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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潜江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2016年,潜江市渔洋镇毛桥村实施该村扶贫项目通村公路建设时,违规将项目工程肢解为两个项目进行招投标。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绍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副书记刘行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刘传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4年,徐肇友在担任潜江市龙湾镇红石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工作不实,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村民吴某某家庭二次领取危房改造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 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 编/陈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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