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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长云:关键是要弄清楚夏的地域问题

沈长云 中国学派 2019-05-27



目前夏史研究众说纷纭,不少人质疑夏代在历史上的存在,这当然是不对的。但是,我们的研究者未能给持怀疑态度的人们以满意的回答,未能从根本上解除大家的疑虑,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人自己的研究没有到位,包括对文献所载夏的地域在何处,都未能弄清楚,就急急忙忙地拿着错误的历史信息与某种考古学文化相比对,这样给出的夏文化或夏代历史,怎么能让人相信呢?

当今的历史研究,要求历史学与考古学二者紧密结合。既要充分借助文献记载的历史信息将考古材料有机地转化为史料,同时也要充分借助考古资料,补充、印证或是修订文献所载的某些历史信息。这就要求我们对文献与考古资料都要进行充分、认真、仔细的研究,不能出于自己的某种偏见,不管文献学与考古学本身的规则,随意找出一两条文献与某些考古材料“对号入座”。如果对于文献或者考古资料的理解出了问题,那是无论怎么结合也得不出正确结论的。

关于夏的地域,王国维早就有过专门论述。他在所著《殷周制度论》中明确指出:“夏自太康以后以迄后桀,其都邑及他地名之见于经典者,率在东土,与商人错处河济间盖数百岁。”他所说夏的都邑及“他地名”,前者可理解为夏的政治版图,后者可视为夏的诸侯国所在地域。这两者都在“东土”,具体地说在古河济之间,也就是今河南东部及山东西部一带。王氏说他这些结论均来自于经典,主要是《左传》《国语》和古本《竹书纪年》,尤其是《竹书纪年》。他在这之前曾对古本、今本《竹书纪年》做过大量研究工作,他的这些说法应是有坚实的文献基础。之后,杨向奎又曾作《夏民族起于东方考》,进一步申明,中夏以前,夏之政治中心在今山东,其势力及于河北、河南。与王氏稍微不同的是,他主张夏晚期的势力已移居到河东及伊洛,不过“东方仍有孑遗”。顾颉刚对夏地域也有不少论述,其与弟子史念海合著的《中国疆域沿革史》也主张,夏代中期以前,夏王朝的政治中心在今山东省,势力范围则涉及河北、河南,至夏代晚期才西移到伊洛河流域。凡此,可见前辈学者对于夏所在地域的认识基本是一致的,即认为夏的大部分时间是在今河南东部及山东西部一带,至其晚期,则有可能将势力西移至今河南西部的伊洛一带,但东方仍保有其部分原有势力。

然而,我们今天一些主流学者对夏所处地域的看法,却与上述史学界推崇的老先生的意见全然相左!毋庸讳言,我这里说的“今天一些主流学者”,主要是指考古界的一些学者,他们一直以为夏的地域一开始就在豫西晋南,从而把这一地区同时代的考古文化(王湾三期文化、二里头文化)视作夏文化,以至于历史学者在东方论夏史,考古工作者在西方挖夏文化,这是我们极不愿看到的事情。

难道是老先生们的意见错了么?不是。是我们今天的学者出了问题,出在对文献的史料价值没有一个判断标准和没有对文献认真钻研上。

即以夏都邑所在问题而言,文献记载夏的第一个都邑是禹都阳城,而最早记载阳城地望的是《世本》。其专记古帝王都邑的《居篇》说:“禹都阳城,在大梁之南。”大梁是战国时魏惠王的都邑,在今河南开封南;《世本》为先秦时期的著作,这些都没有任何问题。可是我们的一些主流学者却偏要相信三国时期韦昭为《国语》所作的一个注,说禹都阳城在汉代的嵩高山下,即今河南登封境内。到底我们应该相信先秦时期的文献,还是魏晋时人的说法?应当是不难判断的一个问题,何况韦昭的这个注解本身也存在着不少错误。篇幅所限,不再详加辨析。

接下来谈所谓启都。文献其实并没有启都的记载,可是一些学者却硬说文献记录了启都,并称启都在阳翟,即今河南禹县。根据是这里有一个传说中的钧台,可以与《左传》“夏启有钧台之享”相印证。然而,这些学者引以证明阳翟有钧台的所有文献,要么是伪书(今本《竹书纪年》),要么就是晚出之书,其早不过两晋时期。不知为何先秦、秦汉古籍一句都没有提到钧台在阳翟这样的话,甚至《汉书·地理志》中也没有类似的记载,有的却只是启活动在今河南东部濮阳到原阳一带的记录。这样一种对待文献的态度,怕也是难以取信于人吧!

再接下来是太康所都斟寻的问题。《竹书纪年》称“太康居斟寻,羿亦居之,桀又居之”,斟寻关系到夏早晚两代君主的居邑。然而斟寻的地望,早期文献并没有特别说明。《汉书·地理志》班固自注说它在今山东潍坊附近,又因距中原太远而难以取信于人。一些学者于是抓住这一点,硬说斟寻在今河南洛阳附近的巩县,根据是这附近有地名鄩中,还有鄩水、鄩谷、鄩城之类。殊不知这些以鄩为名的地名,皆因春秋时期周大夫鄩肸在此居住,与夏代斟寻没有任何关系。其实文献中自有关于斟寻的线索。按《左传》哀公元年称:“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寻,灭夏后相。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稍加考证,便可查出斟寻在斟灌(今河南范县)与有仍(今山东曹县)之间,只是这些学者懒得去探寻或故意忽略它罢了,因为这与他们的设计不合。这难道也是对待文献的正确态度?

其他几个夏的都邑,如相所居帝丘、帝杼所居老丘、帝孔甲所居西河,均在豫东濮阳至开封一带,这连坚持夏在豫西、晋南的学者也不否认。结合上述几个夏都的考证,可见夏的都邑几乎全在豫东鲁西,也就是当时的古河济之间,王国维的说法是完全正确的。

至于夏的诸侯,包括夏的同姓与异姓的居处,也就是王氏所说的“他地名”,也都在东方的豫东鲁西一带,与夏都如插花般地错杂在一起。对此,我曾按照王氏所示,对它们一一加以考证,以见王说之不诬。篇幅所限,也不在此展开。

当然,现今学者的这些观点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前辈学者徐旭生、邹衡等人的说法。我对徐旭生、邹衡等先生的学问自是十分钦佩,但在夏文化地域这个问题上,却不敢苟同他们的某些说法。例如称《逸周书·度邑》所谓“有夏之居”为夏后氏之居处,这就很成问题。这里的“有夏之居”当为“有周之居”,乃周人在斟酌自己所选东都位置的一句话语。我曾为之专门写过一篇短文讨论此事。杨宽所著《西周史》论周都洛邑时,也是这个看法。他还引用了屈万里的说法,也与此相类似。可见,此说并非我一人之私见。

还有一句来自《国语·周语》的“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论者亦以之作为夏在伊洛一带的证据。按称“河竭”“伊洛竭”云云,本身就值得怀疑。即令承认夏有“伊洛竭”之事,按照文意,也只能认为夏晚期势力在伊洛一带,并不能证明夏早期、中期在伊洛一带。前面也已谈到,夏在晚期已经将其势力西扩至伊洛一带,或许二里头遗址便是夏西移所建立的都邑。但是夏的早期、中期是否在豫西,则没有任何文献可资证明。

总之,笔者认为,有关夏的地域是当前夏史或夏文化研究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对此问题无一个正确的认识,我们怕是永远无法说清夏在历史上的存在这个问题的。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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