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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山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通报

衢州发布 2022-11-26


关于江山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

感染者的情况通报

4月25日凌晨,江山市在住院病人陪护例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感染者林某某,男,在江山市域范围内从事吊车装卸工作,现居住在江山市石门镇溪底村下溪底。江山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隔离管控、流行病学调查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现将该人员的主要轨迹通报如下:

  4月19日,7时40分驾车前往凤林镇凤溪村吉安路口慧琴家庭农场,后至G3高速峡口出口附近,中午返回慧琴家庭农场,15时前往蓝城·春风江山工地,16时30分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4月20日,7时20分驾车先后前往石门镇界牌村、蓝城·春风江山工地、江郎山村余家坞,11时16分到界牌村南风饭店。12时40分驾车先后前往石门镇江郎山村顾村自然村、G3高速江郎山出口加油站。13时17分到虎山街道江东二区4幢北面空地。14时18分到四都镇埠头村,后三次往返四都镇四都村山背80号附近。16时许驾车从四都镇埠头村篮球场出发,16时54分到江山消防安保城,19时32分前往顺成汽车维修服务部,21时40分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4月21日,6时40分驾车先后前往江郎山村35号、石门镇停车场、虎山街道荷塘村附近,中午在荷塘村荷塘161号用餐,15时19分到荷塘村荷塘150号购物;17时30分驾车前往凤林镇凤溪村、凤林路口副食品店、慧琴家庭农场。23时许到石门镇南街24号附近小店用餐,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4月22日,8时30分驾车前往石门菜市场工地,10时20分返回家中。12时02分驾车前往江郎山村35号、达塘沿,13时04分到达石门镇司法所,13时38分到达贝林医院,14时30分到达人民医院。19时09分从人民医院步行外出,先后到南市街13号、解放南路51-4号,19时41分进入人民医院后未再外出。
  4月23日,8时13分到南市街13号用餐,8时28分到解放南路51-4号购物,后返回医院。15时许驾车前往江郎山村35号,15时47分到G3高速江郎山出口加油站,16时05分驾车到虎山街道虎山路153幢,17时02分前往南市街13号,后返回人民医院。19时15分到赢赢超市,后返回人民医院未再外出。    

  4月24日,7时40分步行至南市街粥公粥婆店用餐,7时52分返回人民医院。11时46分步行至粥公粥婆店用餐,12时17分离开前往南市街招商银行门口购物,12时21分返回人民医院。15时54分驾车前往家中,16时19分出发先后到石门镇延龄村下昭明自然村、溪底村香溢烟草店,17时05分返回人民医院;19时53分先后步行前往健银大药房、南市街珊梅副食品店,20时04分返回人民医院后未再外出。 

  4月25日,4时许由120负压救护车从江山市人民医院转运至衢州市人民医院浮石院区。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5日

来源: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编辑:王好
审核:马俊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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