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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 薄熙来、刘志军、刘汉的辩护人是怎么做刑辩的?

2016-11-13 陈录宁 尚格法律人

作者: 陈录宁

来源:方圆律政(fangyuanlvzheng)

《方圆律政》10月刊《王兆峰的刑辩之道》


“想要做好每个案件的辩护工作,首先要在职业操守上坚持住,这是基础。另外,要在刑辩实践上,狠下功夫,提升辩护技能。”被问及如何做好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兆峰如是回答。


对于在执业过程中最怕遇到什么阻挠,王兆峰也总结了核心的一点,“办案过程中,最怕辩护意见没有得到尊重。对方既不认真看,也不认真听,最后来一句不予采纳,也不说明理由。”王兆峰认为,原因不仅仅是个案胜败,更是关乎根本,不尊重辩护人的意见,整个法治基础都会被动摇。


办案过程中最高兴的事,当然是当事人得到一个合法的好结果,正如他最近办理的一起案件一样。


在武汉,王兆峰接手了一件二审贪污案件,一审被告人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形势不容乐观。通过阅卷,王兆峰发现,他的当事人被起诉贱卖红十字会在当地的房产,伙同他人贪污了差额。贪污犯罪既然是涉及到房产了,房产价格肯定是认定事实依据的关键。但王兆峰及其工作团队在研究案卷中发现一审期间涉案房产曾先后委托了三家房产评估机构作出市值评估,但从评估的资质、评估方法、评估目的、评估时点等方面可以看出其评估报告均不符合相关司法价格鉴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致使评估结果不客观不合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并以此作为二审辩护主要切入点。王兆峰凭借对案件事实和证据及存在问题的精准把握,据理力争,促使合议庭充分保障了律师发言,并认真听取了辩护意见,顺利完成了庭审流程。庭审后,王兆峰还专门给主审法官写了封信,阐述该案存在的案内案外问题,抒发一个法律人的职业操守和职业担当。最后这个案子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发回重审。


为一名资深的刑辩律师,类似的事情每天都在王兆峰身边上演,这个案子虽然不是大案要案,但也体现了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所应具备的专业技能及素养。


“高官辩护人”


在王兆峰担任辩护人的案件中,最广为人知的无疑是薄熙来案。该案开中国庭审在社交平台文字直播的先河。担任薄熙来辩护人的两位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贵方和管理合伙人王兆峰在庭审上的表现,被认为在中国刑事辩护历史上具备标杆意义。


为何众多高官落马后会“青睐”王兆峰作辩护律师呢?王兆峰事后总结道:一是和当事人家属沟通过程中成功获取了他们的信任;二是家属及当事人对其本人的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大为认可;三是过去代理的成功案例较多,社会影响较大,这也会让当事人及家属比较放心。虽然只有以上三点,但是要真正做到却实为不易。


“如果对职业操守不认可,觉得你不忠诚,没有担当,不敢辩护,当事人也不可能让你去辩护。如果职业操守挺好,但没能力,不能抓住问题的关键,辩护效果不明显,那也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王兆峰解释说。


那么为高官辩护最重要的是什么?


王兆峰分析道,作为一名执业律师,职业操守肯定是第一位的,这是代理任何案件的基础,也是律师执业的根本。除此之外,律师还要坚持五颗心:忠心、信心、细心、耐心和勇敢的心。


忠心首先就是对于法律的忠诚,对于公平正义的忠诚;信心则要求律师在面对当事人时充满信心,对于案件的辩护结果充满信心;细心和耐心就是要求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统筹全局,又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和难点;勇敢的心就是一个律师的担当,只有勇于担当,不自我矮化,平视公权力机关,对该提出的意见以及该坚持的原则不因为压力而退缩,只有这样的律师才能做一名合格的“高官辩护人”。


时隔数年,谈起薄熙来案,王兆峰更多的是感悟以及对律师执业保障体系进步的欣慰:“虽然我对该案实体结果保留不同意见,但该案在会见权、阅卷权方面,以及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和律师的辩护权利保障方面,比其他案件都有了更大的进步。”


