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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友好型社区怎么建?长沙育才三小“娃娃农园”营造实践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景观设计学前沿 Author LAF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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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为删减版,不可直接引用。原中英文全文刊发于《景观设计学》2020年第2期“儿童与城市环境”专刊。获取全文免费下载链接请点击“阅读原文”;参考引用格式见文末。


导 读

本研究以长沙市育才第三小学“娃娃农园”营造实践为例,运用社会网络分析软件(UCINET),建立了基于联系网络的社群图,对儿童友好型社区营造实践过程中的参与者主体特征及其网络关系的变化展开了系统解析。由此发现,“娃娃农园”联合“民”“政”“校”“企”四方力量,成功借助外部力量带动各方参与;在营造过程中,被培育的“企”方最终克服了组织惰性、脱离了外部力量,实现了独立运营并发展壮大。本研究从加强空间对多种功能的适用性、细分责任区块、提供“半完成”状态的空间,以及分期开发等方面为同类型的社区营造实践提供了可借鉴的空间设计策略。



儿童友好型社区营造中的

参与者社会网络构建与分析

——以湖南省长沙市育才第三小学

“娃娃农园”营造实践为例

The Establishment and Analyses of the 

Social Network of Participants in 

Child-Friendly Community Building

—A Case of the Kids’ Gardens in 

Yucai NO. 3 Primary School in 

Changsha, Hunan Province



 

彭姗妮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乡规划学博士


 

周晨

长沙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风景园林系教授


 

周雅昕

湖南省长沙市育才第三小学校长助理、一级教师


LAF



01 引言


通常而言,社区即“一群具有不同特征的人因社会纽带而联系在一起,他们秉持相似的观点,在同一地域或环境中参与共同的行动”[1]。“社区营造”指为了实现特定、具体的生活空间建设目标而采取的社区行动,属于自下而上的地方行动[2]。目前,大陆地区尝试开展的社区营造实践多发起于特大城市,尚未形成全国性的规模,且通常仍采取以政府为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推进模式;相关的社会组织发育尚不成熟,对政府的政策和资本依赖程度高,并且组织内部暂未实现多元的融资方式和可持续的运行模式,难以形成持久的支持力量[3]


如何借助外部力量撬动社区内部资源、带动社区参与,以及如何在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居民个体之间形成有效联合,是当前大陆地区社区营造所面临的主要问题[4]。其中,各类参与者主体的社会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网络是问题解决的突破口[5]因此,本文将基于社会网络理论视角与分析方法对此展开论述,选取湖南省长沙市的一所小学作为营造场地,系统剖析社区营造实践过程中参与者的主体特征及其网络关系的变化规律,探查和总结社区营造参与者之间的社会网络模式,以期为同类型的社区营造实践提供启发性的规划与设计策略参考。



02 项目概况


湖南省长沙市育才第三小学(“育才三小”)地处芙蓉区,占地面积25668m2,绿地面积约10500m2,其中以“见缝插针”形式分散布置的“娃娃农园”规划面积约为4000m2,共分三期建设;一期施工面积约为1200m2,由湖南农业大学“娃娃农园”团队(“农大团队”)负责施工,后续部分将由育才三小自行建设。“娃娃农园”的营造过程共划分为4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包含倡议反馈调查、资金筹集和委托赋权等。参与者包括来自农大团队的专家周晨教授及育才三小校长和党委书记。


2)设计施工阶段。包含方案商定和施工作业等。参与者包括育才三小校方负责人和少数管理层教师、施工团队,以及农大团队。


3)维护运营阶段。包含经营周转、修葺维护、活动组织和宣传培育等。参与者包括校方负责人、管理层教师、专业教师、部分班主任、部分学生和学生家长,以及农大团队。


4)权责转移阶段。营造活动中出现了部分参与者退出或加入、负责人转换、职权结构更替等变化。该阶段增加了个别上级政府部门与新闻媒体,营造活动形式也产生了积极变化。


育才三小“娃娃农园”平面图 © “娃娃农园”团队



03 参与者社会网络构建


本研究将“参与”的概念进行了具体界定,包括物质给予、借物支持、行为承担、指导建议、宣传推广、情感互动等行为。“参与者”即为在营造活动中具备上述行为的主体。本研究采取下述步骤对参与者社会网络进行构建。


