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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江南城镇的市政建设及其局限

2018-03-09 林涓 冯贤亮 近现代史研究通讯

《浙江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

一、引言

在民国时期人们意象中的江南, 仍以太湖平原为中心, 范围不出环太湖的苏州、太仓、松江、常州、镇江、湖州、嘉兴、杭州地区, 与明清时代的江南核心概念相仿。譬如, 有人指出, 民国时期南京、上海、苏州、无锡、镇江等城市都属“江南”的概念范围, 是长江下游的一个核心地域, 与北方的黄河流域、南方的珠江流域相对。所以“江南”就成了“一个多重性格的流域”, 即从经济上看, “江南是一个都市线”;从人文的观点上看, “江南是物质文明最高度的区域”;从政治上看, “江南是现在政治机构的中枢”。这也是江南给时人的一种基本感觉。

江南地区交通发达, 人口稠密, 经济、文化都较昌盛, 农村工人的工资也较高。江南人的生活, 确实有让外人艳羡的地方。当时有人论道:“世界动向不管是在巴黎或是在英伦, 只要发生了能够波到中国来, 江南人的生活, 马上就有了一个适应:而且他们的适应, 是具着创造的模仿, 造成独立一格的风尚, 从思想, 学术, 工作, 物质的建设, 私生活的爱美, 各方面里, 都在给内地人们, 一个莫大的兴奋与刺激, 所以江南人民一部份的生活, 是紧张的, 进步的, 新陈代谢的, 而能够影响成中国全社会的新动向。”

近代化或现代化, 可以作为观照近世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研究取向。城镇发展就是其中值得探讨的一个重要层面, 特别是沿海的若干大城市, 与内地相比, 自晚清以降, 大多兴盛不衰。其工业经济、城市规模、制度建设与生活水准等, 往往可以成为推定城市发展或者社会发展近代化程度的指示。从近百年来的城镇发展来看, 工业化与现代化堪称历史的总趋势, 现代生产力对于整个东亚世界面貌的改变有着巨大的力量。

可是, 在现代化变革开始剧烈起来的江南地区, 仍存在各种各样的局限, 地区差异明显。1923年, 梁实秋 (时名梁治华) 南游至浙江的小城嘉善, 看到城中卫生的不良后曾撰文指出:这里似乎有“丝毫未受西方化的特征”:“二条街道, 虽然窄小简陋, 但是我走到街上心里却很泰然自若, 因为我知道我身后没有汽车电车等等杀人的利器追逐我。小小的商店, 疏疏的住房, 虽然是很像中古世纪的遗型, 在现代未免是太无进步。”同年, 梁启超在其所作的《五十年中国进化概论》中, 表示中国内部的社会变化“诚然是进化了”, 但在这五十年当中, 与美国、日本、德国等比, 又是“惭愧无地”, 差距太过明显。

上述二梁的言论, 十分清楚地揭示出彼时中国“现代化”的一些状态, 既有大城市与小城镇的发展区别, 也有中国与外国的发展差异, 现代化在中国当然仍有其局限性。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较好的江南地区, 同样存在着很多令人不满意的地方。这在以往的相关研究中还缺少系统的分析。

从宏观上看, 江南在唐宋以后是整个中国在经济、文化上最为繁荣的地区, 在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都较有代表性, 是一个地方行政较为成熟、行政实践又较为复杂的地区。除了社会经济与文化上所具的代表性外, 江南的“政治”意义也很重要。现代意义上的政治管理与城镇建设, 到民国年间才真正开始。市政建设的具体内容, 除公共交通道路、桥梁、驳岸、下水道的建设外, 还应涉及路灯、供水、环境绿化、清洁管理等公用事业。市政虽千头万绪, 设施宏广, 但其主要目标就在经济、交通、卫生与美观这四大方面, 集中地体现于道路建设、饮用水与排水、卫生清洁、夜间照明四大方面。由于以往的相关研究中, 对民国时期江南城镇的发展变化态势以及民众生活常态, 尚无集中系统的论述, 本文拟作初步的探讨, 以期呈现出江南城镇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存在形态。

