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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观察|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中央定了调,具体怎么做? 【走出去智库】

2017-12-21 走出去智库CGGT


 

走出去智库观察

 

走出去智库(CGGT)首席金融专家闫志君认为,中国对外投资仍具有较大增长潜力。截止2016年末,中国对外投资存量达到13573.9 亿美元,按全球国家(地区)排名由2015 年的第8位跃至第6位。但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对外投资存量与GDP比率长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2016年中国对外投资存量与本国GDP的比率为11.4%,而世界平均水平、发达经济体的比率分别为34.6%、44.8%。在中国隐隐然成为全球化领导者的大背景下,中国对外投资未来进一步增长的趋势十分明显。


政府部门与企业亟待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以应对风险与挑战。在外部风险方面,部分欧美国家近年来强化了投资保护,如美国在近期公布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将中国定义为“战略竞争者”,对中企对美投资前景投下阴影。


在内部挑战方面,近年来的教训案例表明部分中国企业目前的对外投资方式与成熟的跨国公司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在风险管理方面表现在:投前尽调环节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不充分、投中决策环节的风险控制不到位、投后管理环节的监测预警不及时。总体而言,全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差、成功率低。


政府部门在对外投资方式创新中需从多方面发力。在宏观引导方面,由主管部门继续完善对外投资战略规划、引导和规范性政策体系,如发改委等近期已发布的《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和将发布的对国有企业的投资规范。


在组织推动方面,加大各国政府间投资合作机制、全国及地方的投资促进机构和各行业协会的多层次对外投资促进体系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力度。


在金融支持方面,丝路基金、中拉产能合作基金等多边和双边金融机构要为中国企业提供稳定的股权性资金支持;在风险防控方面,从国家安全高度,完善对外投资统计监测,加强监督管理,健全法律保护,加强国际安全合作。


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投资方式创新可重点从产融结合方面入手。传统的银行债权融资方式不能充分体现产业资本的意志,而PE(私募股权基金)是产融结合的较好载体。


这是由于企业作为股东或LP(有限合伙人/主要出资者),可通过章程/合伙协议、股东/合伙人大会对PE的战略和运营施加一定影响。并且,在FOF(基金的基金)投资方式下,由于母子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性强、投资组合分散度高,对部分投资项目损失的承受力强,因此投资亏损的可能性小。


在这方面,11月9日中投与高盛共同签署的中美制造业合作基金协议(承诺投资规模50亿美元)即是较好例证。


今天,走出去智库(CGGT)整合金融机构、投行、PE和央企的创新投资经验,供中国走出去企业家和投资者参考。


要 点

1、中央一年三次在国际、国内重大会议和党的报告中强调创新对外投资方式,释放出中央在对外经济发展、推进“一带一路”方面的强烈信号。


2、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整体经济增长率一直都是大大超过全球平均水平和发达国家水平。也就是说,只要开发性金融投资足够分散,在较长时间内,总体上能够资金安全,同时会有不错的盈利前景。


3、新时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本意是提高供给水平,满足国内消费需求的升级。但2015年中国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只有美国的十四分之一,因此提高供给水平除了自己科技创新,就是海外并购先进技术。


4、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的过程中,PE作为高度市场化的机构投资者,能够敏锐、高效地发现实现产业整合的交易机会,并迅速调配优势资本、人员、技术等生产要素,促成交易价值的提升。


5、央企有扎实的基础研究支撑、高素质劳动者队伍,在进行跨组织的联合攻关方面亦具有成熟经验,能够适应于新时代的大型项目投资要求。


正 文


 

12月18日-2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十九大后级别最高的年度经济会议,中央领导层在此次会议上讨论研判当前经济形势,定调第二年经济政策。


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对我国新时代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和发展总基调进行了概括。在对外发展方面,本次会议给以定调: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产业发展。


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在今年5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就讲到创新投资融资模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中央一年三次在国际、国内重大会议和党的报告中强调创新对外投资方式,释放出中央在对外经济发展、推进“一带一路”方面的强烈信号。

