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现,严肃查处!@金寨教师、大学生
关于暑期校外培训致全县广大教师及返乡大学生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教师,亲爱的大学生们:你们好!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县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有序推进,为巩固治理成果,坚决杜绝违规学科类培训等行为发生,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暑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认真遵守:
1.公办、民办学校在职教师不得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活动,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任职任教;
2.公办、民办学校在职教师不得招收学生在家、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不得以家委会名义组织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3.公办、民办学校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4.公办、民办学校在职教师不得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和途径帮助发布、转发与校外培训有关的广告;
5.公办、民办学校在职教师不得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不得跨市县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6.公办、民办学校在职教师不得在家中有偿托管学生并收取费用,不得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7.退休教师、干部不得违规办班,违规组织或参与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8.返乡大学生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参与校外违规培训机构培训,不组织不参与有偿补课或家教,不以“家政服务”“暑期托管”“幼小衔接”“住家教师”“一对一”“一对多”等名义违规开展“地下”学科类培训。
暑假期间,县“双减”办将联合公安、文旅体育、科商经信、市场监管、城管、消防等部门开展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机构或个人未取得办学资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564-7062072;0564-706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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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傅娟 终审: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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