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11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将被扣车罚款
11月1日起仍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会被依法扣留,驾驶人将面临处1000元罚款。
据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悬挂临时标识(橙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将于今年10月31日期满,期满后,此类车辆不得再上路行驶。
为引导车主及时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确保车辆处置各环节有序运转,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车主可前往全市80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新车,也可通过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处置废旧车辆。
“以旧换新,就是消费者带着旧车到门店购买新车,门店根据评估的车辆残值进行折价回收。”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秘书长李明强介绍,以旧换新政策主要体现在购车补贴上,各品牌补贴不一样,一般都在三百元至五百元左右。
根据统计数据,本市领取临时标识电动自行车数量约228万辆。今年一季度全市各销售门店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以来,在销售渠道已经置换超标车辆10万辆。从置换进度看,仍有大批车主没有关注到过渡期即将结束,缺乏置换紧迫感。
悬挂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
3年过渡期10月31日到期
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规范了车辆处置渠道和配套的服务、管理措施。
超标车辆“以旧换新”
报废车辆“回收拆解”
为做好车辆回收工作,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已对外公示了本市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废铅蓄电池回收企业清单,以及回收网点的信息。各区政府将组织辖区各基层单位按要求、按标准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回收旧车。市商务局也将动员、协调车辆拆解厂家定期对查扣车辆、各区政府集中清理的“僵尸车”进行无害化拆解处理。
车辆处置细化到街乡社区
11月1日起启动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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