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翠亨新区2023年“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最新申报指南→
根据《中山翠亨新区2023年“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中翠管〔2023〕4号)文件精神,针对“第一条: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第四条:支持企业扩大有效投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第五条:支持服务业扩大生产经营”、“第六条:支持金融机构赋能服务业发展”及“第七条: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小升规’”奖励进行解释和实施,特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业务部门
翠亨新区投资促进局、产业发展局
二、政策依据
《中山翠亨新区2023年“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
三、支持对象及条件
第一条: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
(一)申报条件:2023年3月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对2022年营收5亿元以下、2023年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10%以上的,营收5亿元以上、2023年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收入每同比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其中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营收同比每增加1亿元,给予2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表(见附表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2年、2022年3月、2023年3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利润表(利润表中应体现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数据),2022年3月前未成立的企业只需提供2022年和2023年3月的材料;
4.2022年在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导出的财务状况年报表(工业为B103;建筑业为C103),2023年3月在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导出的财务状况表(工业为B203,建筑业为C203)(2022年3月前未成立的企业只需提供2023年3月材料,营收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以企业的利润表为主要依据)。
(四)申报程序:
1.申请。申请企业持上述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扫描件在2023年5月5日至5月15日提交至中山市中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文东路118号御峰大厦15楼,联系人:甘先生,13346487385)。
2.审核。区投资促进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最终报新区管委会审批。
3.公示。审批通过后,区投资促进局对拟发放的补贴名单及金额在新区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拨付。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投资促进局将资金拨付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本专题由新区投资促进局解释为准,咨询电话:钟小姐0760-88587520。
第四条:支持企业扩大有效投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一)申报条件:2020年以来获省、市技术改造专项支持的技改项目。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参照省、市扶持方式进行配套支持,其中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给予1:0.8配套(如均获省、市两级扶持,将按省级扶持方式给予配套);总投资3000-5000万元的项目且在备案一年内完成技术改造的,给予1:0.5配套;总投资1000-3000万元的项目且在备案一年内完成技术改造的,给予1:0.2配套。
(三)本专题实行“免申即享”,具体流程详见指南第四点“免申即享”流程。
(四)本专题由新区投资促进局解释为准,咨询电话:陈小姐0760-85599152。
第五条:支持服务业扩大生产经营奖励
(一)申报条件:企业工商注册地须在翠亨新区,主管税务机关为中山市税务局南朗税务分局,统计关系在翠亨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
1.限上零售业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应税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以上,且2023年第一季度应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按照营业收入每同比增长1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2.限上批发业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应税营业收入达到1200万元以上,且2023年第一季度应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按照营业收入每同比增长2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3.现代服务业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应税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且2023年第一季度应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以上,按照营业收入每同比增长5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其中,现代服务业中规上服务业统计范围为2023年1-2月应税营业收入及同比增长率。
(三)申报材料:
1.“开门红”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表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应税收入证明材料:财务报表(2022年第一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增值税申报表(2022年3月、2023年3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2022年第一季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
其中,规上服务业企业只需提供财务报表(2022年1-2月及2023年1-2月);增值税申报表(2022年2月、2023年2月)。
(四)申报程序:
1.申请。申请企业或机构持上述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扫描件在2023年5月5日至5月15日提交至中山翠亨新区产业发展局(地址:广东省中山翠亨新区香山大道翠亨新区管委会103室)。
2.审批。产业发展局将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聘请第三方单位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上报新区管委会审批。
3.公示。审批通过后,翠亨新区对拟发放的补贴名单及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拨付。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且公示无异议的,将按补贴金额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五)本专题由新区产业发展局解释为准,咨询电话:黄晓维0760-22713172。
第六条:支持金融机构赋能服务业发展
(一)申报条件:企业工商注册地须在翠亨新区,主管税务机关为中山市税务局南朗税务分局,统计关系在翠亨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参与促销费活动的金融机构,其促消费方案须已通过翠亨新区审核批准,按照消费方案实际发生额给予资助,每家金融机构给予最高资助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开门红”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表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促销费方案通过翠亨新区审核批准的证明材料;促销费方案合同、经活动方和银行确认盖章的结算单、涉及消费的银行流水以及核查的必要材料等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1.申请。申请企业或机构持上述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扫描件在2023年5月5日至5月15日提交至中山翠亨新区产业发展局(地址:广东省中山翠亨新区香山大道翠亨新区管委会103室)。
2.审批。产业发展局将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聘请第三方单位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上报新区管委会审批。
3.公示。审批通过后,翠亨新区对拟发放的补贴名单及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拨付。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且公示无异议的,将按补贴金额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五)本专题由新区产业发展局解释为准,咨询电话:黄晓维0760-22713172。
第七条: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小升规”奖励
(一)申报条件:2022-2023年期间首次上规上限的“四上”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2022年2月升规的除外)。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规上工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其余奖励5万元。
(三)本专题实行“免申即享”,具体流程详见指南第四点“免申即享”流程。
(四)本专题由新区投资促进局解释为准,咨询电话:陈小姐0760-85599152。
四、“免申即享”流程
(一)公示。由区投资促进局根据上级下达通知文件确定相关项目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企业名单,经区管委会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期5天;
(二)确认资格。公示期满向相关企业发出奖励确认通知。企业收到奖励确认通知后,若确定领取奖励,则提交收据及银行账户等资料确认,若不领取奖励,则提交放弃奖励说明等资料;
(三)拨付。区投资促进局收集拨付材料将资金拨付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相关说明
(一)条款中表述“以上”的包含本数。
(二)所有税务资料均需具有税务机关电子签章。
(三)现代服务业范围:除限上零售业和限上批发业外的服务业。
(四)奖励对象逾期(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未申领奖励,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申报指南未涉及或未明确的内容由中山翠亨新区投资促进局及产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
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专题专项资金申报表
2.中山翠亨新区“开门红”服务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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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连婉晴
副总编辑:黄榕
总编审:王锡炎
信息来源: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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