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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小票是消费者消费的唯一凭证,切勿随意丢弃

2017-12-26 阿克苏市零距离




购物小票顺手扔 问题商品难退换

工商局:购物小票是消费者消费的唯一凭证,切勿随意丢弃

@夏女士反映:在超市购物后,我习惯性地顺手把购物小票扔进垃圾桶,回家后发现所购商品有问题,但超市因我无法提供购物小票拒绝给我退换商品。我想知道超市的这一做法是否合理?


12月21日,夏女士在阿克苏市某超市购买了一款被套。因为当时被套是包装好的,为方便带回家,夏女士只选了花色和尺寸,没有打开细看。到家后,夏女士打开被套准备漂洗时,发现被套中间折叠处是烂的。第二天她到超市退换商品,但因为无法提供购物小票,超市工作人员表示无法退换。


“以前没想过会遇到退货的事,每次都是付完钱就把购物小票扔了,看来以后我要改掉这个习惯,以免再遇到这种事。”夏女士说。

12月23日,我们走访阿克苏市多家超市发现,多数消费者不是不要超市购物小票,就是拿到购物小票后顺手扔进旁边的垃圾桶,只有很少一部分消费者将购物小票带走。我们采访了两位将购物小票带走的市民,他们表示,此举是为了凭购物小票免交停车费,并不是为了保存。


我们从部分超市服务总台了解到,在超市退换商品不仅要在超市限定的时间内,而且必须提供购物小票,否则超市不会受理消费者的退换商品要求。


地区工商局消保科科长张晓燕表示:购物小票是消费者消费的唯一凭证,一旦购买的商品有问题或者出现消费纠纷,购物小票就是消费者维权的凭证,所以不要随意丢弃购物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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