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丰研究】离岸公司与境外公司法律辨析
一、离岸公司
(一)离岸法域
世界上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多数为岛国)以法律手段制订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法域。这些国家和地区有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百慕达(Bermuda)、巴哈马(Bahamas)、毛里求斯(Mauritius)、科可群岛(Cook Island)、西萨摩亚(Western Samoa)等。
上述国家或地区为发展贸易和投资,吸引外国人到该地区设立公司,多另行制定特殊的国际公司法律与制度,给“非居民”的外国人或外国公司依据这些特殊的国际公司法律与制度设立的“境外公司”提供免税或极低的税收优惠,还以法律形式提供各项保密措施(贩毒、走私及洗钱等违法交易除外)。同时,该区域也是非常便利的金融、交通和信息中心,外汇开放,毫无限制,资金来去自由。基于上述原因,这些区域又被称为“避税港”。
(二)离岸公司
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法域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但是,这个概念并不十分准确,因为并非所有在BVI(英属维尔京群岛)、Cayman Islands(开曼群岛)等离岸法域注册成立的公司都是实际意义上的离岸公司,其中还有需要考虑业务运作区域的因素。因为“离岸”的准确含义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地在离岸法域,但其业务运作在注册地以外的世界各地开展。如此以来,离岸公司应当是非当地投资者在离岸法域依当地离岸公司法成立的仅能在离岸区以外区域进行营业活动的公司。
根据注册地的法律,这些离岸公司有不同的称呼。比如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称为商务公司,而在开曼群岛称为豁免公司。在中国法下,其称为特殊目的公司(SPV)。
二、境外公司
境外公司是相对于境内公司而言的。境内公司就是依据本国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境外公司即依据外国法律在外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离岸公司是依据离岸地法律在离岸地注册成立的公司,离岸公司当然属于境外公司。更准确地说,离岸公司是为了达到避税节税目的而在离岸法域设立的公司。因此,境外公司的范围比离岸公司更大。
三、离岸公司与境外公司的本质区别
(一)成立依据
离岸公司依据离岸法域的专门离岸公司法规范而成立。比如,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当地规范离岸公司的法律是《维尔京国际商务公司法》,而在开曼群岛,则为《开曼群岛公司法》第七章下的豁免公司规范。而境外公司依据注册地国家的一般公司法律规范而成立。
(二)运营区域
离岸公司不得在离岸法域内经营,即离岸公司是排除其在本土经营的公司。几乎所有的离岸公司法都规定,一旦发现离岸公司在离岸法域内与其他公司签订商业合同,当局将撤销该公司的离岸地位。离岸公司的注册地在离岸法域境内,而其主要经营活动都在所注册的离岸法域之外进行,离岸公司由此具有了注册地和经营地相分离的特征。而境外公司不存在特别的运营区域限制。
(三)注册目的
注册离岸公司主要是为了实现税务筹划、境外上市、投资工具等,包括:(1)进行海外红筹方式私募,进而在美国、香港或新加坡等地上市;(2)曲线规避外资限制性行业限制进行境内经营,特别是外资进入互联网增值电信行业(TMT)所采取的新浪模式,即合同安排/协议控制模式(VIE结构)均为通过离岸公司架构设计进行;(3)进行跨境并购;(4)设立控股公司,进行资本运作;(5)进行税收筹划、全球贸易、合资公司等。注册境外公司主要是为了便于在当地从事股权管理、贸易投资活动。
(四)考虑因素
离岸公司主要考虑税收政策。境外公司主要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或贸易往来的需要。
四、离岸公司与一般境外公司相比的优势
(一)可以合法避税,降低财务及税务负担
离岸公司因为并没有在注册地实体经营,所以一般满足免税条件,而且有些离岸公司本身不需要交税,所以在税收上享受零税率的优惠,公司只需要每年支付当地政府一项固定的费用,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运作成本。
(二)注册程序便捷、开放,成本低廉
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可由专业的注册代理机构代为完成,无须注册本人亲临注册地,而且注册后不须将资金打到国外公司,每年亦不须验资。
(三)公司管理简便
离岸公司无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即使召开,其地点也可任意选择,管理程式简单。
(四)无营业范围和地区范围的限制
