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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媒快讯:云南五律师退出律协事件之惩戒听证会

2017-09-08 律媒社 律媒观察

律媒快讯

且看云南律协如何“挺向前”惩戒公益维权律师

王理乾、王龙得律师答辩认为,自己声明退出云南律师协会好几年了,不是会员,不交会费,律师协会有权调查吗?

听证会过程中,蔡瑛、文东海律师就分别接到湖南省司法厅“声援云南律协”的电话和短信息,看样子:云南律协相当不自信啊!听证代理人腻害啊!

由于再次提出主持人、调查人回避,休庭。恢复后到了12点,主持人要继续,听证会代理律师要求吃饭再开,于是争辩起来,几分钟后,主持人说听证无法继续下去,闭庭。

又出现杭州律协历史重演?终止听证!

三位调查人员中,其中有一位系2010年取得律师证,有一位系2009年执业,听证会程序违法,安排未满8年以上律师来调查这个事情。程序违法!严格来说还要它们的履历证明,执业满8年和取得律师资格满8年是两码事。要有八年执业经历才能担任律师纪律(惩戒)委员会委员,尼玛,廖律师执业二年半,调查二十多年的老律师!?

下午全体人员到云南省司法厅反映诉求,控告听证庭滥用职权违法终止听证,并控告调查人员非法调查行为。

云南省司法厅非常牛叉,律师们要求面见司法厅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厅长和纪律部门领导投诉,负责安保的女特勤竟然电话通知“来个接待信访上访的”,被代理律师听懂了。律师们明确表示:如果来个接待信访上访的,我们也不“接待”。


@广东钟文军律师我觉得,如果律师协会胡作为,作为律师我们应该怎么办才会行之有效,为什么聂案陈光武律师被处分了,而杨金柱公布的人至今安然无恙,这个问题值得深思,我想杨金柱不愧为杨大侠。当下,没有责任和担当的律师,我建议就不要去律师协会任职,否则当心因果报应。祸害中国律师就是破坏中国法治,祸害中国律师的行为一定是没有好下场的。上次在余律师处分案我说过,从恶这些人是会被历史记录下来,我也相信他们是没有好下场的,除非你不相信因果。


@西安常玮平律师昆明王龙得、王理乾律师,因退出各级律协受打压,律协以14年其因“金龙鱼食用油转基因标识”提起产品质量侵权之诉拟对其处分,定于9月8日在昆明律协召开听证会。(本人)亦参加了针对金龙鱼的该次全国范围内的公益诉讼,当地律协此举欲加之罪明显,事关律协定位和律师社会责任。我也很好奇昆明律协自以为抓到了什么。我一直打到终审。金龙鱼法务经理从深圳到西安来劝我不要上诉,请吃饭送礼物。如果说是虚假诉讼,以益海嘉里的实力,早些年就把这些人送进监狱了吧,还用求着让别诉了。且看昆明律协怎么演。


@北京周宇律师有翻出14年的旧帐的,有吊销执照的,老家伙们潜水的潜水,消声的消声……这都是巧合吗?


@李方平律师【中国律师这三天】1、北京陈建刚律师厦门机场落地,警察上机带走送至中转站,放人时老警察说:我们把你留三天,一点责任都没有;2、重庆张庭源律师中午两点刚接完成都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案的电话不久,被两江新区一派出所以涉嫌嫖娼传唤一宿,口头说查无此事,但无说法。3、云南律协对公开退出律协的王龙德、王理乾启动处罚(金龙鱼转基因标识公益诉讼所谓的虚假诉讼)听证。4、山东省司法厅拟就祝圣武律师的微博言论进行吊销执业证处罚。


@浦志强:【浦律师谈亲密校友-山东律协会长苏波】我不了解将被吊照的祝圣武律师,但约谈并谴责他危害国家安全,发声明力挺省司法厅的省律协会长苏波,却是法大的校友。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早上,我等聚集校门口,纠结是否出去游行,江平、陶髦、解战原率各系主任坐在地上阻拦。江先生苦劝我等,说父母把你们交给我,我就要负责任,出去一定会流血,那就在校内游吧,“关起门,怎样都安全”。记得当时,天空在颤抖,仿佛空气在燃烧,苏波肩抗写满宪法条文的大牌,站在我身后,列游行队伍的最前排。我听见,他沙哑着嗓子吼,说今天要再不出去,难道永远要这样忍耐吗?彼时,他悲愤而英勇。二十八年过去了,我得感谢这则声明,让我知晓了老友音讯,了然他成就斐然,可喜他勇猛精进,可贵他爬升到这般境界。造化弄人,觉今是而昨非,他可真了不起。

