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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去产能职工咋安置?代表委员这样建言

2018-03-17 工人日报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进入攻坚阶段,职工安置问题仍需各方高度重视。”在日前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小组会议上,河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常增月委员的一番话引起在场委员共鸣。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职工安置问题一直是近年全国两会上的热点话题。2016年,政协总工会界提交界别提案,就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与就业工作提出5点建议。去年,全国政协将其作为双周协商会议题之一请多位委员建言。今年两会上,这一议题的热度仍不低。


  “去产能进入‘啃硬骨头’阶段,在此过程中,职工安置难度可能加大。”多位委员向记者表示。

  2016年,全国钢煤行业去产能大幕拉开,180万名职工需要分流安置。去年,人社部定下的目标是安置约50万名职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同时提出,将加大“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力度,做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理。

  仅以河北为例,据常增月委员介绍,今年河北将继续压减钢铁产能1000万吨以上、煤炭1062万吨、焦炭500万吨、火电50万千瓦,钢铁“僵尸企业”全面出清。

  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5年来,中央财政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对去产能予以支持,用于分流职工安置。目前安置分流职工110多万人。

  “在去产能的前期阶段,涉及企业多为小型民营钢铁企业,或为大型钢铁企业的小部分产能,涉及职工数量较少,且企业自身有一定的分流消化能力,因此就业压力相对较小。但在攻坚阶段,职工安置难度可能加大。”常增月委员说。

  对于去产能职工安置,全国各地工会组织配合当地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同时发现一些地方和企业的安置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不能顺利推进的关键一环,关系到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今年这项工作仍需稳妥推进。”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部长王晓峰委员认为。

  关于今年的去产能工作,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认为,要重点做好“破、调、改、安”4件事。而“安”就是做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发挥各方积极性,用好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做好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


面对去产能进入“啃硬骨头”阶段,如何更好地把职工安置工作做好,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


代表委员为职工安置“把脉开方”

  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这两年,职工安置得怎么样?哪些政策措施有待完善?2017年,各级工会开展了多项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情况的调查。

  调查显示,总体来看,各地高度重视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坚持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分类有序地推进职工安置工作。但在此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职工再就业难、生活困难、权益受损等情况。对此,两会期间,来自工会和企业的代表委员们提出多项建议,期待完善职工安置各项政策措施,并能落实到位。

就业“饭碗”多一点,职工观念变一变

观察


  一边是自己丢了“饭碗”思想负担重,一边是社会上高级技工严重短缺,对分流职工而言可以说是压力与机遇并存。要确保他们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关键是要加大再就业培训力度,让就业“饭碗”多一点、好一点。

  有关调查显示,部分企业内部岗位有限,无法将全部富余人员安置上岗,只能通过建立再就业培训中心等方式,安置部分职工培训学习,但实际上这些职工仍处于待岗状态。同时,去产能企业职工普遍年龄偏大、技能水平偏低,市场竞争力弱。部分长期工作在钢铁、煤炭等行业的职工,技能单一,难以转变思想观念适应新岗位,就业空间小,转岗安置压力大。


建议


  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部长王晓峰委员: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提供职业培训,开展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落实自主创业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下岗失业人员以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失业保险金列支范围和覆盖面,重点支持受影响企业职工进行在岗、转岗培训。

  河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常增月委员: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职工诉求,做好转岗培训、再就业能力培训,提升职工再就业能力。积极引导下岗职工向第三产业转移。帮助职工转变观念,破除部分职工特别是大型国企职工的“等靠要”思想,鼓励职工跨地区、跨行业就业。

  国家能源集团总经理凌文委员:对于有能力有技术的人才,企业可以将其集中到优势产能企业;对于一些年纪较大、没有太多专业技能的职工,企业可以为其提供有辅助岗位、生产服务岗位等;对于身体不太好、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企业可以实行内部退养。

安置水平高一些,托底保障稳一点

观察


  “转岗分流+政府托底”是职工安置主要模式。调研显示,部分职工被安置水平较低,收入降低,生活困难,一些地方政府托底力度还需加大。

  调查显示,部分分流职工收入明显减少,相当部分职工分流到新岗位后,工资仅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使在经济较发达地区,转岗职工收入、福利下降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企业欠薪和欠缴社保费。工会和职工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不少企业以运营压力大、效益不理想为由推脱。有的分流职工想去外地务工,但社保接续有困难,影响了其异地求职的积极性。


建议


  王晓峰委员:坚持社会政策托底,对于确实缺乏就业竞争力的困难职工,有关部门要加大就业援助力度,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予以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安徽省总工会副主席李素萍代表:要强化顶层设计,对下岗失业人员社保接续和转移实行全国统筹,按规定落实好其社会保障待遇。

  中国铝业集团公司总经理余德辉委员:改革方案要精准,托底措施要到位。建议政府从制度上保障补偿政策的落实,比如帮助企业加强职业技术培训,促进就业,完善落实社会托底政策,保障在职和转岗职工生活。

资金渠道更多样,奖补使用须规范

观察


  中央财政决定两年拿出1000亿元资金用于去产能中职工安置,同时要求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企业承担安置主体责任。但是,当地方财政资金不足,而企业有困难拿不出钱时,资金缺口何解?

  调查显示,虽然有规定明确国家和省的专项奖补资金首先用于职工安置,然后才能用于转型升级和化解债务,但有企业把奖补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建议


  常增月委员:中央财政建立“化解产能职工安置专项资金”。要尽快完善配套补偿政策,国家奖补资金要更具有针对性,重点向就业容纳能力较弱的地区、经营困难、职工收入长期偏低的传统产业、企业倾斜。

  同时,建立全国性产能指标公开交易机制,即在国家搭建的平台上,帮助有化解产能任务和意愿的钢铁、煤炭、水泥、炼钢、玻璃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婆家”,政府对交易过程和交易结果进行监督,并帮助企业完成辅助工作。通过产能指标转让,企业获得的收入,除用于职工安置外,还可以偿还债务、购买设备等。

  王晓峰委员:要让职工安置资金只能用于因去产能而转岗、失业的职工,让中央政策落地不打折扣。

劳动纠纷须防范,民企问题应重视

观察


  调查显示,部分地方因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的争议增加。特别是“僵尸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纠纷处理困难,企业资金断流没有能力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社保及经济补偿,即使进入破产程序,按照法定清偿顺序,职工仍有拿不到工资、保险、补偿金的可能。

  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一些非公企业存在用工不规范的问题,如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等,职工难以享受国家生活安置和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建议


  王晓峰委员:工会应高度关注和深入调研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权益问题,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职工安置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职工的意愿诉求,推动有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

  常增月委员: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重点监察职工代表大会、工资集体合同、社会保障等方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针对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的非公企业研究安置帮扶对策,适当放宽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准入门槛、增加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


来源:工人日报、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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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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