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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人注意,做好这项工作是工会的政治责任!

2016-12-19 工人君 工人日报

近日,全总制定下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全总历史上第一份关于指导工会社会组织工作的文件。

围绕学习贯彻《意见》的有关问题,全总社会联络部相关负责人向《工人日报》记者作出了全面解读。

记者:全总制定《意见》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答:

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是党中央赋予工会组织的重要使命,其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亟须研究制定《意见》,为各省(区、市)总工会谋划启动试点、积极稳妥做好工会社会组织工作提供政策指导。主要可以从四个方面理解。

1、制定《意见》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2、制定《意见》是为了更好适应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发展新形势、履行工会政治责任

3、制定《意见》是为了满足职工群众多样化需求、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

4、制定《意见》是为了推动工会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记者:怎么理解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

答:

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数量众多、类别各异。

《意见》所规定的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是指其工作内容与职工的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以及精神文化权益等方面相关的社会组织。

记者:做好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要坚持什么原则?

答:

《意见》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做好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要坚持以下六条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正方向。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党分忧、为民谋利,努力把党的政策和主张落实到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中,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是坚持法治思维、依法推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对外交往的管理,引导和监督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坚持引导服务、惠及职工。准确把握工会职责定位,找准工作结合点,创新载体方式,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融入工会工作体系,造福职工群众。

四是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加强培育和扶持政治可靠、背景清楚的社会组织,引导其在党委领导、工会主导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中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引导规范草根组织,鼓励支持其提供公共服务、履行社会责任。

五是坚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职工队伍情况和社会组织发展状况的不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地推进这项工作,引导相关社会组织为职工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六是坚持改革创新、积极稳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破除传统思维的条条框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勇于用创新的手段,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注重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此项工作,实现工会工作新突破。

记者:请问如何积极稳妥推进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

答:

《意见》对此作了全面部署,重点要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加强引领带动,探索建立工会主导的区域性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联合会。

2、积极扶持发展,探索在基层培育孵化工会直接领导或指导的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

3、加强资源整合,探索与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合建立社会组织或社会组织服务平台。

4、加强联系合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职工提供优质的服务。

5、扩大工作覆盖,推进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会建设。

记者:怎样加强对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的组织领导?

答:

1、落实领导责任,健全工作体系。

2、全面摸清底数,夯实工作基础。

3、搞好试点示范,逐步有序推开。

4、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5、深化理论研究,提供智力支撑。

各地工作亮点

北京市总工会

2013年,北京市总工会在全国工会系统率先设立了社会工作部,负责统筹市总工会本级和指导基层工会的购买服务工作,指导市职工服务中心与社会组织的日常联系和服务工作。市总工会各业务部门和基层工会负责提出购买服务需求和项目日常管理。

上海市总工会

科学谋划,积极孵化建立社会组织。以“自己建”为主,在外来务工人员融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会组建等方面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专业服务,搭建科学研究劳动关系、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的新平台。

引领先行,推动社会组织良性运转。制定下发《上海市总工会对区县总工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经费补贴办法》等制度,形成了“以人头核经费、以经费买服务、以项目拨经费”经费使用模式。建立社会工作者经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社会组织有钱办事。

广东省总工会

创新工会参与社会治理载体。2012年5月,广东省总工会牵头成立了广东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旨在团结、联系、吸纳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

引导带动社会组织服务职工。积极发挥联合会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对职工有需求,而社会组织有能力且适合承担的项目,由联合会委托社会组织承担,并通过工会或政府购买、工会众筹等方式解决资金问题。

重庆市总工会

联合共青团妇联打造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与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妇联联合制发了《关于协同推进“四个联手”工作的意见》,探索推进群团组织在新领域新群体中单独或联合建立社会组织,探索群团组织引领社会组织服务群众的工作模式,发挥工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的枢纽作用。

四川省总工会

构建“大群团”工作格局。通过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搭建协同平台,推动党政、群团及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大力推动购买社会服务,先后统一发布群团购买就业创业、留守学生关爱、困难群体帮扶等服务项目114个、资金3500余万元。

陕西省总工会

突出工作重点,务求工作实效。围绕法律援助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工维权服务等3项工作重点,抓实抓好购买服务工作。从2015年起,要求各级地方工会和省级产业工会全面建立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与律师事务所加强合作,为职工购买法律服务。

通过调研、评选、考核,确定了一批社会培训机构作为工会职工技能培训基地,为下岗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在职职工等群体提供技能培训。

(全文见工人日报12月19日七版。中工网、工人日报客户端“读报”可查阅)

本期编辑:窦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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