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 中央出台改革方案,有才的年轻人有福了!
满腹才华却要熬年头?高端人才进京却落不了户?这些困扰你的问题,未来将会得到解决了!
日前,中央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我们一起来看看,国家在《意见》里都出了啥招儿。
多年来,人才评用的脱节被认为是职称制度问题的一大弊端。这主要是由于政府管得太多,用人单位缺乏自主权,造成了“用的评不上,评的用不上”。对此,《意见》明确提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高评审科学化水平”,并强调要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现实中,一些高端人才包括海归人才在被引进后还要“熬年头”才能逐级晋升职称,极大地影响了他们为国效力的热情。对此,《意见》提出职称直聘,为高端人才开辟了一条凭专业能力快速晋升的“绿色通道”。
一段时期以来,职称评定多集中在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甚至被视为体制内人才的“专属”,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却因“职称瓶颈”频频遭遇职业上升“天花板”,积极性和创造性严重受挫。对此,《意见》提出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
此外,《意见》还提出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这解决了有不少专业技术人才在发展过程中曾因外语、计算机等“硬杠杠”被卡住的问题,遵循了人才评价的规律和客观实际,减轻了专业技术人才的应考负担。
人才流动是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近年来,我国出台多项新政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如“千人计划”、《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制度,但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人才流动的障碍依然存在。
《意见》提出建立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优先落户制度,为解决人才流动中最“头疼”的户籍问题打开了突破口;《意见》提出加快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为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提供便利条件。
今后,体制内外人才双向流动或将成为常态。对《意见》提出的“研究制定吸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措施,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表示,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推动人才双向流动由地方试点到全面开花,流动机制更加合理。
“合理流动也需确立适当的标准。《意见》明确了思想品德、职业素养、从业经验和专业技能四个考核标准。体制内尤其是党政机关有其特殊性,用人标准较高,特别是要政治过硬。”董克用表示,四条标准的排序非常重要,思想品德是首要标准,这为地方落实新政指明了方向。
在保护和激发创新中,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职务发明的产权收益问题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的现状寒了不少职务发明人的心。此次《意见》提出加快出台职务发明条例,将为合理划分单位和创新人才之间的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才的创新积极性提供法律保障。
针对成果转化率偏低、人才创新积极性不高的现状,去年8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了相关修订,各地亦有相关政策性探索。此次《意见》重申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允许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转让转化。
股权期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手段,让科研人员能够合理分享创新财富,已在现代企业中普遍推广。现实中,不少地方也已开始试行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赵永乐认为,《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股权期权激励政策,是针对我国激励机制的短板提出的改革举措,但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造成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空心化”等问题,因此,《意见》规定“对不适宜实行股权期权激励的采取其他激励措施”。
近年来,不少地方出台规定,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或保留身份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但政策的落地情况却不乐观。赵永乐认为,《意见》从国家层面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和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取酬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规定高校、科研院所也要设置一定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健全了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顺畅流动的机制。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越来越多的留学生将目光投向中国。然而,针对日益增加的留学生,我国却没有建立完善的海外人才引进机制。《意见》的出台将填补这一空缺,为留学生在华工作创造新机遇。
《意见》首次提出“研究制定外籍科学家领衔国家科技项目办法”。高翔认为这是我国人才对外开放、科技对外开放最生动的体现,“我国的人才政策越来越积极开放,科研越来越国际化,外籍科学家领衔国家科技项目,能将人才效益发挥到最大化,不仅是为一个国家服务,也是为整个人类服务。”
为了让国际人才进得来、留得住,《意见》提出关于海外人才引进和健全工作服务平台等措施,完善引才配套措施,简化外国人才来华签证、居留程序等,既接轨国际,又契合国情。此外,《意见》还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引进”,并“整合人才引进管理服务资源,优化机构与职能配置”。在高翔看来,这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引进人才智力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同时改变当前我国引才工作中存在的政策政出多门、分散化、碎片化的问题。
在积极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同时,《意见》也提出要“完善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机制”。高翔认为,这将有利于改变我国目前在重要国际组织中任职人员比较少、职级比较低的情况,“培养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有利于更好地统筹国际国内的资源,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去参与国际事务,为推动形成国际治理新秩序注入‘中国力量’。”
对于如何培养人才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意见》指出了方向: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
《意见》明确指出,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建立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这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反应,将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局长宋亚晨表示,符合实际、有前瞻性的产业人才需求预测是重要基础,将需求预测转化为高校人才培养动态调整,需要政府、企业、高校形成合力,共同打造。
《意见》强调,要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赵丹龄指出,目前,青年人才已经成为国家人才队伍的主体,以教育系统为例,2014年全国高校教师45岁(不含)以下占71.65%。但与青年人才的庞大数量相比,当前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支持面窄、支持率低、支持度轻。她表示,美国硅谷等创新案例启示我们,要大胆提拔和放手使用青年人才,努力营造勇于创新、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文化氛围,“要给机会、给信任、给支持、给自主权,建立健全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在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中设立青年专项,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铺路搭桥。”
来源:人民日报政文微信号(ID:rmrbzhw)
猜你喜欢
本期编辑:赵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