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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知识知多少”系列一

校学生会权益部 微校中南 2024-01-19

叮咚~消费者权益小课堂开课了,大家快来学习呀!


01 获得知识权



获得知识权是指消费者获得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获知权即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是消费者的义务。



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2019年8月4日上午10时许,被告廖晶晶在原告嘛尼石公司店内选购玉镯,当时由嘛尼石公司工作人员从柜台中取出涉案玉镯放置盒,工作人员带领被告到休息区茶座处准备试戴,原告工作人员为其涂抹护手霜后,被告拿取放置在桌面的玉镯并试戴,在被告自行取下试戴的玉镯过程中没能握住该玉镯掉落至店内地面出现断裂,玉镯碎为四段。当时被告所处位置地面无地毯类软性保护,所处店面无任何关于贵重物品的安全保障提示。事后双方就此发生争执,该玉镯完品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8,620元。

【处理结果】本案中原告系经营者、被告系消费者。被告应当对玉镯的正确试用、审查有一定的先行预知,对其已试戴的涉案玉镯的完好应当有保障义务;而原告公司作为长期经营珠宝玉石经营商,其工作人员也应提供防止涉案玉镯出现毁损风险的服务。故法院认为玉镯断裂损坏事实是原、被告双方共同的过错行为导致,但被告的主观疏忽与不当客观行为系主要、直接的原因与条件。

【案例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02 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公正、合理地进行市场交换行为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第1款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公平是指导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的重要法律准则,它意味着交易双方从交易中获利是均衡的,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相当的。



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2020年5月,大学生冯某在某商场给母亲购买了一条电热毯作为生日礼物。在认真的阅读电热毯的使用说明后,冯某认为该电热毯不适合母亲使用,要求退款,遭到商场拒绝。因为不想闹得太难看,冯某被迫撤回退款请求,将电热毯带回。几天后,在一次使用过程中电热毯漏电,致使冯某的母亲受了伤。冯某要求商场赔偿,遭到了拒绝。

【处理结果】经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调解,商场最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冯某进行了赔偿。

【案例评析】该商场拒绝了冯某合理的退款请求以及该商场的产品质量检测不合格造成了冯某母亲受伤,极大程度上侵害了冯某的公平交易权,应依法进行赔偿。


本期的消费者权益小课堂就到这里啦

是不是有所收获呢

下一期我们不见不散


来源 / 校学生会权益部

负责人 / 杨思函

审核 / 张艳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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