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必修之学:医案
编者按
作为一个健康人,您可能从来没有关注过什么医案、病案之类的。但您一定会知道与社保卡配套的有一本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这其实就是病历,也就是病案记录。只要您在社保范围内,且去看病,医生一定会在您的就医记录册中作记录。
自古以来,中医非常关注病案的记录,今天就让我们看一下中医医案的发展渊源。 |
中医医案起源很早,其萌芽可追溯到周代。据《周礼》记载,当时的医生已有关于疾病名称及治疗结果的记录,但其作用主要是用于评定医生的疗效,从而确定其等级,以发薪俸。此外,《左传》及先秦诸子著作中,也有散在的关于医家诊治疾病的记载,均可视为医案之雏形。
现今所见最早有实际内容的医案,为《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所载扁鹊治赵简子、虢太子、齐桓侯三案及淳于意的诊籍。尤其后者,被视为后世医家之滥觞。淳于意诊籍共25则,每则载有患者姓氏、住址、职务、病名、脉象、治法及预后等内容,涉及内、外、伤、妇、儿各科病证。诊法以脉为主,兼有病机分析。治法有药物、针刺、熏洗等,用药或汤或丸或酒。更可贵的是,除治愈者外,诊籍还记录了10个死亡病例,这种事实求是的态度,反映了早期医案朴实无华的风格特点。
秦汉以降,医学崇尚方书,直至隋唐五代,医案未能取得突破性发展。这一时期,医案散见于医籍和文史书中,数量少,内容简。如《千金要方》所载数案,多为孙思邈自治案,目的主要是用以证明某方、某药的疗效,缺乏对病证的详细描述及分析。尽管如此,这一时期的医案,仍有其朴实典雅、医文融会等可取之处,从中亦可得到启迪。
宋金元时期为医案空前发展的阶段。医案专著开始出现、医籍附案逐渐增多、医家立案蔚然成风、医案风格异彩纷呈,是这一时期医案发展的主要特点。
宋·许叔微的《伤寒九十论》,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医案专著。该书将常见的伤寒病证方分为90种,每证一案。立案严谨,内容全面完整,且以《内经》、《难经》、《伤寒论》等经典著作为依据,对医案加以剖析,颇有启发。清代医家余震称赞本书:“所存医案数十条,皆有发明,可为后学楷模。”
医籍附案虽起源很早,但较为零散,比较集中的医籍附案,实始于宋。如钱乙《小儿药证直诀》卷中,载儿科医案23则,涉及病证十几种,或分析病因病机,或阐明方药运用,充分体现了钱氏的儿科学术特点。此书不仅以论附案为其特点,而且也是最早的专科医案。此外许叔微的《普济本事方》以及这一时期众多医家的医著,也大都附有医案。如杨介、孙兆、张子和、李东垣、朱丹溪、陈自明、王好古、罗天益、滑寿等,均有医案传世。
随着医案的增加,其形式、风格及叙案方式亦有所变化。如有的以论附案,有的夹论夹案,有的边论边案,但目的均在于以案证理。
如张子和医案,见于《儒门事亲》,约200余则,其案记述病因、辨证、治法、立方较详,用药多主寒凉,擅用汗、吐、下三法,体现了张子和以攻邪为主的学术特点。李东垣医案,散见于《脾胃论》、《兰室秘藏》二书,述案周详,辨证确切,处方药多量轻,擅用升阳益气之法,反映了李东垣善于扶正祛邪、顾护正气的风格。朱丹溪医案,流传较多,多以夹叙夹议的写法,阐明其滋阴降火的学术特点。
上述医案,不仅充分反映了各医家不同的学术观点、丰富的临床经验,同时也为后世医案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医案发展至明代,各方面均渐趋成熟。个人医案专著大量增加,医案类书出现,以及对医案开始进行研究,是这一时期医案成熟的重要标志。据不完全统计,现存明代个人医案专著约有30余种。较有代表性的如《石山医案》、《周慎斋医案》、《孙文垣医案》、《王肯堂医案》《奇效医述》、《易氏医案》、《李中梓医案》等。此外医籍附案的数量和种类也大大超过前代,如《景岳全书》、《滇南本草》、《医宗必读》、《本草纲目》、《针灸大成》、《医学正传》、《外科正宗》、《一草亭目科》、《济阴纲目》等书,所附医案数量可观,涉及临床各科。在医案数量增加的同时,质量也有了明显的提高,主要表现在:①内容完整、客观;②格式多样、规范;③说理透彻、详明;④文笔秀美、流畅。
