延安北路54号州政府综合楼3楼;邮编:831100;电子邮箱:xjcjwsk@163.com。
5.州团委党组 联系人:胡友飞;联系电话:0994-2342747;邮政信箱: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29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49392593@qq.com。
6.州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联系人:曹瑞;联系电话0994-2326529;邮政信箱:昌吉市延安北路103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277171909@qq.com。
7.州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联系人:黎应;联系电话:0994-2357897;邮政信箱:昌吉市红星西路3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861216780@qq.com。
8.昌吉日报社党组 联系人:孙爱民;联系电话:0994-2343203;邮政信箱: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29号传媒大厦;邮政编码:831100;电子邮箱:1227380119@qq.com。
9.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 联系人:常元利;联系电话:0994-2320469;邮政信箱: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nyyqzgb@163.com。
10.准噶尔公安局党委 联系人:胡东;联系电话:0994-3832388;邮政信箱:阜康市准东石油基地准噶尔公安局纪检监察室;邮编:831511;电子邮箱:278597797@qq.com。
州党委巡察办联系人:廖慧源  监督举报电话:0994-2238750
以上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见昌吉日报、昌吉零距离和昌吉州纪检监察网。 


中共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




  




  



来源:中共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白雪

校对:李丹

责编:李炜玢

审核:王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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