二、城镇道路建设的展开

比较而言, 除上海的租界外, 南京城在道路建设方面应当是最好的。南京最初是一般的省会, 后来成为国民政府驻地, 市政建设就比较可观。特别是街道马路, 建设比较成熟。例如, 南京市政府所开辟的中山路, 自下关江边起, 经过挹江门、保泰街、新街诸地方, 直达中山陵, 全长11公里强, 路宽有40米, 并细分快车道、慢车道、行人道、憩息道;而道与道之间, 种有荫道树, 平坦而美观。此外还有中央路 (旧名子午线路) , 也是一条直线, 纵贯南京城, 南连中山路, 北达中央门。

但是大多数的江南城镇, 在民国时期并无这样先进的“市政”可言, 道路建设相对简陋。

譬如在常熟县, 民国年间曾对城内的部分路段有过拓宽翻修的工作, 在原有的碎石或石板结构道路外, 建有新式的弹石路, 即“冠云路”;开辟了南新路;为方便汽车通行城内兴建的南北干道, 即从南门洙草浜起, 经过总马桥大街、翼京门、南门大街、县南街、县后街、北市心、西弄、旱北门大街, 直达镇江门口, 道路宽达10米;而汪伪时期修建的城区东西干道, 即从宾汤门起, 经过东门大街、方桥, 折向衢桥至紫金街口, 道路亦宽达10米。至此, 南北与东西两大干道开始贯通, 形成了全长4000多米的城区干道线。至于桥梁, 民国年间城内尚有近百座, 多数为石拱、条石式石板结构, 没有大的变化。城内市河的两边, 大都有石驳护岸。

在青浦, 1949年前县城内众多河道上的桥梁, 大多系石桥、木桥, 年久失修;下辖的朱家角镇符合江南市镇一般的样态, 街道迂回曲折, 街面狭窄, 多数为石条。县城在民国年间除新开艮辰门外, 没有较大规模的整修工作。城镇排污比较传统, 地下排水管道是砖砌的明沟, 污水直接流入市河, 对水质颇有影响;而每逢集市或雨天, 狭窄的街道更是拥塞, 泥水横流。

嘉兴城内的街道, 大多是石板路。由于填得不平, 不仅黄包车经过时会发出声音, 下雨天走在上面还会溅一身泥水。这种情景, 在其他城镇中亦属常见。

在桐乡县, 城镇内的主要街道都是石板铺设, 而乡镇之间的交通则为泥路小道。城内街道宽的不过3米, 长短不等, 布局不一。县城以县署为中心, 前后左右大街呈方形布局;乌青镇东南西北四条大街沿河呈十字形;濮院镇街道布局方正, 街道首尾相接, 素称棋盘街。崇德县城街少弄多, 有“七十二条半弄”之说。石门、洲泉、屠甸等镇的主要街道, 多依河延伸。镇的房舍沿河而筑, 多为木结构平房;作坊规模小, 公共设施极少。在抗战期间, 这些城镇街道很多遭受战火的严重破坏。总体而言, 到1949年, 城镇房舍以陈旧破败者居多。

江南大镇盛泽, 镇区的街里曾多有建设, 情况似较一般市镇为好。在1928年时, 里人仲少梅出资建造了民房数百间, 形成的街道就称西新街;不久, 沈之万在镇南郊建造自己的住宅, 同时也筑了部分民房, 形成的街坊后人就称沈新街。1931年至1935年, 区公所募集经费雇工建造马家弄北口至苏嘉公路的便道, 路宽为4米, 都是砂石路面;1939年, 日军为军事需要, 修筑了五龙路, 路宽有6米, 也是砂石路面。经过这样的改造, 镇区面积已较清末稍有扩大。不过到1940年代, 据统计镇区面积仍仅有0.6平方公里。街道多形狭窄, 但弄堂众多, 与崇德县城一样, 当时也有“七十二条半弄堂”之说。而跨越镇区河道的桥梁都是石桥, 房屋均系砖木结构, 楼房大抵不超过两层。

