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3晚游北京只要750元?当心“低价游”陷阱→
切勿被低价所迷惑
记者探访
北京晚报记者打开某短视频平台,搜索“北京4天3晚旅游”,前5条帖子竟然全是“攻略加导游联系方式”。通过一篇“攻略”中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添加上某导游“晶晶”,对方给出了一份4天3晚的“家庭结伴自由行”规划,费用880元,包含景点门票、专车接送、酒店住宿,早餐正餐,还有3天优秀金牌导游服务和旅游责任险,要求记者留下姓名、联系方式和100元定金。
当记者询问还能不能便宜,“晶晶”先是说800元,后又称“我去跟经理申请一下”,最终报出750元。
“这是典型的流量生意。通过网页或短视频搜索关键词报团的,往往以老人居多。”北京某旅行社老板陆强(化名)对记者表示,老人大多不太会使用线上旅游平台,也玩不转直播间,找不到正规入口后往往直接选择电话或微信联系“导游”,直接扫码付费就能交定金报团。
交完定金参团后,老人才发现实际行程和线上所说的并不相同。
今年6月,游客李先生的母亲通过网页搜索,报名参加了一个低价游,一出火车站,就被接站人员带到了某郊区酒店。到酒店后,一名地接导游要求老人签订一份《团队境内旅游合同》,并补齐剩下尾款。
第二天开始,行程就走了样。按照此前微信沟通,第二天的行程本该是天安门广场、毛主席纪念堂、故宫、天坛公园和什刹海,实际行程中什刹海被直接取消。第三天的行程更是从参加升旗仪式、游览八达岭长城、近观奥林匹克公园,变成前往某玉器店,参观黄帝城,最后才是游览八达岭长城。
“一大早五点半就起床,被导游拉着去购物点,买东西一直买到中午,后面的景点参观匆匆忙忙。”李先生说,事后翻看旅游合同才发现,行程中早已悄悄增加了玉器店、特产店等4处购物点,以及两项“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和一项“自愿付费项目补充协议”,表明购物付费皆为游客自愿行为。
“老人哪晓得琢磨这些,当初看总价一样,就匆忙在合同上签了字。”李先生说,他们联系过导游,对方说线上沟通内容只供参考,行程以实际合同为准。
平台负起监管责任
对于不合理低价游,国家层面已有法律规范进行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对于本地生活平台、短视频平台上存在大量疑似不合理低价游商品宣传,平台是否应负起相关责任?
在监管责任方面,本地生活平台、短视频平台对自己发布的信息存在监管责任。平台应当建立起完善的审核机制,对旅行社提交的低价游商品进行严格的筛选和评估,确保其价格合理、服务内容真实可靠,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平台还应当积极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规定和标准,对违反规定的旅行社进行处罚,包括下架商品、限制推广,甚至终止合作等。同时,平台还应该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消费者的投诉。
如果平台未能尽到监管义务,导致消费者因购买低价游商品而遭受损失,平台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平台应当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审核机制,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规定和标准,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健康发展。
如何避免老年人
陪伴与沟通
理性消费
选择正规旅行社
避免私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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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会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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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优惠活动
来源:北京发布 据京司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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