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教育 | 今天特别想安利这部关于校园霸凌的电影
这是一个在学校教育中长期存在的话题
这是一个在今年媒体报道中的热点话题
这是一个发生后会成为终身阴影的话题
校园霸凌——百分之一的概率,百分之百的灾难
7月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河南省伊川县某中学6月14日发生一起校园暴力事件。因为微信聊天时发生口角,一名女学生在教室内被两名女同学轮流扇耳光,并用手机录像。
今天,小编特别想为大家推荐一部电影
这是一部我们【求之不得】却又拍不出来的电影
(建议家长看后以合适的方式和孩子讲解)
蚯蚓
지렁이
无知名导演,无知名演员,无知名IP的小成本制作
然而,却在「韩国豆瓣」naver上的观众评分,高达9.4
是上半年评分最高的韩国电影
故事主题剑指目前甚嚣尘上的「校园霸凌」
故事中的受害者李子若只有一个得了脑瘫的父亲靠摆地摊卖袜子谋生,从小父女二人相依为命。
每当遭到驱赶,她会挺身而出,据理力争。哪怕闹到警察局,也不示弱。
在之后遭遇校园霸凌的时候,和一般容易遭受校园霸凌的那些弱小唯唯诺诺的孩子不同,她敢于反抗,刚毅不屈。
她以优异成绩考上首尔的贵族艺术高中
声乐课测试上,她发挥优秀获得了全班第一名
本以为生活会变得明朗。
却不曾想,惹来了班长惠善的不满,以及学长佑正的侧目
她的噩梦正式开始。
班级出游晚上的房间派对上,班长惠善问子若父亲的职业,借机想要羞辱她。
好强的子若,以“我爸是做服装事业的”作回复。
这令佑正更加欣赏。
原来人前是成绩优异出身贵族之家的佑正和哥哥们是同父异母
因此一直需要一个家底殷实的亲家做靠山。
第二天清晨,佑正突如其来的向自若告白,紧接着便强吻,拉她走入荒草地,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
这一切被人偷偷拍了下来发给惠善
引发了强烈愤怒
此前,班级第一名是她,佑正师兄欣赏的也是她。
子若的出现改变了一切。
她通过威逼子若最好的朋友,得知了子若父亲不过是个摆地摊的脑瘫。
还将这件事告诉了佑正。
然而发现子若的家境清贫后,佑正开启了霸凌的头一炮。
他狠狠地羞辱:
可是这些,子若都忍了下来。
只有当惠善侮辱她的父亲时,她不顾一切,狠狠地教训了惠善。
这导致更大的悲剧发生:惠善母亲的出身论羞辱
子若父亲去学校跪求原谅。
子若对父亲有着强烈的感情,宁愿自己受伤害,也不愿父亲低人一等。
这让她在随后发生事件中一次次吃苦头。
接下来,她做了一件令这些贵族子弟忍无可忍的事情。
在打工店长的帮助下,她向教育局写了请愿信。
这下,招致了惠善、佑正一行人疯狂的报复。
他们对子若进行了轮奸,并且拍摄视频,以此要挟。
随后子若被迫和男学生频繁发生性关系。
并被逼去做援交女。
如果不答应,就会向她的父亲发视频。
不想让父亲受一丁点委屈的子若,只能一次次屈服。
在父亲关注到她脖子上的烟头烫痕时,一切已晚。
子若选择结束生命。
用最后的力气说出:一死百了。
在父亲翻看女儿留下来的日记时,一行行字就像一把把刺进心里的剑。
女儿被毒打。
被强奸。
被人撒尿羞辱。
一幕幕可怕的情景,出现在他的眼前。
一个父亲绝能够承受这些
他向学校诉苦,却得到如下回应:
向警方申冤,也投诉无门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忍无可忍的他,被迫走上复仇之路。
将硫酸泼向了女生。
向欺负女儿的男生索命。
他像钓鱼一样,将穿蚯蚓的鱼钩,伸进佑正口中。
然后将这第一个霸凌女儿的凶手,丢向了冰冷的湖水中。
凶手被惩罚,可是女儿的笑脸永远消失了。
【你开心,我开心,都开心】的父女温馨场面也不复存在了。
我们都认为性格懦弱的人才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才成为被欺凌的对象。
所以鼓励学生对校园暴力说不!