在乍浦镇内, 街巷道路都是铺以碎石。光绪十二年所修《平湖县志》记载, 那时的乍浦城内有街、路、弄87条。到1937年抗战爆发, 南外大街被纵火焚烧商铺达200多间, 道路破坏严重;战后的1946年, 平湖县建设科拨米200石, 并由镇上各商店按所占铺面集资, 每铺面收白米1.5石, 空地则减半, 先后分段用条石、块石修筑, 将此街更名“中正路”;次年又对复兴路 (后名上新街) 铺以块石路面。1948年还在拓宽水陆财神庙南首连接萧山街处而北经沪杭公路至南河滩郭家地的路段, 也铺以块石, 道路建设因而多有改观。

但必须指出, 绝大多数江南市镇在抗战期间深受兵燹之灾, 破坏严重, 战后得以恢复的并不多。像几经战乱后的长安镇, 从原来兴盛期的13条街、72条弄堂, 就剩下几条街道了;而且路面狭窄不平, 里弄简陋陈旧。再如, 在上海北部的江湾镇, 市街都铺以石片, 比较平坦, 路面却比较狭窄。1921年开始拆废巷栅, 收进沿石, 填平沟坎, 将石桥次第改平后, 使交通往来较以往方便一些。宝山县的真如镇, 在1928年并入上海特别市, 但当时的市政建设情况并不乐观。镇区的主要交通道路, 有交通路、车站路、三民路、东官路、西官路、南官路、北官路、新村路、梨园浜路、天妃宫路、蔡桥路、陈巷路、东庙路、管衖路、虬江路、龙聚庵路、王家湾路、赵家角路、横浜路、严家湾路、金家桥路、西界浜路、赵浦路、横港路、钱家宅路、潘家巷路、厂头路、顾巷桥路、章村路、北章村路、梅园路、盛家厍路、太平桥路、王民港路与陆园路。据当时的调查, 这些道路除新村路是“未辅煤屑, 故每逢天雨, 泥泞难行”外, 不是“雨量过多, 则路面松坼, 车轮陷落, 行驶不便”, 就是“每逢天雨, 泥泞难行”, 道路建设依然十分简陋。

总体上, 江南城镇在民国年间的市政道路建设基本是在原来的基础上, 有所改善或发展, 在现代化程度较高的中心都市 (如上海) , 变化显著, 体现出现代国家建立后城市生活与管理的新风貌。

三、供水和排水的传统性

当然, 道路系统主要体现于城镇的外部景观, 内部较大的改良, 是在一些核心城市中的有限部分出现了现代化的供排水系统。在理想的层面, 这对市政建设与城镇生活而言, 品质上有较大的提高。实际上, 江南大部分城镇的供水与排水方面, 差异较大, 一般都保持着比较原始的状态, 整体上较传统时代并无实质性的大改进。

供水方面主要是指民生用水, 在民国年间的江南普通城镇中, 几乎与农村一样, 直接使用的基本为河水或井水, 现代意义上的自来水极少甚至完全没有。

例如, 在常熟城内, 民众都以浅井水及河水作为生活用水。到1930年时, 慧日寺内建了一口自流井, 可供居民使用。这样的自流井至1949年, 在城内共有50口。至于自来水, 常熟县城晚至1965年才展开铺设, 现代化进程显得颇晚。

昆山城市居民的主要饮用水, 也是井水与河水。至于附近人烟稠密的太仓城内, 日常生活用水同样以井水、河水为主。

在桐乡, 与其他地方一样, 居民习惯饮用河水, 家中一般常备水缸蓄水, 或用明矾沉淀消毒, 也有人工开井取水的, 但多散见于大的寺、庙、庵、观及大户富室人家。公用的水井也有设于城中的街前弄口, 可惜数量极少。

