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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7年1月1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同时,为便于理解执行,同时发布了《<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起草背景和内容介绍》,本文试加以解读。
一、发改委印发《暂行办法》的渊源
2013年6月27日,中央编办发布《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证监会负责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督管理,实行适度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
在此之后,在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基金的监管体系逐渐完善时,由发改委负责的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迟迟未出台。而当人们几乎忘了发改委这项职责时,时隔三年半,在2016年12月30日,《暂行办法》公布了。
二、发改委印发《暂行办法》的核心目的
众所周知,发改委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宏观经济管理和国家产业政策,统观《暂行办法》,其主要目的是完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属性和政府性资金属性出发,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总体运行状况进行信息采集和风险监测,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投融资活动的总体状况和发展趋势进行政策评估、信用评估和趋势把控,保证基金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图解《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1、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基本特点:
2、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募集及监管:
3、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
4、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对外投资要求
5、发改委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