更值得一提的是,明代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医案类书--《名医类案》。该书为江瓘编著,12卷,荟集明代以前历代医家医案及经史百家中所载医案近3000例,以病证分为205门。所载医案以内科为主,兼及外、妇、五官各科。每案记医者姓名及患者年龄,体质、症状、诊断、治法、方药等,而且许多医案附有夹注或按语,以“宣明往范,昭示来学,既不诡于圣经,复易通乎平俗”。该书不仅开我国医案类书之先河,而且也是第一部研究古代医案的专著。所载诸案,不仅反映了所辑前贤的精湛医术及临证经验,而且为研究这些医家的学术思想留下了宝贵资料。
此期除了对医案的广泛性研究外,一些医家还开始对医案的书写格式与规范进行了专门研究。首先是《韩氏医通》提出医案要“望、闻、问、切、论、治六法必书”,并示以格式。其后吴昆在《脉语》中对此又作了修改和补充,提出了“七书一引”的书写方法,对医案的书写内容和格式做了更为详细的说明。这些观点的提出,起到了促进医案向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作用,对后世医案的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影响。
清代是医案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一时期,不仅有大量的医案问世,而且书写和编纂出现了百花齐放的局面,理论与临床的结合更加紧密,从而进一步推动了中医学术的发展。概括本时期医案的特点,约有以下几个方面:
⑴医案大量涌现,形式种类多样。
经初步统计,清代医家撰写的医案专著达200余种。就著作的形式而言,门类俱全,风格多样,既有个人医案、医案类书、医案丛书,又有专科医案、专题医案、会诊医案、医案评注及宫廷医案等。就编写形式而言,匠心独运,各具特色,如有的叙证简要,寓意深刻;有的详说细解,记叙明畅;有的善引经典,重在说理;有的强调治法,示人规矩;有的脉因证治,井然有序。
⑵医家重视医案,立案已成风尚。
清代医案之所以有所成就,在于医家们对医案的普遍关注。一方面医家对前贤医案倍加珍视,如余震曾云:“成案甚多,医之法在是,法之巧亦在是,尽可揣摩。”(《古今医案按·序》)王燕昌亦云:“名医立案,各有心得,流传既久,嘉惠无穷。盖临证多则阅理精,练事深则处方稳,此前贤医案所以可贵也。”(《王氏医存·凡例》)另一方面,医家对个人撰写医案格外重视,徐灵胎指出:“故治病之法,必宜先立医案。”王达士《医权初编》亦云:“医者立方,当先立案。”足见当时医家书写医案已蔚然成风。
传世医案较有影响的如喻昌《寓意草》、马元仪《印机草》、尤在泾《静香楼医案》、齐有堂《齐氏医案》、《王九峰临证医案》、顾晓澜《吴门治验录》、《吴鞠通医案》、王孟英《王氏医案》、蒋宝素《问斋医案》、谢映庐《得心集医案》、《费伯雄医案》、王旭高《环溪草堂医案》、余听鸿《诊余集》等等,枚不胜举,可谓名家辈出,各领风骚。各案虽风格有所差异,但都反映了各自独特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为后人所称道。
⑶重视医案研究,大量合刊汇编。
明末清初医家喻嘉言在《寓意草》中,除记载了60多则疑难杂证病案外,还于开篇“先议病后用药”之后,撰“与门人订议病式”。“议病式”在韩懋、吴昆等人的基础上,对撰写医案的内容与格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态度应严肃认真,内容应详尽(包括诊病时间、地点、患者一般情况、症状、脉象、辨证、治则、方药、预后等),理法方药应齐备。这一设想不仅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而且对于医疗经验的总结、医疗效果的提高、医学理论的发展,以及医疗档案的保存,均十分有益,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在类书的编纂方面,出现了现存篇幅最大的医案类书--《续名医类案》,该书是《名医类案》的姊妹篇,收集清乾隆及以前医案5000余首,计分345门,对《名医类案》多所补充。
