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起报名!南庄镇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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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生
对
象
户籍生及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南庄镇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父(母)具有本镇住宅房产且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的石湾镇街道、祖庙街道、张槎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
为保持招生政策稳定,禅城区户籍生的学位安排以招生地段公布为准。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
02政策生
积分生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的适龄儿童。为保持招生政策稳定,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确定积分生录取资格名单。
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儿童,如需入读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可自行联系。
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能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现已就读小学一年级或已拥有小学学籍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招
生
程
序
(一)户籍生及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2)网上报名方式:家长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
①电脑端报名: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2024年禅城区小学新生入学”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②手机端报名:家长通过关注“禅城南庄”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招生报名平台”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后根据提示填写身份、户籍、房产、居住等信息。报名结束前(3月23日17:00),家长可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3月23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同步报名,并按照《2024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招生方案》执行。家长进行网上报名,在“户籍类型”栏选择“禅城区户籍”,然后选择“是否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自主选校(摇号)”。未按时选择的视为放弃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自主选校(摇号)。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子女(含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级人才子女、区级人才子女等),需按时在“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选择相应的“申请入学类型”(具体详见《政策生申请入读南庄镇公办小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3)报名确认时间:2024年3月28日—3月30日。
①网上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家长须于3月28日10:00—3月29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②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家长须于3月28日10:00—3月29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于3月30日到招生系统指定的报名确认点验证审核,完成现场报名确认。报名确认点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批预约家长到现场提交材料。请家长按照指引依时到校,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2024年3月30日17:00户籍生报名工作全部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或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南庄镇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户籍生,按照“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2024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招生方案》执行录取。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具体录取办法详见《禅城区南庄镇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学位安排办法》。
(二)政策生
(1)政策生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①电脑端报名: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2024年禅城区小学新生入学”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②手机端报名:家长通过关注“禅城南庄”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招生报名平台”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通过上述两种方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后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结束前(3月23日17:00),家长可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3月23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政策生报名确认时间:2024年4月11日—4月13日。
①网上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家长须于4月11日10:00—4月12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②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但达到政策生报读条件的,家长须于4月11日10:00—4月12日17:00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选择现场报名确认点,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13日到报名确认点验证审核,完成现场报名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或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南庄镇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未达到政策生报读条件的,请家长按时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积分生
如需申请南庄镇公办小学学位的积分生,家长须按禅城区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规定时间到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可通过“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政策专栏”(网址: http://www.chancheng.gov.cn/ztzd/2015ccxsm/)、“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fsjf.fslgb.gov.cn/index.jsp)或关注“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相关事项。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的积分生可以于6月下旬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以“禅城教育”“禅城南庄”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及早考虑按照2024年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报读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因家长放弃产生的剩余学位,将优先按照本镇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一次补录,额满即止。已获得录取资格的积分生不再参与补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时
间
表
学
位
安
排
户籍生
(一)人户一致
第一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且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第二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二)人户不一致第一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二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房屋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第三类:适龄儿童户籍属于政府改造项目拆迁户。根据《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及《回迁证明》等材料,拆迁户子女在征收项目临迁期间可按征收房屋地址安排学位、在征收项目回迁期间可按回迁安置房地址安排学位。
第四类: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户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公共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五类:含以下几种情况第一,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产权部分属于父(母)或(外)祖父(母),部分属于非直系亲属。第二,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或户籍已注销)。第三,适龄儿童户籍属于公共租赁住房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六类: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含单位房),或者户籍属集体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七类:户籍居委属于该地段学校,未达到一至六类条件的适龄儿童。
录取户籍生后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家长可向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申请安排二孩(三孩)户籍适龄儿童入读。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报名条件,并选择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自主选校(摇号)的南庄镇户籍适龄儿童,按照《2024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招生方案》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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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按照我市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招商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子女,按照我区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03
政策生
同一类别不能够在同一学校全部安排学位时,该类别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1.政策生第15条(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根据家长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按照父(母)一方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
2.政策生第 16条(在本区内连续办理居住证5年及以上,并在本区内连续参加社会保险5年及以上,有合法稳定住址、合法稳定就业人士的适龄子女),根据父(母)达到条件一方的居住证现居住地址或本镇自有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按照父母一方居住证连续办理时间长短排序安排学位。
3.政策生第 19条(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父(母)在本镇的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按照获得房产证明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政策生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家长可向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申请安排符合政策生条件的二孩(三孩)适龄儿童入读。
政策生需按下表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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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生
积分生是指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的新市民适龄子女。禅城区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出台积分入学政策,公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统计积分,公布排名。2024年禅城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以禅城区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公布为准,需要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的积分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5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录取时,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积分生,额满为止。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积分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积分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或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因家长放弃产生的剩余学位,将优先按照本镇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一次补录,额满即止。已获得录取资格的积分生不再参与补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及早考虑按照2024年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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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生”入学报名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