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席中共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新面孔”有一位农工党党员……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在全会的会场上,新增了13张特殊的红色名牌。
据中央纪委官网消息显示,出席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有中央纪委委员132人,列席221人。其中,有13位国家监委特约监察员应邀列席参会,这在中央纪委全会历史上还是首次。农工党中央研究室主任郭洪泉作为国家监委特约监察员之一列席了本次会议。
“如此重要的会议邀请我们列席,很难得”
距开会还有约一个小时,农工党中央研究室主任郭洪泉等几位特约监察员便早早来到会场。
“如此重要的会议邀请我们列席,很难得。”郭洪泉难掩兴奋。
不多时,13位特约监察员全部入场就座。简单交流后,大家很快就开始认真阅看桌上的报告,不少人还翻开了笔记本。
会议中,特约监察员们听得很认真,时而圈点勾画,时而认真记录,时而凝神深思。
所有列席的特约监察员都为此认真做了准备。
中央纪委全会历史上的首次:国家监委特约监察员应邀列席
列席全会,就是在以最迅速、最前沿、最直接的方式了解纪检监察工作,这是体现民主监督的最直接渠道,也显示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开放姿态。
中央纪委全会邀请特约监察员与会绝非临时起意。首先,这是在落实监察法有关规定。该法明确,“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监察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其次,这也是在履行2018年印发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办法明确特约监察员应当“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其权利包括“参加或者列席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会议”。
还有哪些农工党党员担任了特约监察员
2018年12月17日,国家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50名特约监察员,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3月。小微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中发现农工党党员王金南、顾晋、郭洪泉均为首届特约监察员。
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农工党北京市委会副主委王金南
农工党中央医疗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院长、农工党北京市委会原副主委顾晋
特约监察员是个什么“员”?
2018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印发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决定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并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根据该《工作办法》,特约监察员是国家监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形象的说就是监督员、参谋员、联系员、引导员。
《工作办法》规定,特约监察员主要从全国人大代表中优选聘请,也可以从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成为特约监察员以后,并不脱离本职工作岗位,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负责。
他们之中既有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有企事业单位代表,既有各行业领域的权威专家,也有身在基层的一线代表,这使得他们在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发现问题方面具备独特优势。
特约监察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为了更好履职,特约监察员可以享受一些权利,比如:了解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察委员会开展监察工作、履行监察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根据履职需要并按程序报批后,查阅、获得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或者列席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会议;参加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了解、反映有关行业、领域廉洁从政从业情况及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受国家监察委员会委托开展工作时,享有与受托工作相关的法定权限。
特约监察员同时要遵守一些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廉洁自律、接受监督;学习、掌握有关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业务;参加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的活动,遵守国家监察委员会有关工作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履行特约监察员职责过程中,遇有利益冲突情形时主动申请回避;未经国家监察委员会同意,不得以特约监察员身份发表言论、出版著作,参加有关社会活动等。
(资料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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