作为著名的都会之地、旅游名胜的杭州城内, 居民以饮用河水为主、井水食用不多, 但因河水比较混浊, 浙江省政府为清洁饮料、顾全公益, 到1928年四月间, 商议筹办杭州市自来水, 民生用水的现代化较一般城镇早得多。

至于市镇, 供排水的情况也有许多差异。在清末的盛泽镇上, 花园街、善嘉桥、斜桥附近都曾有“义井” (即公井) 。1926年秋, 培元公所出资在牧童湾建了一口自流井。到1935年, 区公所在填平茭白荡时又开了两口公井。

乍浦镇在1929年时, 因上海天主教会在里蒲山建成教堂, 用水不便, 就设置抽水设备, 引外山河水上山饮用, 创了平湖县地区“自来水”之始。

上海市边上的真如镇, 后来划作上海市的一个区后, 完全没有上水道的铺设, 民众日常用水就全赖自然河流;而即使有自挖的井水, 但井深不过2米左右, 水质很差, 很不卫生, 易引发肠胃疾病。

1936年初, 松江城东岳庙内建成了一口自流井, 附近居民开始用上了所谓的“自来水”。

而在浦东的北蔡镇, 因受沿海潮汐的影响, 河流水并不适宜直接饮用, 当地民众的日常饮水都习惯用水缸蓄水, 或者以明矾沉淀简单消毒。

显然, 相对众多的城镇、巨量的民户, 自来水的设置及利用, 实在是寥寥无几, 而排泄污水的暗沟之建设就更差了。城镇中的所谓阴沟, “大都构造不良, 污水四溢”。江南城镇中的排水系统, 一般使用砖砌的浅狭阴沟, 将污水直接排入河中;这些排水沟常因年久失修, 容易因淤泥堵塞, 造成排泄不畅。

例如, 在青浦县的城镇地方, 排污比较传统, 地下排水管道是砖砌的明沟, 污水直接流入市河, 对水质颇有影响;而每逢集市或雨天, 狭窄的街道更是拥塞, 泥水横流。桐乡县城镇街道的两侧同样是用石块砌成阴沟, 一般深宽一尺余, 将街上污水直接排入河浜。因阴沟浅窄, 容易淤塞, 排污能力很弱, 暴雨时期常常是污水溢满街面。常熟城区的排水, 主要依赖街巷两侧砖砌沟渠与石板街下的方渠, 流入市河, 再向城外排流。而且下水道的不规则, 常会失疏堵塞, 使大雨时期的积水不及流泄。1929年, 城内的部分街道在修筑路面时, 开始将下水道砌在道路中间, 两侧开设阴沟, 贯通街中向市河流泄。在建设南北干道时, 街道中的砖砌方渠被改埋300毫米直径的水泥管, 同时构筑窨井, 建立汇水区域和多渠道的出水口, 形成了城区南北干道雨污水合流的排水网。平湖县乍浦镇上的街弄, 也是用条石铺就, 下用块石砌成阴沟, 流通市河。嘉善县西塘镇的排水系统是雨污合流制式。主要街道的条石板路下面, 用砖石砌成阴沟, 居民住宅也都是些老式砖式阴沟, 生活污水和降水混合在一起就近排入河中。这种形制在江南城镇中是极普遍的。

散布于城镇中的河流, 既容纳了污水, 也承担着民生用水与舟船运输的作用, 长期积污自然会带来新的问题。在真如镇地区, 淤塞的河道就占到十分之六七, 对灌溉、运输等颇有影响。河道的疏浚需要大量的经费, 却非政府的城镇市政建设资金所能承担, 往往要依赖民间工商业界的支持。1914年西塘镇市河的浚治工程资金, 就是由镇上266户商家捐助的。

就上述各城镇的一般情形来看, 民生用水比较传统, 倘有变化, 那也晚至1920年代末期, 都有蓄水习惯或使用明矾简单消毒后饮食的方式, 但自来水之普及程度极低。

四、卫生与清洁的问题

在市容卫生与环境清洁方面, 最值得重视的就在道路清洁与人粪便的处理层面。这些在民国时期曾由官方出面整顿, 最初是由警察局或警察所具体负责, 可是由于经费并无稳定的来源, 后来仍多由城镇公所或商会承担。

