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车!金寨发布重要通告!
通告
近年来,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现象普遍,交通乱象丛生,群众反映强烈。2021年7月起,我县开始对无牌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2021年8月31日,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金寨县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临时备案号牌核发补充通告》(以下简称《补充通告》),规定电动三、四轮车临时备案号牌办理时间截至2021年9月15日,逾期公安机关不再受理申领。对在用电动三、四轮车发放的临时备案号牌进行逐步淘汰,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明确核发的临时备案号牌仅作为过渡期标牌使用,《补充通告》发布后购买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公安交警部门一律依法扣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为有效遏制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发展势头,净化我县交通环境,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六安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公发〔2022〕4号)及2023年3月21日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7次县长办公会议决定,即日起,对非标三、四轮电动车销售源头开展专项治理。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销售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的行为,对查处销售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的经销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的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严格监管该类车辆在异地办理临时备案号牌后在我县道路行驶现象;城管部门将加强环卫企业电动车使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将严厉查处非标三、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等各类违法行为。
请电动车经销商依法依规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车辆,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逐步淘汰我县道路上行驶的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有效减少涉该类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4月10日
来源: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黄圆圆 校对:王涛
复审:陈子君 终审: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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