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综合配套】上海法院将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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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上海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现场推进会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召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伟清主持。上海高院全体党组成员、各级法院院长及分管副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共计150余人参加会议。
据悉,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是最高法院建设“智慧法院”的一项重要部署。2016年3月,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报告时提出:“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诉讼文书电子送达,解决调卷难、送达难等问题。”同年7月,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该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要求在2017年底前,全国法院全面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
记者了解到,电子卷宗是指法院在案件受理时接收或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档、图像、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以及将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文字识别等技术制作而成的电子文档、数据等电子文件。
“电子卷宗的随案同步生成”是指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流程阶段和各个诉讼环节所产生的诉讼文件、所实施的诉讼活动,都要同步转化为电子数据,纳入案件办理系统中去。“同步生成”的关键是要求做到随到随扫、实时扫描,突出扫描的及时性。
上海高院早在《上海法院信息化三年规划(2014-2016)》中,就明确提出了案件卷宗同步电子化的工作要求。2015年8月,“上海法院案件卷宗即时扫描系统”完成开发,先后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等法院进行了试点,并于2016年向全市法院推广。
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上海全市法院已累计同步扫描录入案件18101件,总页数达128.83万页,初步实现了电子卷宗在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司法管理等各类业务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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