如今,王兆峰被外界打上了“高官辩护人”的标签,越来越多的涉事高官也找到了他代理案子,但王兆峰却并未因此放弃自己多年的追求,一味的围绕在这些光环中。


说起职业追求,王兆峰坦言,他希望推动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进步。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多年,王兆峰见证了中国法治的动态发展和变化,他的总结是:中国刑事诉讼程序小修小补多,但结构性问题仍然长期存在,比如说庭审实质化问题等。由此王兆峰反思,律师的角色也要重新考量。从权力属性上来说,公检法在公权力配置上是一级,那么律师究竟代表哪一级?律师是纯粹代表私权,还是在具体案件中的角色和担当不纯粹是私权?这里面涉及对辩护权利的重新界定,以及中国公共领域的公私权界限问题。如何真正发挥公检法机关的相互制约等问题仍然是一个长期课题。


除了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落地外,,王兆峰还希望打造一支在中国刑事辩护与刑事法律风险防范领域“领头羊”式的品牌团队,尽快建立起全国刑事法律风险管理联盟,探索刑辩的非诉化模式,全面提升刑辩律师在法治中国中的地位和作用。目前,王兆峰已经组建了一个强有力的刑事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其中很多成员具有多年的检、法业务部门的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深谙刑事法律程序,在王兆峰的直接指导之下,这个团队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突出表现正越来越多地显现在公众视野之中。


有效辩护


如何才能做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如何才能在控辩对峙的状态中取得优势?王兆峰的刑辩技术有什么特点?为什么他能成为“高官辩护人”?做了多年的刑辩律师,王兆峰对此颇有感触。


王兆峰认为,想要做好每个案件的辩护工作,首先要在职业操守上坚持住,这是基础。另外,要在刑辩实践上狠下功夫,提升辩护技能。


对此,王兆峰分享了自己的辩护经验:有效辩护可以极大提升案件的胜诉率,他就是有效辩护的受益者。那么什么是有效辩护呢?虽然大家平时经常听到这个概念,但是大部分律师并没有真正的理解。王兆峰介绍道,我国的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来有效辩护的概念,对于有效辩护的标准以及如何评价有效辩护等内容并没有统一规定,因此,有效辩护大多用在学术研究上,可以理解为学术概念。然而,有效辩护却是一名刑辩律师的制胜法宝,做到有效辩护,胜诉的几率就会极大提升。


在有些国家,有效辩护具备统一标准,也就是辩护流程要根据相关规定全部做到位,如果有一项没做,辩护就是无效的。


而王兆峰通过多年的执业经验把有效辩护归纳为四个方面:全过程辩护、全手段辩护、全方位辩护以及全动员辩护。


全过程辩护就是律师要从意识上树立案件整个过程辩护的理念。过去无法全过程辩护,根据1979年《刑诉法》的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不能介入,直到,2012年刑诉法修订后,才逐步确立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身份。王兆峰认为,目前很多辩护律师把重点放到了法庭上,毕其功于一役。但他看来,辩护不一定非要走到法庭上,如果在庭审前能够解决问题,比如推翻检方关键证据,或者推翻检方定性,案件可能终止在审查起诉阶段,从而达到兵不血刃,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案件越到后期,介入的外部因素就越多,复杂程度也在增加,前期可能只有侦查机关,后期法院等审判机关都会介入,所以说律师面对的‘对手’越来越强,其压力也会越来越大。”王兆峰希望辩护律师能步步为营,案件的每个流程都要去辩护,能在案件前期解决更好。


全手段辩护指的是律师要多做庭下工作,一是要准备充分,把对己方有利和不利的证据都要整理出来,二是积极与相关人员和机构依法合理沟通,了解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司法机关的倾向等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全手段辩护的中心是仅仅依靠法庭上的辩论是不行的,要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另外,要合法影响办案机关中的积极因素,引导他们认真听取并积极采纳律师的观点。还要团结同案其他律师,群策群力,共同制定辩护策略。如果确有重大不公,在适当的时候合法动员媒体反映,当然绝不是煽动舆论,干扰审判,而是强调以公开促公正,不然公共舆论就没有了价值。


“全方位辩护就是指律师要做好辩护上的一切准备:要考虑可能做实体辩护,也可能做程序辩护;可能做事实辩护,也可能做法律辩护;可能做无罪辩护,也可能做罪轻辩护;可能做法律定性辩护,也可能做量刑辩护、证据辩护。”王兆峰举例道。另外,辩护律师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全方位分析,在每个个案中形成侧重点。一定要全方位考量,深入探讨,即便对己方不利,但把法律理论和事实证据研究透彻了,最终的法律评价也可能有利于当事人,这就要求律师有深厚的法律理论素养。


