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二次报销,最高可报45万!广州人口袋又将多一笔大病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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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广州市人社局就《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办法(修订)》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咩事获悉,
广州大病医保将有最新调整——
参保无需额外缴费,
年度医疗费超过1.8万元后,
还能享受大病医保提供的60%二次报销,
最高可以报销40-45万!
根据方案,广州新的大病保险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由50%调整到60%;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累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后,参保人所发生的住院及门特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由70%调整到90%。
同时大幅度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连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
此外,修订后的政策还特别向城市困难群体倾斜。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大病保障将不设封顶线。
修订的政策内容 | 原办法 | 修订后政策 |
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大病保险资金的部分 | 50% | 60% |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由大病保险资金的部分 | 70% | 90% |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 12万元,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增加3万元;连续参保满5年的,增加6万元。 | 40万元;连续参加2年及以上的,提高至45万元;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不设封顶线。 |
广州城乡居民大病医保适用于已经在广州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包括以下两大类人群——
1.在广州就读的在校学生;
2.广州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保障标准提升了如此之多,居民医保参保人是否需要额外的缴纳费用?不用!
方案第四条明确规定,大病保险费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实行全市统筹,方案第六条也明确,凡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享受待遇的时间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时间一致。也就是说,个人不需另外缴费。具体清算办法由市医保经办机构与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商定。
注:即日起至12月21日期间,市民对方案有何修改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请勿致电)提出意见和建议。
既然说到大病医保,
咩事必须再次发出提醒:
距离2018年广州居民医保登记缴费的截止日期,只剩一个星期了!如果错过,不仅上文讲到的大病医保,连明年的居民医保也将全部失去!
据统计已有413.56万人完成参保缴费,
但仍有部分居民未完成缴费手续,
最终截止日为12月20日,不能再拖了!
咩事获悉,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99元/人,如符合参保条件请尽快缴纳费用,不然就不能正常享受2018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注意事项
1.已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
请在12月20日前在委托划扣的银行账户上备足余额,并确保账户处于正常可交易状态,由银行自动划扣医保费。
2.原现金缴费且尚未申报银行账户的续保人员:
请尽快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银行账户维护手续并备足余额,以便通过银行划扣方式进行缴费。
请经办人在12月20日前完成批量缴费。
缴费失败原因及处理方法
广州医保局统计了往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失败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
银行账户余额不足、
账户冻结、账户销户等
为了避免因此影响缴费手续,
下面的处理方法请一定记牢!
请留意本人银行账户的扣费情况,如发现参保后一直无法扣费成功,应尽快检查账户余额及状态,或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或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前台咨询。各类人员参保登记渠道
至于连参保登记都还没办理的小伙伴们,
请尽快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请尽快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请尽快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下面带大家复习一遍各类人员的参保渠道,
请对号入座,抓紧上车啦~~
根据目前政策,除特殊情况外,年度中途不得参保。但以下几种人群除外:终止职工医保险关系的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新出生婴儿、新迁入户人员、新增医疗救助对象、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需在当年度内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
具体参保登记详情,市民可登陆广州医保网查询,也可关注“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
根据广州的政策,非医保经办机构原因未按时缴纳医保费的,次年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而且,由于大病医保是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基础上同步享受,即参加居民医保就自动参加大病医保。如果没能正常参保,将同步丧失大病医保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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