创新对外投资方式是未来政策的重要方向

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高质量发展和稳中求进成为两个非常重要的关键词。这不仅仅体现在国内经济方面,在对外发展方面有同样的政策要求。


近5年来,我国实施新一轮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对外投资屡创历史新高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缺乏系统规划和科学论证,盲目决策,后续经营困难,造成较大损失;有的企业将境外投资重点放在房地产等非实体经济领域,影响我国金融安全;有的企业忽视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和要求,引发矛盾与纠纷。


今年以来,我国对外投资在经历前两年“高速猛进”后大幅下滑,前10个月,我国境内投资者累计对全球新增非金融类直接投资863.1亿美元,同比下降40.9%。


对外投资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就是政策加强了监管,连续出台相关政策对非理性对外投资加以遏制。其中,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在8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企业非理性对外投资进行引导,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受到国内外高度关注。


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管理的措施,是要更好地服务于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改变过去对外投资方式,并进行对外投资创新就成为了未来工作的重点内容。


金融机构如何进行对外投资创新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殷勇的预测,“一带一路”建设可覆盖全球接近70%的人口,基础设施投资缺口每年将会超过6000亿美元,资金缺口巨大。与此同时, “一带一路”沿线约一半国家的主权信用评级都在投资级以下,金融机构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同时,必须思考如何防范融资风险。


殷勇指出,由对覆盖亚太地区主要国际金融机构资本金规模的所做统计可知,以开发性为主的主要国际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总规模不过5134亿美元,换言之,即便将上述所有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全部用于投资“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也还不能弥补这些项目一年所需的资金量。


在传统的开发性金融中,我们通常对选定的项目直接开展贷款融资,但开发性金融资金有限,可用资源往往被少数项目全部占用,很难发挥杠杆效应以满足更多项目的资金需求。


开发性金融采用保本、微利的基本模式,这一模式隐含一定程度的暗中补贴,主要体现为利息补贴。由于补贴没有显性化,我们在进行谈判和做出决策时往往意识不到这种补贴的程度。同时,由于开发性金融看上去还可以微利,受益国家对这种暗补往往并不买账。


开发性金融的传统模式很难满足“一带一路”的巨大资金需求,我们可以借鉴国际金融机构的经验。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受援国进行资助的时候,在机制设计上有两个重要的理念,一方面是撬动私人的资本,国际货币基金的资金从来不是用来满足受援国所有融资需求,而是通过产生带动催化作用,使得私人资本跟进对受援国的融资。另一方面,受援国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起制订改革计划,促进经济结构改进完善,从而增加市场信心,产生相应的政策杠杆效应。


因此,殷勇认为,要尽可能发挥开发性金融的杠杆作用,提升开发性金融的效力,有四个方面值得探讨。


第一,开发性金融有限的资金应当尽可能用于股本投资,从而撬动更多的债务融资。


第二,开发性金融资金应当尽可能用作劣后级资本,承担更多风险,从而撬动更多的股权投资跟进。


第三,尽可能采取公私合营模式,更多撬动私人部门投资。


第四,开发性金融资金应当尽可能投资基础设施、国家安全相关的正外部效应强的项目,给市场、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更多的公共品,从而撬动其他更多项目的投资,使得其他项目在商业上更具有吸引力和可持续性。


殷勇表示,根据过去多年的统计,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整体经济增长率一直都是大大超过全球平均水平和发达国家水平。也就是说,只要开发性金融投资足够分散,在较长时间内,总体上能够资金安全,同时会有不错的盈利前景。


国家主权财富基金创新对外投资方式

在2017年11月第五届外滩国际金融峰会上,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屠光绍重点分享了关于对外投资的思考。


屠光绍表示,创新对外投资方式是中国对外投资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中国从前两年开始对外投资的量已经大于吸引外资的量,也变成了资本的净输出国,海外并购也持续升温。因此,目前大规模的对外投资与过去小规模的投资完全不同,需要进行改变。


而在创新对外投资过程中,主要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首先,全球的宏观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全球金融危机之后,货币宽松政策造成整个金融资产估值较高,投资收益预期较低,保护主义与全球化加剧加大了跨境投资阻力,目前新的国际次序和治理尚未形成,对外投资风险极高;此外,国内需要完善投资战略和投资所在地的本地化策略以及风险防范,否则只会事倍功半。


