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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出台人才引进培育“二十条措施”

昌吉日报 2023-12-30

昌吉州人才引进培育“二十条措施”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昌吉州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引进培育工作的20条措施,在人才引进培养、创新创业、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支持政策,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典范地州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01

聚焦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昌吉州产业链式集群发展需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依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对引进的领军人才确定科研经费、住房用车、生活补助等支持政策及优惠待遇。

02

引进人才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在首次聘任时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任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符合调任条件的,可直接调任公务员,并安排相应职务职级。

各类人才入选国家人才计划、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顺利完成各项培养任务,取得职称资格且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可优先聘任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人才培养计划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任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03

昌吉州公立医疗机构全职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给予20-50万元的生活补助。

昌吉州公立教育机构新引进的全职优秀教师,入选昌吉州“名师”“名校长”的,年薪30-100万元。

04

对获得国家、自治区立项的海外引智项目,按照国家、自治区支持项目经费的20%予以配套支持,国家级不超过10万元,自治区级不超过5万元。

05

深入实施“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专项行动,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为全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野外艰苦和乡镇(街道)岗位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本科。

06

实施“庭州英才”人才计划,在科技、制造业、数字化、农业、医疗、教育等重点行业引进培养一批创新团队及核心骨干人才。每个科技创新团队给予20-50万元培养经费资助,每名骨干人才给予5万元培养经费资助,每名引进人才给予5-1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团队)生活补助。

07

每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100个在校大学生实习实践岗位,对参加实习实践活动的学生提供食宿、补贴往返交通费用,并按照本科阶段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阶段每人每月1500元、博士研究生阶段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实习补助。

08

建立昌吉州重点产业链研究专员制度,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形式引进熟悉产业发展、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聘任制研究专员采取协议年薪制,年薪20万元以上。

09

对携带创新技术、科技项目来昌从事创新创业投资的人才,经评估后,给予项目金额5%-20%的引导投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10

在昌吉州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的人才,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11

实施重大科研创新项目“揭榜挂帅”机制,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和昌吉州重点产业链,张榜公布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需求,每个项目由州财政按照总研发费用的40%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12

组织实施昌吉州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人员给予5-20万元奖金资助,3年内可免费入住众创空间、人才创业孵化平台等机构,获奖人员项目转化价值较大、市场前景广阔的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担保贷款。

13

鼓励创建科研创新人才平台,新创建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300万元的经费资助,院士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的经费资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50万元的经费资助,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创新基地给予20万元的经费资助。

14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创新基地引进青年博士开展课题研究,每人每年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原则上对每名博士连续支持2年。

鼓励支持各领域专业人才创建高层次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州级人才工作室给予5-10万元工作经费资助。

15

新引进的高级技师、拥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个人当年对地方财政所作贡献额度的50%给予奖励,奖励期3年。

16

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培育工程,在昌吉州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年成功引进国家级紧缺创新人才2人以上,或自治区级紧缺创新人才、博士研究生5人以上,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

17

实施引进人才安居工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在昌工作期间,如无住房的,可免费提供“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1套;新引进博士研究生在州内工作地无住房和单位宿舍,因工作生活需要租房的,凭租房合同可享受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的租房补助,补助期3年。

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的引进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二套改善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可降至20%。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昌吉州住房后,可享受与昌吉州缴存职工同等权益。使用商业贷款的,可协调商业银行在现行贷款利率上降低0.2%。

18

建立昌吉州高层次人才库,对入库人才发放“庭州英才卡”,对持卡人员提供注册经营、社保转办、落户就学、医疗保健、诉求转办等方面的代办代理服务,同时享受市内公交、景区门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19

筹建昌吉州人才发展集团,壮大人才工作力量,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20

健全完善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及专家人才“问政献策”机制,州、县市(园区)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人才比较集中的部门单位班子成员直接联系2-3名专家,在谋划战略、推进改革、制定政策过程中充分听取专家人才意见建议。


来源:昌吉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编辑:郑子栋校对:冯潇莹责编:李炜玢审核:马瑜终审:刘伟新闻热线:2881100公告广告:0994-2343036、0994-2342069投稿邮箱:cjrb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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