第一步:参与者识别

研究通过调查走访了解了社区营造参与者的构成,并将参与者分为居民(“民”)、政府和党组织(“政”)、高校(“校”),以及企事业单位和组织(“企”)。


第二步:网络关系设定

研究所涵盖的所有网络关系数据均通过全覆盖式问卷调查方式获取。本研究构建了三个不同层次的网络:1)完整联系网络(多值无向网络);2)精简后的联系网络(二值无向网络);3)自我中心网络。


第三步:社群图绘制

本文使用社会网络分析软件(UCINET)绘制社群图,将“娃娃农园”的参与者分为“民”(绿色节点)、“政”(红色节点)、“校”(黄色节点)和“企”(蓝色节点)4个圈子。其中,红色节点“小学党委书记”因职业特殊性,被归入“企”圈。节点大小依据各自的特征向量中心度(衡量网络中全局重要性的指标)决定,节点越大,表示其中心度越高、在网络中的地位也越重要。


育才三小“娃娃农园”案例联系网络社群图 © 彭姗妮,周晨,周雅昕


育才三小“娃娃农园”案例联系网络社群图精简视图 © 彭姗妮,周晨,周雅昕


第四步:联系网络描述

联系网络的发展具有如下特征:


1)黄圈(“校”)对蓝圈(“企”)的培育。在前三个阶段中,黄圈与蓝圈的联系越来越频繁,蓝、黄节点之间大多呈高频率连线(每天联系)。当发展至权责转移阶段时,黄圈与蓝圈之间的连线数量减少、强度减弱;同时,蓝圈内部的联系更为紧密,并形成了树状分层管理结构。这代表着蓝圈降低了对黄圈的依赖,优化了自身结构,逐渐实现自主发展。


2)蓝圈(“企”)对绿圈(“民”)的培育。在维护运营阶段和权责转移阶段,绿圈是由蓝圈有意识培育而成的。随着蓝圈和绿圈节点数量的增多,其连线也自然增多,但模式却毫无变化。


3)红圈(“政”)的消极参与。在本研究中,红色节点“小学党委书记”被归于蓝圈,因而红圈的实际参与者仅为“芙蓉区教育局(上级政府)”,且仅参与了最后阶段,参与程度也较低。



04 网络诊断与分析


整体视角:自主模式与依赖模式

在本研究中,蓝圈和绿圈的参与行为大多是培育而成。整体来看,参与者社会网络结构呈现出了自主模式与依赖模式两个方向。其表现特征的区别可从主导关系、组织密度、结构层级和结构变化4个方面来剖析。


内部关系主导和外部关系主导

从维护运营阶段到权责转移阶段,蓝圈的内部关系占据主导地位且主导性持续加强;绿圈的外部关系占据主导地位。从网络的稳定性来看,内部关系主导比外部关系主导更为稳定——当网络中某个圈子消散或崩溃时,依附其上者会随之消失,而内部关系主导的圈子则受影响较小。


致密组织和松散组织

随着营造活动的推进,蓝圈结构日渐致密,绿圈结构则始终较为松散。这是由于营造活动的联系网络建立于各圈子原本的社交网络基础之上。在社会网络理论中,更高的密度通常代表结构更稳固、更具凝聚性[5];从效率上来比较,致密结构也比松散结构更为高效。


扁平式结构和树状结构

联系网络的扁平式结构和树状结构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维护运营阶段和权责转移阶段的蓝圈之间。维护运营阶段的蓝圈只包含管理层和执行层;而权责转移阶段的蓝圈则发展为包含决策层、管理层、指导层和执行层4个层级的树状结构管理模式。从信息传达和决策效率上而言,树状结构的层级管理具有更大的优势;但扁平结构的管理也具有民主决策和成本较低等优势。