具体应该如何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呢?屠光绍表示,以下四点非常重要


第一,坚持以对外投资战略规划作为引领。创新不能漫无目的,不能没有针对性、就创新而创新,而是必须要以对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作为引领。


第二,创新对外投资方式要努力开拓新的投资渠道。进行创新必须要有着落、要能落地,必然要有新的投资渠道来支撑这个方式的创新,主线、产业和主体方面必须要不断开拓。


第三,创新对外投资方式要不断探索新的投资模式。金融不能在整个实体经济或者产业闭环之外,它本来就是这个里面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在对外投资方面,比如在探索投资新模式方面,要更好地重视产融结合。


第四,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必须要逐步完善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没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创新对外投资方式的路是不可持续的,创新对外投资方式的路也不可能走得很远,所以必须要逐步完善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加强境内外资本市场的衔接,有效打通境内退出渠道,两个市场的相互利用,这对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也非常重要。


中投公司副总经理祁斌认为,新时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本意是提高供给水平,满足国内消费需求的升级。但2015年中国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只有美国的十四分之一,因此提高供给水平除了自己科技创新,就是海外并购先进技术。应该将对外投资与“一带一路”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对外投资合作和有效实行“拿来主义”,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而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将成为中国对外投资的使命和主旋律。关于这方面的内容,祁斌在为走出去智库(CGGT)首席专家吕立山新书《国际并购游戏规则:如何提高中国走出去企业成功率》的序言中,以及在“国合· 耶鲁全球领导力企业家论坛”的讲话中多次做了细致解读。

私募股权基金结合自身优势创新对外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其灵活的运作机制和高效的筹融资模式,有望在全球范围内协助中国实体企业进行资源配置和产业升级整合,从而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因此,在“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对接的过程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可以提供整个产业链整合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一方面,私募股权基金能够促进交易融资结构优化。目前我国企业的融资模式仍然是以银行贷款为主导,融资渠道不够多元、融资成本较高。PE的加入可以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项目和先进技术企业并购项目拓宽融资渠道,并根据资金属性不同,实现个性化的融资结构设计,降低资金成本。


另一方面,私募股权基金能够减少交易成本,提升交易价值。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的过程中,PE作为高度市场化的机构投资者,能够敏锐、高效地发现实现产业整合的交易机会,并迅速调配优势资本、人员、技术等生产要素,促成交易价值的提升。


PPP资产证券化发挥资金管理优势

“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将推动在公路、铁路、港口、航运、航空等境外基础设施以及能源管网、电信设施领域产生众多的PPP项目商机。


这些PPP项目一般属于资金密集型项目,前期投资需求较大,资金回收期较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因此,如何解决项目投资的流动性问题,成为许多投资此类项目的中国企业的难题,而国内PPP项目资产证券化(ABS)方面的经验则提供了值得借鉴的解决方案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大力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以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持传统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


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以PPP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通过资产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在整个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PE可以充分发挥自身资金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SPV)的管理人负责整个SPV的运营。同时,PE也可以入股SPV,作为一种增信手段提升证券信用和发行价值。


尽管目前的ABS制度框架主要是针对国内的优质PPP项目设立,并且不是每个境外“一带一路”PPP项目都符合通过ABS与资本市场对接的条件,但随着国家有关部门逐步设计、完善、开放境外PPP项目通过ABS进入国内资本市场的渠道,优质的境外PPP资产也可以找到进入ABS市场的切入点。


央企在创新对外投资中的机遇和作用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国际化经营,努力在“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装备制造合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此前表示,目前有9112家央企法人大约在185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运营活动,海外资产多达5万多亿,海外有34.6万员工。