此外,清代还有许多合刊类医案问世,较著名者有《三家合刻医案》和《柳选四家医案》等。此类医案为编纂者精选汇集而成,多能代表医家学术思想及治疗经验之精华,故虽载案数量不多,但质量和价值较高。
在医案评注方面,亦较前代有长足进展。其中余震的《古今医案按》为评注式医案中不可多得之作。该书以证统案,选辑上至仓公,下至叶天士共60多位医家的千余则医案,选加按语530余条,析疑解惑,画龙点睛,评论精辟,对于研习古今医案,大有裨益。后经王孟英择其优者再加评按,其参考价值更大。
清代以降,医案的发展未在出现新的高潮,但学者对医案的认识和评价,则较前代有过之而无不及。如章太炎先生曾说:“中医之成绩,医案最著。欲求前人之经验心得,医案最有线索可寻,循此钻研,事半功倍。”又如张山雷在《古今医案评议》中说:“医书论证,但纪其常,而兼证之纷淆,病源之递嬗,则万不能条分缕析,反致杂乱无章。惟医案则恒随见症为迁移,活泼无方,具有万变无穷之妙,俨如病人在侧,馨咳亲闻。所以多读医案,绝胜于随侍名医,直不啻聚古今之良医,而相与唔对一堂,从上下其议论,何快如之?”其言发自肺腑,颇为真切。
在撰写风格上,或继承明清两代的特点,从传统的中医理法方药着手,重点阐发病因病机、治法方药。或对传统医案加以变革,采用中西汇通的观点叙述医案。后者以张锡纯的《医学衷中参西录》附案为代表。再如曹颖甫《经方实验录》,处方以仲景为宗,说理则中西兼融,颇具特色。民国时期徐衡之等所编《宋元明清名医类案》、何廉臣所编《全国名医验案类编》,均分类恰当,间有评议,有一定实用价值。
各个历史时期众多医家不同风格的医案,不仅是我国历代医家临床实践经验的结晶,也是祖国医学伟大宝库中的瑰宝。在众多的医案中,既有丰富的医学理论,又有大量的医疗经验;既有辨证方法,又有处方用药;既有成功的经验,又有失败的教训;既有详明者令人百读不厌,又有简要者令人寻味无穷;既有一般病而诊疗别具一格,又有疑难证而处治独辟蹊径。
总之,中医医案浓缩、涵盖了中医基础理论和临床各方面的知识,可谓博大精深。学习和研究医案,不仅能丰富和深化理论知识,而且可以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开阔视野,启迪思路。因此,医案对于从事中医临床、教学、科研工作者来说,当是必修之学。
》》编后语
新中国成立后,卫生部在1953年召开医教会议,将诊籍、医案、病历等正式定名为病案。1991年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下正式制定了《中医病案书写规范》,此规范包括中医病案书写格式、中医各科情况书写要求及病案举例等五大部分,从而使中医病案的书写走向规范化。
病案不仅为了把学术经验记录保存下来,而且是临床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环。病案书写的水平,足以反映医疗质量的高低。
各位中医医生,你在临床中是否写好病案了呢?
|编者简介|
刘更生(1962年- ),男,山东中医药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信息管理学院医学信息教研室教师。先后出版著作30余部,发表论文30余篇。辛勤的劳动和努力。荣获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者奖(2001年)。
来源:摘自《医案医话医论名著集成·前言》,刘更生主编,华夏出版社,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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