结构进化与结构固化

在营造过程的不同阶段,蓝圈的角色(成分、数量及结构)和联系关系是动态变化的。从维护运营阶段到权责转移阶段,绿圈的人数显著增多,但角色成分和联系关系未有任何改变。参与者社会网络的发展不能仅注重角色数量的增加,还需关注圈子结构的进化,以有效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个体视角:网络中的代理角色

通过分析社会网络结构的个体参与者的代理角色,可对不同个体在网络结构中发挥的作用进行解读。下图展示了5种常见的代理角色。参与者担当何种代理角色、行使何种代理功能,取决于其自身和联系人所属的群体。同一参与者在网络中可以同时充当几种不同的代理角色,关键个体在网络中的位置及其“中介”工作可以提升社区的各项能力,如鼓励社区参与、优化社区管理、增强社区意识等[6]


五种代理角色(改绘自参考文献[5])


圈内协调者

在“圈内协调者”角色下,参与者A与所代理的参与者B和C都属于同一群体,A即圈内协调者。“娃娃农园”营造活动的前三个阶段不存在“圈内协调者”,而权责转移阶段的“管理层教师”扮演了典型的“圈内协调者”角色。


权责转移阶段“管理层教师”的自我中心网络 © 彭姗妮,周晨,周雅昕


圈外中介者

在“圈外中介者”角色下,参与者B和C属同一群体,并由属于另一群体的A来担任代理人,此时A即“圈外中介者”。在“娃娃农园”的维护运营阶段,“高校专家”和“专家团队老师”扮演了“圈外中介者”的角色。


“高校专家”和“专家团队老师”的自我中心网络 © 彭姗妮,周晨,周雅昕


发言人

“发言人”角色描述了A在分属不同群体的参与者B和C之间担当代理人的情况。A能调节从自身所属群体发出的信息流或货物流,被称为自身所属群体的“发言人”。在“娃娃农园”营造活动中,“高校专家”在设计施工和维护运营阶段扮演了典型的黄圈“发言人”角色。


守门人

“守门人”角色与“发言人”相似,但与之呈反向关系——A把持着从外界指向自身所属群体的信息流或货物流,被称为自身所属群体的“守门人”。在“娃娃农园”案例中“守门人”角色并不典型,仅可见于前期准备阶段:“小学校长”作为“守门人”,准许“娃娃农园”营造项目进入育才三小。


联络官

在“联络官”角色中,参与者B和C分属不同的群体,A作为代理人属于不同于前两者的第三个群体,此时A即“联络官”。在“娃娃农园”案例中,“专业教师”扮演了“联络官”这一角色,主要表现在维护运营和权责转移阶段。


“专业教师”的自我中心网络 © 彭姗妮,周晨,周雅昕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育才三小“娃娃农园”营造实践创造了一个充满活力的社区空间,是一次较为成功的儿童友好型社区营造活动。该实践联合“民”“政”“校”“企”四方力量,促使“企”方成功借助外部力量带动各方参与,撬动了社区内部资源,并增强其内部认同感。在营造过程中,被培育的“企”方最终克服了组织惰性、脱离了外部力量,实现了独立运营并发展壮大。本研究通过建立这一儿童友好型社区营造活动中的参与者社会网络,用图示化语言展现了各个参与者的联系关系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变迁,并从整体视角和个体视角得出如下结论:


1)整体而言,参与者社会网络结构表现出自主模式和依赖模式两个方向。“企”方为自主模式,表现为内部关系主导、致密组织、树状结构和结构进化的特征;“民”方为依赖模式,表现出外部关系主导、松散组织、扁平化结构和结构固化的特征。相较而言,自主模式下行动者的圈子更为高效、持久和稳定,更有利于其实现最终的独立发展;依赖模式下行动者的自我进化能力较弱,若其所依附的圈子不再,则可能快速崩溃。