目前,央企在境外投资额已占我国非金融类对外投资总额60%,对外承包工程总额约占对外承包工程总额的60%,境外业务已经由能源、矿产资源开发拓展到高铁、核电、特高压建设运营等各个领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担了一大批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重大项目和标志性工程,已经成为我国在国际竞争中,与跨国公司同台竞技的重要力量。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央企在投资创新方面将迎来新的机遇。首先,央企在海外创新投资将继续得到稳定的政府政策支持。中央企业所进行的项目通常具有基础性、资本密集的特征,需要持续、高强度的资金投入。央企由于其在国家战略地位及其公益属性,在获得平稳、持续投入资金方面具有其他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


其次,不断扩大的市场有利于释放央企巨额的前期投入,以发挥项目的规模效应。中国企业不仅拥有庞大的国内市场,而且随着“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逐渐形成,企业面临的全球市场亦不断扩展。央企由于其自身持续的规模经营,不断扩大的市场将对其发展壮大产生更显著的助推作用,并进一步上溯至其创新投入、创新扩散,由此提升创新投资能力。


第三,项目复杂化、高端化发展为央企进行创新投资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一些国家的重大基础项目对资金、技术、运营等方面的要求非常高,还需要对接基础研究、整合国家关系、跨平台经营。央企有扎实的基础研究支撑、高素质劳动者队伍,在进行跨组织的联合攻关方面亦具有成熟经验,能够适应于新时代的大型项目投资要求。


在11月第20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指出,预计未来5年中国对外投资总额将达到7500亿美元。在当前世界经济整体复苏乏力、国际贸易和投资疲弱的大背景下,中国企业成规模、高水平地“走出去”,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实现多方共赢,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中国方案意义重大。


来源:综合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中证网、金融界、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点评专家简介


闫志君

 

闫志君,走出去智库(CGGT)首席金融专家。长期从事商业银行战略策略研究与全面风险管理,目前侧重于对中国企业与金融机构“一带一路”投资决策整体方法论的研究与实践,包括投资风险收益指数与“一站式”投融资服务。


研究著作《科技金融实践与创新》(中国金融出版社,合著),在各金融学术期刊及其他媒体等发表《我国银行业低资本消耗发展模式探讨》、《中美影子银行体系比较研究及启示》、《特朗普经济金融思维与中国的机遇与对策》、《中小企业海外并购融资四项策略》、《以FOF为抓手做大科技金融生态圈》等专业文章。.


走出去智库(CGGT)首席专家、国际律师吕立山(Robert  Lewis)先生的新著《国际并购游戏规则:如何提高中国走出去企业成功率》已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目前已在多个网络售书平台上架销售。此书通过近80个案例研究,针对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率高的现状,总结出在并购交易中存在的30个普遍问题,并从企业战略视角出发,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方法论。



本书感谢以下专家作序推荐:

-中投公司副总经理祁斌;

-德勤亚太管理合伙人Alan Tsoi;

-北京大学翟崑教授。


本书系中国走出去智库丛书,获得国家出版基金奖。


▲吕立山(Robert  Lewis) 走出去智库首席专家


中国国资委外国法律专家顾问。主要执业领域为跨境公司和商业交易法律事务,特别是在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公司并购、项目融资、电信、高科技交易和战略伙伴安排等业务领域有丰富的经验。


吕立山律师的代表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鸟巢”和“水立方”工程中,担任首席国际法律顾问


—在上海大场水处理厂项目(中国第一个BOT项目)中,为国际银行提供法律咨询


—在广西莱宾B电厂的重组项目中,为阿尔斯通(EPC承包方/少数投资方)提供法律咨询,这是中国第一家由外方独资拥有的热能发电厂


—为阿尔斯通就三峡和中国高铁项目的竞标与合同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国大型承包商拟在拉丁美洲投资的水电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欧洲大型承包商拟在中国建立海水淡化厂的项目提供法律服


—为首都机场T3航站楼项目的主要分包商之一就该项目投标提供法律服


—为数家中国公司在罗马尼亚、巴基斯坦、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投资新能源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走出去智库全球领先的法律、投行、税收筹划、项目估值、银行保险、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公共关系专家可以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并购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如有需要,可给我们(cggthinktank)留言“公司+姓名+职位+手机号码+企业邮箱+需求”,获得专家帮助。





走出去智库(CG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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