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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有电动自行车的!速看!

养心金寨 2022-12-14



致全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封信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们:你们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我县非机动车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决定在全县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及临时备案号牌核发工作。一、时间安排:自2021年7月21日至8月15日,在我县经济开发区、梅山镇、白塔畈镇、油坊店乡、全军乡开展集中上牌;其他乡镇上牌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至9月30日。二、上牌及临时备案号牌核发范围:对于符合国家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予以办理长期电动车牌照,对已售出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予以办理临时备案号牌(电动三轮、四轮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范畴,不予办理临时备案号牌)。三、过渡期设置和管理:临时备案号牌有效期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为期三年;临时备案号牌仅作为过渡期标牌使用,不代表其为合法的电动车或机动车,如过渡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以司法鉴定结果区分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2021年10月1日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及核发临时备案号牌。四、上牌费用:1.凡在规定时间内上牌的,号牌由政府统一提供,逾期申领的号牌费用自理;2.车主自愿选择是否购买车险及险种。五、电动自行车号牌及临时备案号牌自助申领流程: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公众号“六安公安交警微发布”或扫描一封信末端“二维码”,点击“网上车管”进入“金寨电动车上牌”,选择需要上牌车辆的类型,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2.资料上传完成后,填写承诺书并提交(系统提示属电动摩托车的,请到车管所办理上牌);3.根据系统提示支付工本费(集中期内无需支付)、邮寄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4.支付成功后,等待后台审核;5.待审核通过后,选择邮寄号牌(或临时备案号牌)的用户由邮政投递到指定地址并交付车辆所有人;选择自取号牌(或临时备案号牌)的用户在系统内选择自取网点(城区居民要选取自己居住的小区,无明确居住小区的,选择施琅中学自取点;白塔畈镇、油坊店乡、全军乡居民选择所在乡镇邮政网点);6.如出现审核未通过情况,微信会自动推送提示信息,需车主重新提交资料并完成上述步骤。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为高效推进此项工作开展,请广大车主主动到村、社区及物业进行登记,并及时做好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对于未在通告规定时间内办理上牌并继续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并配合做好我县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服务咨询电话:0564—7411185   13966290393
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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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疫情咨询电话:0564-7356710、7356718
编辑:黄圆圆  校对:王涛
复审:方临昕  终审:付德军
投荐稿邮箱:jzxxmtyy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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