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吃个月饼也要晒智商,法律人真是醉醉的

2016-09-15 尚格法律人

来源:尤扬律师事务所(youyanglaw)

文字 / 廖梦涵
编辑 / 尤扬事业发展部


写在前面
中秋佳节又到来,能和亲朋好友围坐一团,喝酒、聊天、赏月、吃月饼,绝对是人生一大快事。
但身边的有一个律师朋友是怎样的一种体验?事情源自我那律师朋友网购了一盒月饼......读完两人对话之后发觉:法律人可都是蛇精病啊(跑开跑开)
对话一:“这或与是全球最好吃的月饼”
我那律师朋友拆开包装纸,之间月饼盒上赫然写三行字:
这或许是全球最好吃的月饼
味道好到不能说
销量是第二名的4倍以上

【我那律师朋友】:“新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我】:“什么鬼,人家前面加了个或许,没看到吗”

【我那律师朋友】:“嗯,以后我可以这么说了:您即将委托的可能是全球法律服务体验最好的律师.......”

【我】:“。。。。。。”

对话二:无条件退货怎么说?
【我那律师朋友】:“这广告设计太丑了,我要退货。根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我】:“好歹我也是网购达人,来回的运费你要出哦”

【我那律师朋友】:“卖家承诺退货也包运费的,怪我咯~”

【我】:“。。。。。。”

对话三:菊花普洱月饼是什么鬼?
【我那律师朋友】:“其实,也可能卖家不受理退货申请的”

【我】:“为什么?”

【我那律师朋友】:“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

【我】:“你的意思是?”

【我那律师朋友】:“你猜对了,看见那个其中的『菊花普洱月饼』了吗,那是我定制的”

【我】:“。。。。。。 ”


对话四:“请说中文”
【我那律师朋友】:“有时候你发现没,一个人说中文,另一个人也需要翻译”

【我】:“废话,一个人是中国人,另一人是外国人,你当我听不懂你们法律人的脑筋急转弯吗哈哈”

【我那律师朋友】:“你看啊,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那么问题来了,合同履行地是哪里呢?根据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0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那么,问题又来了,我这种快递的方式交付月饼,显然属于第二种,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但其实,不管哪一种,最终都是可以我这里起诉的....”

【我】:“。。。。。。。”

对话五:假一赔十
【我】:“我倒想咨询你一个法律问题,如果我买的月饼是过期的怎么办”

【我那律师朋友】:“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我】:“这就是传说中的假一赔十啊,知假买假呢?”

【我那律师朋友】:“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你刚才说啥?”(打了一个呵欠说道)

【我那律师朋友】:“知假买假照样可以假一赔十”

【我】:“为什么要把问题复杂化!只想问一句:江湖上传言『一起红尘妃子笑,学完法律没人要』,说的是你们吗?”

【我那律师朋友】:“。。。。。。”


★长按二维码,选择“识别图中二维码”进行关注。



民商事实务

微信号:minshangshi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简介: 民商事最新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指导案例、裁判方法、案件解析、热点调研、实务分享,一切尽在民商事实务!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