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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荐 |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这本书说透彻了!

2017-06-21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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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电视台6月19日新闻联播用2分29秒播出了这一重大新闻,指出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专门进行部署和谋划,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包括产业工人在内的工人阶级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释放了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强烈信号,对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国家的每一项重大方案,都长远地影响着社会的发展。《改革方案》印发了,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解读文件,国家对于建设产业工人队伍有什么要求和措施呢?


为指导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改革方案》,帮助各级工会组织明确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为什么改、怎么改、通过什么途径改、达到什么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工人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解读》一书

本书亮点

时效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2月审议通过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之后,我们就对文件进行深入研究,以最快的速度出版方案解读的图书。


权威性:本书由全国总工会参加《改革方案》调研和起草工作的有关人员集体编写,包括全总办公厅、研究室、劳动与经济工作部、中国工运研究所。


本书目录






  本书精彩内容摘录  

1、25条改革举措有什么亮点?

25条改革举措涉及产业工人的思想引领、技能提升、作用发挥、支撑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蕴含其中的亮点很多。亮点之一就是把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

一是突出强化和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加大在产业工人队伍中发展党员力度,把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要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探索不同类型企业党建工作方式方法。


二是突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产业工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三是突出围绕提升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健全一系列制度安排,如适当增加产业工人在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探索实行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等。


四是突出创新面向产业工人的工会工作。坚持党建带工建,进一步改进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工作方法,创新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会工作,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2、如何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产业工人的主要来源,是产业工人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多年的实践证明,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稳定就业是逐步融入城市的立足之本。而深入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帮助农民工增加受教育培训机会、提高专业技能和胜任岗位能力,是农民工实现稳定就业的前提条件。因此,要把农民工作为重点人群,纳入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之中,通盘筹划、重点推进。


一是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2016年3月,教育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提出到2020年,在有学历提升需求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中,资助150万名农民工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使每位农民工都能得到相应的技术技能培训,能够通过学习免费开放课程,提升自身素质与从业能力。

截至2014年,全国高中及以上学历农民工占23.8%,大专及以上学历农民工仅占7.3%,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求学圆梦行动”将整合政、工、校、企多方资源,通过建立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农民工继续教育新模式,提升农民工学历层次和技术技能水平。教育部、全总将每年在全国范围资助30万名农民工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包括本专科两个层次;重点面向建筑、制造、能源、物流、餐饮、物业、家政、养老等行业签订固定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对节能减排、产能落后、产能过剩的企业,积极开展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或技能储备培训;对具备较高职业技能和发展潜力,具有较强职业发展需求和自主创新、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提升农民工综合文化素质,融入城市生活,内容包括职业生涯规划、基本权益保护、心理健康、安全生产等;利用现有资源及资源服务平台,搭建面向农民工开放优质网络学习资源的公共服务平台。


整合政府部门、工会系统、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加大对农民工继续教育工作的投入,鼓励在农民工集中的代表性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建设“农民工继续教育学习与实训中心”;建立健全政府、工会、用人单位和学习者共同分担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要求地方工会加大对行动计划的投入,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安排相当比例用于农民工继续教育。各级工会要努力维护农民工的学习权益,督促企业把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鼓励企业将农民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与个人薪酬、岗位晋升相结合。


二是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启动了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通过开展培训,将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养成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到2020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技能岗位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得到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有机会接受创业培训。

根据计划,每年面向农村新生劳动力和拟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700万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到80%以上;每年面向在岗农民工开展政府补贴性岗位技能提升培训300万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每年面向有创业意愿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100万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


三是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人口从1.7亿增加到7.3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5%,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6%左右,约有2.4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被纳入城镇常住人口的统计范畴,但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对此,《改革方案》提出了明确要求,“将农民工培养成为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公平保障其作为用人单位职工、城镇常住人口的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要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在建设领域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有条件的市县探索建立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农民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



本书信息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解读》

作者:本书编写组

中国工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年6月

定价:35.00元


如需更多详情,请拨打010-62004002,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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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曲欣悦 窦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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