例如在桐乡县, 街道清理工作由雇用的清道夫来完成。当然在行政安排上, 这种环卫事务是归警察局、所管理的, 在县城曾配有卫生警察2-3人, 指定相关巡长 (警员) 负责卫生稽核工作。管理经费最初由民间捐助, 后来由镇商会承担。到1925年, 青镇 (今乌镇) 创设了清道局, 沿街设置垃圾桶、雇用清道夫每日扫除街道垃圾。从1946年起, 所有的环卫事务就由当地镇公所来管理, 业务上则隶属卫生院。

再如常熟县, 在民国年间曾建有清洁队, 雇用清道夫清扫街路、装运垃圾。而海盐县在“公众卫生”方面, 曾有一番大的整顿, 要求由警察所每天派警力检查食品、河道、水井, 并派清道夫清除道路垃圾秽物;另外对厕所进行统一消毒。

在江南小镇中, 清道工作也经历了类似上述这样的变化。其中, 1911年时的双林镇, 早已成立了“公益清洁所”, 负责镇上街道的整修、清扫、路灯管理等事务, 似乎在管理上显得好一些。这类工作后来都被划归警察的工作范围。当然后来也有所变化。像盛泽镇, 道路清扫的工作起初按制度设计是由警所管理, 后来由民间发起, 分区组织清道会, 集资雇人分段打扫, 以期以社会力量来促进公共卫生事业。

比较而言, 城镇卫生方面最突出而集中的问题, 还在于人粪便的处理。

1949年前, 嘉兴居民的粪便, 主要是由“粪老板”联合组成的“嘉兴肥壅公司”把持处理, 将分布在城区的六个街道粪便进行划分, 雇用一批民工和乡村农工, 在各居民点设粪坑为公厕, 由雇工按户清倒居民粪便, 报酬是草纸二刀。在嘉兴县城小西门道前街, 原有一处小洋房, 即“陆家洋房”, 就是当时一位陆姓的“粪霸头”居住的别墅。

嘉善县西塘镇在1949年前只有3个私营粪行, 但附设有不少粪窖、粪船, 雇有少数人员专事镇上倒马桶的工作。

其实, 处理城镇粪便的工作中是存在利益诉求的。对城镇而言, 它自然是废弃物, 但在乡间的农业生产中, 它就是重要的肥料。在桐乡 (梧桐镇) 、崇德 (崇福镇) 两县, 城郊就有不少农民在城内争设私厕, 获取大量人粪肥。然而这些私厕极为简陋, 大多为粪缸、尿甏, 半掩半露, 卫生条件很差。条件稍好的公共厕所, 则是少而简陋, 且属男女混用。另外, 城镇内主要街道上定点存放的垃圾桶也极少。据1945年的统计, 桐乡县城只有23只, 崇德县城有30只。

再如, 常熟城内的主干街道都没有公共厕所, 仅在巷口有私厕和粪坑2000多只, 粪便则由“粪头”垄断, 运销农村。这种“粪头”到1952年才被取缔。 (46)

在奉贤县, 据1934年卫生工作者的调查, 因无人整顿, 坑厕甚多, “即最繁华之市中, 必有甚污秽之厕所, 不云五步一厕, 十步一坑, 然亦属不少”。

到1949年, 盛泽镇还有公共厕所16处, 都是“壅业者”所建, 下有职员24人, 工人共计57人, 负责处理公厕的粪便。

上海近郊的真如镇上, 坑厕颇多, 有的还在市街要道, 据不完全统计在街道两旁的有105只坑厕。这些坑厕在夏令时节, “秽气薰蒸, 蝇蚋丛集”。镇人的卫生观念同样表现得相对淡漠。

