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树通知!10名!
关于开展“金寨工匠”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广大职工创新创造,根据省、市总工会“42101”重点工作安排,决定开展“金寨工匠”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2023年选树“金寨工匠”10名
二、推荐申报对象条件“金寨工匠”面向全县各行各业一线职工,重点聚焦新兴产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领域,体现金寨科技创新和产业特色,原则上应在本行业领域从事一线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满3年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报。
(一)体现工匠精神。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潜心研究技艺,不断创新创造,在工作中体现爱岗敬业、技术精湛、创新创优、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二)拥有技艺专长。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持,拥有一技之长;在技术上有重大创造或革新,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拥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得到同行业公认,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发挥引领作用。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疑难和实际问题;热心传播知识技能、积极参加“名师带徒”活动,善于向职工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影响带动身边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做出积极贡献。运用自己掌握的技术技能,在推动工艺改进或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贡献,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参加市、县、相关部门及本单位主办的各项劳动和技能竞赛,表现突出并符合上述要求的职工,优先作为“金寨工匠”的推荐对象,已获得过“安徽工匠”“江淮工匠”“皖西工匠”及类似荣誉的职工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三、工作程序
(一)基层申报。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选树条件,经层层推荐选拔,向县总工会择优推荐。同时,面向全县各行各业工匠人才,可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社会推荐等形式参与。符合条件的职工填写申报表(见附件)。
(二)审核评审。县总工会对“金寨工匠”推荐人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结合工种、产业类型等好中选优,经评审后,产生“金寨工匠”候选人10名。
(三)公示命名表彰。拟命名对象报县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并通过金寨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县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命名“金寨工匠”,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从中择优推报省级“安徽工匠”评选。
四、有关要求(一)严肃认真对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金寨工匠”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纪律,确保推荐工作规范有序;坚持面向一线,坚持自下而上,把推荐过程作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抓手,真正把体现工匠精神、拥有技艺专长、发挥引领作用、做出积极贡献、竞赛成绩优异的工匠人才选树出来。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在选树活动中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手段和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和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选树活动,挖掘工匠故事,宣传工匠精神。
(三)确保选树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候选人,指导职工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如实申报,严格审核把关。对于伪造事迹、获奖情况,未严格按照选树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对象,经查实后撤销其参评资格,不得递补或重报。
(四)恪守政治安全。对于各申报候选人,县总工会将联合公安、法院、人社等单位进行相关审查,确保劳动领域政治安全,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行为,对工作、社会造成恶劣影响或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不予申报。
五、按时上报材料10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表盖章后和佐证材料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县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股。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宋长剑
电话:7066783
邮箱:3038900968@qq.com
附件:“金寨工匠”候选人申报表
金寨县总工会
202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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