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律师:不再提供免费咨询的温馨提示

2016-10-29 尚格法律人

来源:我在抱柱(wozaibaozhu)

转自:案源宝(anyuan9)





不再提供免费咨询温馨提示


律师心声[2016] 10 号


律师收费咨询服务

微信朋友圈范本


各位朋友:


 一、不再提供免费咨询的温馨提示

       自2016年10月1日起,本律师不再接受电话、微信、QQ及微博的免费咨询。如需通过上述方式咨询法律问题,可加本律师微信,同时通过转账或微信红包的方式支付不少于200元/次的咨询费。为更高效、准确、互动地方便陌生微友咨询,付费后尽可能通过电话、微信等语音方式咨询。本律师会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向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复杂问题须提前预约

      如你提出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在提出问题前需律师先阅读你的书面材料(如合同等)超过3页纸的,请电话或微信预约当面咨询【预约电话:】。律师提供当面咨询服务亦为有偿,按2000元/小时收取,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


 三、咨询费可抵扣诉讼中的律师费

      在向本律师有偿咨询后,如之后涉及诉讼而继续委托本律师代理诉讼的,之前已收取的咨询费可在诉讼程序的律师费中予以抵扣。


四、 以下内容不属于法律咨询的范围    

1、 草拟、审查合同;

2、 已经进入诉讼的案件询问律师如何收集证据、诉讼策略等【此情形按代理诉讼标准收费】。


五、 【仍然免收咨询费的情形】

       

 1、 法律顾问单位咨询;

 2、 曾经委托过本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

 3、 亲朋好友本人咨询本人或其家庭遇到的法律问题。


律师总部

2016年10月20日



★长按二维码,选择“识别图中二维码”进行关注。



民商事实务

微信号:minshangshi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简介: 民商事最新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指导案例、裁判方法、案件解析、热点调研、实务分享,一切尽在民商事实务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