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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个品种集采药品在我州落地,预计为昌吉人节省6377万元
记者从州医疗保障局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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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我州领先全疆
完成首批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资金考核工作
向昌吉州人民医院、昌吉州中医医院
拨付药品集中采购款211万元
据介绍
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
是国家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顺利实施
激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
和使用中选药品的
今年5月,州医保局根据《关于国家和自治区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结合昌吉实际,会同财政局、政资局联合印发《昌吉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关键指标核定、工作流程完善、落地政策制定、结余金额核算等重点工作。
昌吉州医疗保障局保障管理科科长杨雷告诉记者:“向医疗机构拨付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资金,可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并以药品集中采购为突破口,促进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有效降低群众用药负担,让百姓真正享受到‘医保红利’。”
全州共有85家医疗机构参与试点,截至8月5日,我州已向全州85家医疗机构拨付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资金595万元。此次发放的是我州首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第二批、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仍会执行“结余留用”政策配套,各批次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资金将陆续结算至医疗机构。
昌吉州医疗保障局保障管理科科长杨雷表示,下一步,州医保局将持续发力,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工作,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扩大集采药品耗材结余留用范围,抓好结余留用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指导监督,做好后续批次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结余留用资金奖励工作,让患者、医院、医务工作者真正感受到国家战略性采购带来的实惠。(昌吉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楚访 报道)
来源:昌吉日报
编辑:候悦
校对:巩丽珍
责编:李炜玢
审核:王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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