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党员干部做这8件事最危险!
怎么才算“超出正常礼尚往来”呢?蔡鹏浩此前也作出过解释,即不能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的经济水平或是风俗习惯,或是个人经济能力。“如果抢发红包涉嫌违纪的话,同样要受到党纪处分。”
严禁公车私用是明令禁止的行为。公车私用一经查处,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诫勉谈话、问责处理或其它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其他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释义》提出,这里所称的"婚丧喜庆事宜",除了包括结婚丧礼外,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过生日,子女上大学,乔迁新居等各种与亲朋好友共同庆祝的事宜。所称的"大办",是指大大超过了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规模或消费标准。所称的"造成不良影响",是指在群众中或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所称的"借机敛财",是指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收受各种名义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物质性利益。
一、该条规定的主体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二、该条所称的“有关规定”是指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即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行为构成违纪的前提是违反该规定。该通知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当这类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
三、该条所称的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是指未经登记注册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因此,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是违纪。
(十二)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
猜你喜欢
本期编辑:赵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