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金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2号通告来了!
金寨县新冠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32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监督,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经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发现我县辖区内有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存储、加工、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
(一)“应进仓不进”“应检验不检”“应消毒不消”;
(二)未主动报备登记而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活动;
(三)购进或代贮进口冷链食品未按要求提前24小时报备,擅自入库的;
(四)采购、生产、经营、存储、加工、运输无海关关单、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的;
(五)其他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
二、举报奖励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确属前期未掌握的,给予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个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的,按一条举报线索奖励;同一线索涉及多个情形的,按奖励最高情形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金额如下:
(一)举报进口冷链食品“应进仓不进”“应检验不检”“应消毒不消”,且涉及产品量大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举报未主动报备登记而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活动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举报其他违反规定情况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
三、注意事项
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相关线索,请立即致电举报,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信息应客观真实,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负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告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有奖举报电话:12315 0564-7356710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疫情咨询电话:0564-7356710、7356718
戳“阅读原文”进入金寨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