2)在营造活动中,不同角色发挥的作用不一,在一些关键位置上存在功能各异的代理角色。如充当“圈内协调者”的“管理层教师”、充当“圈外中介者”的“高校专家”和“专家团队老师”、充当“发言人”的“高校专家”、作为“守门人”的“小学校长”,以及作为“联络官”的“专业教师”。这5类节点的重要性高于其他节点,是营造活动成功与否的关键。


启示与展望

以育才三小“娃娃农园”营造实践为参照,类似的儿童友好型社区营造实践可有意识地加强自主模式的网络优势,同时找出关键位置上的代理角色,针对性地促使其发挥代理功能,以此来优化营造的参与者社会网络,实现信息的高效通达。本文期望从公众参与和设计策略两个层面为同类型的社区营造实践提供启发性参考。


创造积极的参与者社会网络

营造活动中的出资者和组织者应当积极运用自身的网络能力,主动学习以克服自身组织惰性;主要目标群体应强化内部关系、提升凝聚力;营造活动各方的上级管理者拥有较大的话语权;组织者和设计者可凭借自身的社会资源和知识权威地位,为网络中的其他成员牵线搭桥、促进参与者社会网络的发展壮大。


儿童友好型社区营造策略

1)充分考虑空间在观察、教学、科普等多种功能上的适用性,以便在有限的空间中组织更丰富的活动。


2)对空间进行细分,以方便参与者在社区运营阶段进行责任区块的划分,通过归属感和责任心来加强参与者与固定地块的联系,有利于提升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性。


3)提供“半完成”状态的空间,鼓励参与者加入小品、标识、道具等元素,以及植物种植和收获等环节,充分发挥参与者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增进参与者的内部联系。


4)通过分期开发,为儿童活动提供足够的活动场地,同时也为参与者进行空间创造提供机会。


“娃娃农园”中所采用的可以促进公众参与的空间策略,如图分别为一米菜园、锁孔花园、奇趣花园、学习天地、雨水花园、责任区块、自主设计和建造地块和自主开辟和施工地块。© “娃娃农园”团队



部分参考文献

[1] MacQueen, K. M., McLellan, E., Metzger, D. S., Kegeles, S., Strauss, R. P., Scotti, R., … Trotter II, R. T. (2001). What is community? An evidence-based definition for participatory public health. 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91(12), 1929-1938. doi:10.2105/ajph.91.12.1929

[2] Yi, N., Ichikawa, K., Aiba, S., Koizumi, H., Nakajima, S., Huang, L., … Zhao, X. (2018). Overview of the Salon Themed on Community Construction Tactics of Observation. Urbanism and Architecture, 294(25), 8-18.

[3] Liu, Y., & Yin, K. (2018). From Space Construction to Community Building: Shanghai Community Garden Practice Exploration. Urbanism and Architecture, (25), 43-46.

[4] Wu, H., & Guo, S. (2018). From Community Building to Community Development: Institutional Logic and Discourse Changes in Community Governance Innovations since the 18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Journal of Shenzhen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35(2), 107-115.

[5] De Nooy, W., Mrvar, A., & Batagel, V. (2012). Exploratory Social Analysis with Pajak (F. Lin, Tran.). Beijing: World Book Inc.

[6] Morgan-Trimmer, S. (2014). “It’s who you know”: Community empowerment through network brokers. Community Development Journal, 49(3), 458-472. https://doi.org/10.1093/cdj/bst049


参考引用 / Source:

Peng, S., Zhou, C., & Zhou, Y. (2020). The Establishment and Analyses of the Social Network of Participants in Child-Friendly Community Building—A Case of the Kids’ Gardens in Yucai No. 3 Primary School in Changsha, Hunan Province. Landscape Architecture Frontiers, 8(2), 36-51. https://doi.org/10.15302/J-LAF-1-020024


编辑 | 王颖 冉玲于 刘芳

制作 | 刘芳


本文授权转载自景观设计学前沿,儿童设计大数据推荐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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