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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情况不予补贴!北京就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征求意见

北京发布 2021-11-10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规范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等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在简化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的同时,明确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租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父母、子女或户籍所在地地址住房的情况,不予发放市场租房补贴。
对于自行在市场租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本市一直采取货币补贴的方式缓解住房压力。按照2020年8月执行的新政,三口之家每月最高可补3500元。
要想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补贴家庭也需提供相应材料与证明。征求意见稿的一项内容,便是规范合同签订、简化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文件规定,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与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须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补贴家庭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时,应对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情况予以核验。
补贴家庭与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依规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通过后,可简化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持申请人身份证、代发银行的银行卡、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及复印件,直接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市场租房补贴家庭承租的是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的住房,须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后,方可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参考上海、天津等地做法,征求意见稿也首度规范承租父母、子女或户籍所在地地址住房的情况。征求意见稿明确,市场租房补贴家庭(重残家庭除外)租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父母、子女或户籍所在地地址住房的情况,将不予发放市场租房补贴。
同时,已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正在承租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父母、子女或户籍所在地地址住房的,应在年度复核时向街、乡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主动申报,并在年度复核之后6个月内换租符合条件的其他住房,重新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到4月2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1、电子邮箱:bzfzcjhc@zj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保障房政策计划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欢迎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政务公开-意见征集”栏目,提出宝贵意见。
4、传真:010- 55597540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关于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等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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