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学说用于临床治疗
疾病的发生,主要在于机体脏腑阴阳气血功能的失调。而脏腑组织的功能失调也必然反映于内脏生克制化关系的失常。因此,疾病的传变,则常是一脏受病而波及他脏,或他脏受病而传及本脏。因此,在临床上除对所病本脏进行适当处理外,特别应考虑到与其有关脏腑之间的传变关系,并应根据五行的生克乘侮规律来调整其太过或不及,以控制或防止其疾病的传变,使之恢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如肝脏有病,则应经常注意强健脾胃,以防其传变。脾胃不虚,则疾病不易传变,且易于痊愈。故《难经》说:"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实脾气。"
二、确定治则与治法
确定治则与治法主要是根据相生、相克规律来确定某些治疗原则和治疗方法,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方面:
①根据相生规律来确定治则治法:多用于母病及子或子病犯母(即子盗母气)等病证。基本原则是补母或泻子,即"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难经》)。
补母:主要适用于母子关系失调的虚证。如肺气虚弱发展到一定程度,可影响及脾之健运,而致脾虚。脾土为母,肺金为子,土能生金,故可用补脾益肺方法进行治疗,此即虚则补其母之含义。
泻子:主要适用于母子关系失调的实证。如肝火炽盛,有升无降,出现肝实证时,可采用清心泻火法进行治疗。肝木为母,心火为子,故泻心火则有助于泻肝火,此即实则泻其子之含义。
此外,运用相生规律来进行治疗,除母病及子及子病犯母外,尚有单纯的子病虚证,亦可运用母子相生关系,兼顾补母以加强其相生之力,从而有助于子脏虚证之恢复。
临床上依据五行相生规律所确定的治疗方法,常用者有以下几种:
滋水涵木法:指通过滋养肾阴以养肝阴,从而涵敛肝阳的治疗方法,又称滋肝养肾法、滋补肝肾法、乙癸同源法。主要适用于肾阴亏损而致肝阴不足,甚则肝阳偏亢之病证。金水相生法是滋补肺肾阴虚的一种治疗方法,又称补肺滋肾法、滋养肺肾法。主要适用于肺虚不能输布津液以滋肾,或肾阴不足,精气不能上荣于肺,以致肺肾阴虚病证。
培土生金法:是指补脾益气而达到补益肺气的治疗方法。主要适用于脾虚胃弱不能滋养肺脏而致肺脾两虚之病证。
②根据相克规律来确定治疗原则:多用于临床上由于相克关系紊乱而出现的乘侮病证,主要有相克太过、相克不及和相侮(反克)之不同。其治疗原则主要是抑强或扶弱,并侧重于制其强盛,以使弱者易于恢复。此外在必要时,亦可在其强盛之一方尚未发生相乘病变时,利用相克规律,预先加强其被克者力量,从而防止病情之发展。
抑强:主要适用于相乘或相侮病证。如肝气横逆犯胃或乘脾,出现肝胃不和或肝脾不调之病证,称之为木亢乘土。治则应以疏肝、平肝之法为主。若由于脾胃壅滞,影响及肝,而致肝气失于条达疏泄,形成土郁病证,是为相侮(反克)病证,其治疗则应以运脾和胃为主。总之,抑制其强,则被克者之机能自然易于恢复协调。
扶弱:主要适用于相克之力不及,或因虚而被乘袭所产生的病证。如肝虚气郁,影响脾胃之健运,则称木不疏土,治宜补肝和肝为主,兼顾健脾之法。若因土虚木乘所致的肝脾不调或肝胃失和病证,则应以健脾和胃和疏肝理气为法。总之,扶其弱则有助于相互制约协调关系的恢复。
临床上依据五行相克规律所确定的治疗方法,常用者有如下几种:
扶土抑木法:是以健脾疏肝药物治疗脾虚肝气亢逆病证的一种方法,又称健脾疏肝法。主要适用于脾虚肝郁病证。
培土制水法:是指用温运脾阳或健脾益气药物,以治疗水湿停聚病证的一种方法,又称健脾利水法。主要运用于脾虚不运,或脾阳虚损,水湿泛滥而致的水肿等病证。
佐金平木法:指通过清肃肺气,以抑制肝火亢盛病证的一种治疗方法,又称清肺泻肝法。主要适用于肝火亢逆,灼伤肺金,影响肺气清肃而致的"木火刑金"病证。
泻南补北法:指通过泻心火,补肾水以交通心肾的一种治疗方法。又称泻火补肾法、滋阴降火法。主要适用于肾阴不足,心阳偏亢,水火失济,心肾不交病证。
此外,在针灸疗法中,手足三阴三阳十二经脉四肢末端的穴位亦分属于五行,即井、荥、输、经、合五种穴位,分属于木火土金水,临床上即可根据不同病情,运用五行生克规律进行选穴针刺治疗。
同样,五行生克关系,对于精神疗法亦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临床上即可以运用情志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而达到治疗目的。如《素问》说:"怒伤肝,悲胜怒";"喜伤心,恐胜喜";"思伤脾,怒胜思";"忧伤肺,喜胜忧";"恐伤肾,思胜恐"等,即是运用五行相克关系来调整情志,从而达到治疗精神性病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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