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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全国各级机关工会工作要这样干!

2015-08-12 郑莉  张锐 工人日报

全国总工会日前制定下发了《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作为全国各级机关工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该条例旨在加强机关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工会作用,同时也为下一步制定机关工会实施《工会法》的具体办法奠定了基础。

《暂行条例》共9章34条,分别对机关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职责、组织制度、干部配备、工会经费和资产等作出规范。

适用范围
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机关,以及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等依法建立的工会组织。
机关工会七项工作职责

加强对职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机关职工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业务素质水平。


②动员组织职工围绕机关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③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机关文化建设


④配合党政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维护机关职工合法权益,协助党政机关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组织职工参加疗养、休养及健康体检,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促进和谐机关建设。


⑤加强调查研究,反映机关职工意见和建议,参与机关内部事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机关廉政建设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工会民主制度,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强对专(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暂行条例》要求,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机关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机关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机关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工会工作。


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接受同级机关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同时,机关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


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在选举机关工会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机关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审计同级工会组织的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


机关工会应当根据职工人数相应配备专(兼)职工会干部。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同时,工会主席、副主席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工会主席、副主席缺额时,应当及时补选,空缺时间不超过半年

(来源:《工人日报》)

本期编辑:赵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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