“至于全动员辩护,就是建立个案中的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力量。包括团结当事人、当事人家属亲友,因为他们有反映渠道和取证渠道。同时合法利用周边可以咨询的法律人资源、专家资源为案件所用,为当事人做出最优的辩护策略。”王兆峰总结道。


刑辩大情怀


王兆峰的刑辩技能确实有独到之处,也成了很多律师同行研究学习的对象,但是王兆峰却不仅仅在钻研业务上下大力气,他还是一名有大情怀的刑辩人。

如今的王兆峰已经名声鹊起,同行敬重,当事人也交口称赞,由他代理的案子数不胜数,辩护的大案要案更是成为业界标杆,王兆峰俨然成为了年轻刑辩律师竞相学习的对象。对于一名律师来讲,达到这样的高度就该知足了。但是把自己的全部身心融进律师行业的王兆峰却依然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他在担心,也在期望,担心的是律师行业的“新三难”与“老三难”等问题依然困挠着律师行业前进的脚步,依然阻挠着法治化的进程;期望的是律师行业何时才能把这些“顽疾”一一去除,营造一个干净、高效的执业环境。因此,事业有成的王兆峰并没有过多的时间享受到天伦之乐以及悠闲的生活,相反,律师的使命以及高度的责任感使他更加的忙碌。


“一个人的成功并不算成功,只有积极培养新生力量,为刑辩队伍不断灌输新鲜血液,带动整个行业向前发展,才算是真正的有所成就。”王兆峰缓缓地说到。

如今的王兆峰难见其踪,一会儿天南,一会儿海北,他已经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到了为整个律师行业的鼓与呼上。哪里的年轻律师需要他,他就会奔向哪里;哪里的学术研讨需要他出谋划策,他就会出现在哪里……除了本职工作外,王兆峰俨然把教学以及学术研讨当成了自己的第二职业。虽然会极大地影响他的工作,但是他仍然义无反顾。


让王兆峰感到欣慰的是,我国的刑事法律理论研究在不断深入,司法实践也取得了很大的改革成效,尤其令整个律师行业感到振奋的是十八大以来律师地位的显著提升以及职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


这些,都浓缩了像他一样有志之士的热情和汗水,但有付出就有收获,同时,也有牺牲。把所有的心血放到律师事业上的王兆峰得到了很多的荣誉和赞赏,,但是他也同时失去了很多和家人、朋友相处的机会,说起这些,王兆峰有些惭愧,但是实在分身乏术。


和记者面对面,王兆峰是个很有温度的人,尽管面色冷峻,但实际上内心却是个极度热忱的人。王兆峰说他之所以热爱刑法领域,并非爱之冷酷的一面,,他热爱的是刑法内所蕴藏的温情,就像家人之间的温暖一样,刑法体现更多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所以,除了关注自身行业的建设外,王兆峰同时也热衷于行业之外及公益事业的发展。汶川地震后,他不仅积极捐款,更关心汶川的重建工作。抽出空来,王兆峰还为农民工子女普及法律课程,寄希望借助于法律的羽翼更好地保护这些成长中的孩子们。


这就是拥有大情怀的王兆峰,心怀坚定信念,为人间更美好的事物努力不止,即便如反复推动巨石的西西弗斯,也衣带渐宽终不悔,在他心中,从不觉得法不容情,“相反,法律中的每个法条都凝结着人类在解决社会问题中所饱含的深情”。


采访过程中记者问他,如果不做律师,会选择哪个职业。相对而坐的王兆峰瞬间微笑起来“艺术家,画家或者书法家。”鲜为人知的是,王兆峰兴趣爱好十分广泛,他热爱书法、绘画,还擅长诗歌朗诵和戏剧表演,参演过徐松子导演的话剧《奥伦达》以及经典剧目《复活》,演出成功后他以《奥伦达》男主角的身份多次巡演,谁也想象不到这位演员在话剧之外真正的身份竟然是一名成功的执业律师。


王兆峰王兆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刑辩律师,曾代理薄熙来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案、刘汉特大涉黑系列案、铁道部刘志军相关案件,央视大火系列案,北京苏州街地铁重大安全事故案,参与办理广东科龙集团原董事局主席顾某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等重大刑事案;曾在北京市级检察机关工作,担任研究室副主任,现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市西城区律协副会长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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