(听证会代理律师@蔡瑛律师 与@邹丽惠律师 )



@昆明王龙得律师:云南律协苦熬三载蓄意“收拾”声明退出律协之律师

众所周知,云南王龙得、毛晓敏、王理乾、李天翎、薛占义五位律师,于2015年2月25日公开声明:退出违宪、违例、贪财、怂包社团律师协会之后,引发了全国法律界的一场风波,律师协会的合法性、律师执业证年检的合法性和必要性等问题,再度被推在风口令浪尖上。

此风波期间,云南省律师协会、昆明市律师协会和昆明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采用了恐吓、收买、游说等各种手段,均没有取到他们欲想的结果,至今我们退出律协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而是采用“特殊化方式”与我等五人周旋,云南律协苦熬三载终于找到尘封四年之久的旧案说事,欲大做文章“迫害”退出律协之律师,这难免让人再次想起关于律协的一首民谣:

工作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

权贵一怒献媚,律师有难装睡

英明能干的律协,会员遇到困难总是装睡,但对于退出律协拒绝交纳会费的律师,总能找到收拾律师的理由,可谓“欲加其罪,何患无辞”。

云南律协煞费苦心,找到四年前“关于转基因食品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公益案件”委托人签名问题(案件涉及金额11.9元人民币),称王龙得和王理乾律师涉嫌虚假诉讼欲借题发挥,现云南律师已不择手段,迫不及待的向二位推出律协的王龙得、王理乾律师发出“通牒”,携带公证员送达《听证决定书》,此举能是依法合理办理吗?

 

为了让社会公众对整个案件有全面、正确的判断,现将该案涉及的问题逐一回顾。

 

发起转基因食品公益案件的背景简介

2014年崔永元自费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的危害,此事在全国议论的沸沸扬扬,同时做基因工程方面的朋友确实提出了一些棘手的问题,转基因食品给人类产生巨大的威胁,其成分里的草甘膦是具有促使癌细胞生长(即:我们常说的具有致癌的作用)、肾上腺功能异常、生育困难、并且是糖尿病、抑郁症、老年痴呆症等20多种社会多发病具有重大诱因或致病性。央视CCTV13也报道:“近年来癌症的高发区和转基因食品流通区域重合,到底是巧合还是存在必然的联系?”

通过在网络上查找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在国际层面上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始终有不同的观点,作为法律人无法证明转基因食品到底对人类是否有危害,但是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以下问题:

我国现行多部法律法规,对于转基因食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现在市场上销售的大量转基因食品均存在故意将标识字体缩小、标识色彩混同等问题,让消费者无法准确辨认购买物品是否系转基因食品,该应为严重违反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七条以及《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等法律规定(具体法条附后), 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我们联合各地律师同行,在全国范围内从产品质量问题提起了诉讼。

同时,查询相关规定总结以下结论:

一、 政府官员尤其是所谓的高官绝不会吃转基因食品;

二、 国家级运动员“禁止食用转基因类的食品”(有明确的文件为证);

三、 研究转基因的科研人员及家属绝不会食用转基因食品;

 

 

这到底为什么?既然说转基因食品对人类没有丝毫危害,那上述人员有为何禁止食用? 

 

【法条依据】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于2001年5月23日公布的第304号

第二十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有明显的标识。

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标识;未标识的,不得销售。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进货时,应当对货物和标识进行核对。经营单位和个人拆开原包装进行销售的,应当重新标识。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2002年1月5日颁发,并于2004年7月1日修订的)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必须遵守本办法。

凡是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进行标识;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不得进口或销售。

第七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醒目,并和产品的包装、标签同时设计和印制。

难以在原有包装、标签上标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可采用在原有包装、标签的基础上附加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办法进行标注,但附加标识应当牢固、持久。

《食品安全法》(全国人大2015年4月24日颁布的专门新增加了一条规定)

第六十九条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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