但是本片中的李子若,不止心地善良,还坚强勇敢,她不畏强权,敢于直面黑暗。
可结果,还是遭受了令人无法想象的欺凌极限——
羞辱,烟烫,尿浸,轮奸,强迫卖淫,自杀。
执法者的不作为,校方的袒护舞弊,以及周遭学生的冷漠无情……
子若最好的朋友,因为懦弱,看到警车都没有勇气报警。
冷漠,滋生了更大的欺凌,导致事态一步一步的加重。
最终,不得不由一个身患脑瘫的父亲,化悲痛为力量,才能伸张正义,这是多么可悲的事。
事实上,2017年1至6月份,河南全省法院共受理校园欺凌和暴力刑事、民事案件83件,目前已审结63件……仅仅一个省份,半年就发生了80多起案件,这未尝不可窥探出全国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严峻形势。
(图为穿延庆二中校服的男生在厕所里被人强迫捡拾、吃粪便)
面对可谓是井喷式爆发的校园暴力事件,学校、家庭、社会能做的补救又有什么?口头教育、道德约束、规则规范已然解决不了问题,那句电影台词“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嘛”,看似玩笑话,却并非不是现实状况的反映。但现行法律法规在解决这一方面问题同样存在桎梏。
如延庆二中一事,强迫捡拾、吃粪便是超出常人想象的侮辱,令网友十分愤怒,而现实的处理结果,则令更多网友不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涉案7学生构成寻衅滋事,应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人因不满14周岁依法不予处罚,其余5人因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依照该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也就是说,7名涉案学生最终被未受到实质性的惩罚。由此,法律本应发挥的惩戒作用又有几何?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在法律上,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享受的相应豁免权利也不相同,保护未成年人也是每个国家、社会的应有之义。在现行法律下,延庆二中一事最终的处理结果并无过错;但从长远看,法律如何与时俱进,如何在以未成年人为主体的校园暴力事件中起到震撼和约束,十分重要。而最直接的震慑和约束,就是明确相关行为所将受到的惩罚。毕竟,拘留和口头教育的效果相差太大,仅仅口头教育、道德约束,对校园暴力的长久治理也非良方。
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公平正义的,并不能因某一方的情感倾注,而作出某种权衡。因此,在对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明确上,需要商讨的还很多。比如,对未成年人的“责任年龄”认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评估。在目前社会教育环境下,未成年人多早熟,也更早拥有自我认识和价值判断,因此,“年满16周岁”作为“刑事责任年龄”是否过大值得商榷;“年满18周岁”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又是否妥当。又比如,何种情况下适用何种法律,是否也应由相关司法部门出台明确司法解释?毕竟,受害者若达到轻伤以上就应当负刑事责任。
希望严格司法惩戒,并不是说不讲人情。但如果不借校园暴力“多发”的时机,重新审视当前相关法律制度,解决法律威慑力不足的问题,或许下一个受伤害的孩子就会在自己身边。毕竟,已经有一说法流传甚广——“我是未成年人,我能受到的法律制裁少,犯错我不怕……”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今年5月25日最高法召开的“加强少年司法“座谈会上也强调了,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有效预防校园暴力,使施暴者受到应有惩戒和教育,使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及时得到司法保护和救济。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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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连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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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连世昌,中国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私立辅仁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士、私立东吴大学硕专班财经法律组。台湾苗栗地方法院、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法律扶助律师、新北市劳工局劳资争议调解人、经济部中小企业荣誉咨询律师
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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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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