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开始办理入住!8月10日截止
一、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办理地点及携带材料办理地点:以通知单载明为准携带材料:①保障房入住通知单②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各3张③承租人及保障人口 1 寸照片,每人 2 张④承租人本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2 份三、相关费用①所有缴费为现金缴费②租金:8-9月租金其他费用:以通知单载明为准。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具体费用请打相关部门电话咨询。四、注意事项廉租房家庭由本人或委托人持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住手续。公租房家庭入住手续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家庭成员代办的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其他人不得代办。特别提醒1、8月10日后仍未办理入住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实物配租。2、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规定,保障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3、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申请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交钱就能办保障房"谨防上当受骗!4、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只租不售。最终信息以《配租通知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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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张若晨
主编丨张 兰
监制丨布肃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