除了个别限制性行业,如银行、保险、军事等,离岸公司的经营范围几乎没有限制。除注册地区外,公司可在任何国家地区开展业务及经营。对股东和董事的国籍、年龄、资产等无限制,大多离岸区接受法人出任公司董事一职。
(五)绕开外汇管理,方便引资
一般说来,注册一家离岸公司,然后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海外融资(如在香港或新加坡上市),相对而言会比较简单便捷。而且,由于离岸公司的资金转移不受太多约束,公司在资金使用上也很方便,很多通过这种方式上市的企业,干脆将在海外资本市场募集的资金先放在离岸公司,再根据国内企业经营的具体需要,逐次将资金汇往国内。
(六)法律环境宽松、保密性好
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等地是部分自治的英国殖民地,其公司法以英国商业公司法为基础。公司有关股东及董事的资料均要保密,不需向公众透露。宽松的法律环境及对公司业务的高度保密,极大减少了各种风险因素。
五、离岸公司法律风险及建议
(一)离岸公司法律风险类型
由于离岸公司管理上的漏洞,产生的法律风险分为自己管理方面的和国际贸易过程中发生的两种类型。
1、离岸公司管理方面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1)税务问题。一般离岸地税收政策都比较优惠,这也是大多数机构或个人注册离岸公司的原因之一,但是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又有所不同,如BVI公司就是不需要报税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公司,根据香港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在香港没有经营,每年也需要提交税务申报表,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税务申报表将可能会面临罚款,如果被税务局检控,罪名成立的话,还可能被监禁。
(2)香港公司劳资问题。成立香港公司,有的为了发展需要,在香港招聘本地员工,如果和香港本地员工的关系处理不好,很容易产生一些劳资纠纷。
2、离岸公司进行国际贸易方面的问题
不论离岸公司是卖方还是买方,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损失。离岸公司通常被用于控股公司,在进行贸易时,离岸公司作为贸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如果离岸公司是卖方,买方在付清货款后,卖方不发货物或发送货物不符合约定,将给买方带来损失,即使诉讼也难度很大。如果离岸公司是买家,在收齐货物后余款不付,也会给卖方带来损失,同样面临诉讼难题。
因此,不论是离岸公司还是其他性质的公司在进行贸易时必须进行相关尽职调查或对贸易方的背景、信用、场所、偿还能力及其他方面进行调查以免损失。
(二)避免相应法律风险的建议
1、税务风险。离岸公司注册的程序与手续相对国内公司注册来说,比较简单,貌似一般的代理机构都能够完成。但实际上,离岸公司注册虽然简单,但并不是注册完成后就万事大吉,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很多问题。因此,在注册选择代理机构时,要尽量选择比较专业的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尤其是律师事务所,因为具有法律背景,所以其熟悉国内及国外的相关法律。这样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可以及时进行咨询,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2、劳资风险。关于劳资问题,可以在进行操作前,向一些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或者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相关的法律运营意见,防患于未然。
3、国际贸易中发生的风险。在贸易时,如果对方是离岸公司,建议进行相关尽职调查或对贸易方的背景、信用、场所、偿还能力及其他方面进行调查,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或损失。如果自己以离岸公司与对方进行贸易,则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获得对方的信赖。同时,无论哪一方是离岸公司,尽量选择可靠的付款方式。此外,还要注意合同的相关条款,双方在协商时尽量考虑好合同的有关细节,尤其是发生纠纷后的法院管辖及纠纷解决方式,如果有必要,应聘请律师为合同提供相关的法律建议。
【作者简介】赵明亮: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执业方向:涉外法律事务、公司企业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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