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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人,这笔钱又上涨了!

昌吉日报 2022-11-23

近日

我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

再次提高

13000名困难群众将直接受益
这也是我州这项补助
年内第二次提标

记者从州民政局了解到

此次我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

包含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标准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

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等

救助标准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标准

由每人每月 550元 提高到每人每月 580元

(即每人每年6960元)

2城乡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

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月 900元

3福利机构集中收养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提高到每人每月 1400元


4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提高到每人每月 1000元



城乡低保“四类人员”

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低保补助水平

在救助对象

实际补助水平的基础上

每月提高30元

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低保补助水平

在救助对象

实际补助水平的基础上

每月提高50元


州民政局要求,各县(市)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认定标准严把入口关,加强动态管理,做好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的测算、审批等工作。同时,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监管,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昌吉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晓芳 通讯员 卢华 报道)



  




  



来源:昌吉日报

编辑:候悦

校对:巩丽珍

责编:李炜玢

审核:王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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