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丨重磅人才新政!佛山首发柔性引才政策,最高50万元补贴
《佛山市柔性引才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由佛山市委组织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办法》所称的柔性引才是指佛山市用人单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的人事、劳动、社保关系不在佛山市的人才。
《办法》出台前,佛山市已有的人才扶持政策主要针对全职工作人才,对柔性引才只是略有提及,并无独立、具体的专项政策。作为佛山市首次针对柔性引才出台的政策,《办法》共16条,主要明确了柔性引才的概念、对象、条件、方式、补贴标准,以及补贴申报及发放程序等。
在引才方向上,《办法》立足佛山产业发展所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办法》主要服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利用佛山国有资产举办的单位等四类单位。重点引进“佛山制造”求之若渴的领军人才、博士、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另外,《办法》还设置了开放条款,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也可纳入扶持对象。
《办法》首次以人才实际贡献给予奖励,按照人才纳税年度在佛山用人单位取得的个人劳动报酬进行分层补贴。在每个纳税年度,柔性引进的人才根据劳动报酬比例最高可获补贴50万元,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单位每年柔性引进人才补贴申领总额最高可达100万元。
补贴发放时间方面,《办法》采取“事后奖励”的方式。柔性人才的人事、社保等关系均不转来佛山,较难通过一纸协议判断人才是否来了佛山并发挥了作用。对此,《办法》改变以往全职引进人才“事前补贴”的通常做法,采用“事后补贴”的方式,企业支付劳动报酬后再予以补贴。由于完整的年度纳税记录需在下一年度才能开具,首轮补贴须2022年1月后才接受申报。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旨在适应人才流动形势新变化,提高区域人才政策吸引力,鼓励和引导更多用人单位更开放、更灵活、更自由地引才用才,有助于佛山市人才政策进一步系统化、科学化和精准化。《办法》出台后将搭建申报平台,并加大政策的宣讲力度,引导用人单位准确把握政策、精准实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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