在江南城镇中, 确实长期存在着粪便收集与贩卖的“壅业者”, 成为了城镇与农村之间人粪肥交易的一个中间经营者, 有着比较固定的经营队伍。在盛泽镇, 据1949年的统计, 全镇还有雍业者16户, 职员24名、工人57名。这些组织为城镇的卫生清理工作起着长期的维持作用。但是不少市镇或集镇的卫生管理常处于荒怠状态。在北蔡地区, 除北蔡、御界桥两个集镇外, 其他都是村落。公共环境卫生市政当局无人过问, 集镇街道的清扫是由各商家自行打扫保持整洁;村落的情况更糟, 田间的池塘、路边的杂草、屋房的粪缸、田野的浮厝, 都是滋生蚊蝇、传播疾病的主要根源。在1943年秋天, 邱家木桥一带, 先后患霍乱的有7人, 最后全部丧生, 致使当地人心惶惶。

五、夜间照明的局限

在生产与生活中, 照明问题也十分重要, 而且关乎夜间的治安。当然, 城镇的夜间照明, 除大城市外, 一般都缺少电灯的装设, 即使有也是少而简陋。

但提供照明的工厂或公司, 在江南地区已经不少, 不过各城市的电灯厂 (公司) 的设立有些参差不齐, 主要有上海电光公司 (英商, 1882) 、奉贤大照电灯公司 (1902) 、上海华商电灯公司 (1904) 、镇江大照电灯公司 (1905) 、苏州生生电灯公司 (1907) 、金陵电灯厂 (1909, 次年开办) 、南通唐闸市电灯 (大生纱厂办, 1912) 、扬州振明电灯公司 (1913) 、常州振兴电灯公司 (1913) 、昆山电灯公司 (1915) 、南通通明电灯公司 (1915) 、松江电灯公司 (1915) 、徐州电灯公司 (1915, 试办) 、无锡电灯公司 (1916) 、六合电灯公司 (1916) 、溧阳电灯公司 (1916) 、江阴电灯公司 (1918) 、崇明东明电灯公司 (1921) 、高邮电灯厂 (1921) 、川沙大川电灯公司 (1922) 。这些新式的电灯厂, 多数集中于太湖周边地域。但在初设时期, 电灯用户较少, 使用者多集中于城区, 普及率不高。各城市间的使用有着明显的差异, 可以呈现出各地的现代化进程、经济力量强弱的若干面相。

在上海, 早在光绪八年 (1882年) 7月26日, 上海电气公司已开始供电, 首批启用的15盏弧光灯安装在商店、饭店、公园等显眼的地方 (具体包括南京路美记钟表行2盏、招商局码头4盏、札查饭店4盏、外滩公园内外3盏与电气公司自用2盏) , 便于公众观赏。7月28日, 《北华捷报》将电灯首次在上海作为照明使用的新闻作了报道, 并指出“这种新灯具推广到居民家里使用或许还要有一段时间, 但可以肯定, 推广这项革新只是个时间问题。这种具有微热的、十分明亮的光源是一种十分重大的发明, 而至今还未在最大程度上加以利用。”但有意思的是, 在9月30日的《申报》上发出了一则新闻, 叫做《禁止电灯》:“本埠点用电灯, 经道宪邵观察札饬英会审员陈太守, 查明中国商人, 点用者共有几家, 禀候核办。兹悉太守已饬差协同地保, 按户知照。禁止电灯, 以免不测。闻各铺户亦以电灯不适于用, 故皆遵谕云。”这在民国时期的人们看来, 着实有趣, 反映出与西洋文明接触时中国人对新事物的惊奇与疑虑。这些都可表明, 上海电灯的使用较其他许多城市要早得多, 当然与其他城镇一样, 这种新式照明用具的普及至一般居民家中使用, 仍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民国三年 (1914年) , 华亭县改名松江县, 城内街巷开设改装街灯, 新式电灯开始照亮了这座古城。

常熟县虽然早在清末民初, 已在县城内的街巷设置了路灯, 由士绅与商户出资, 雇佣专人每天黄昏时分到巷门口和少数要道转角处悬挂灯笼照明, 后来就改用煤油风灯, 但都不是现代化的电灯。电灯的真正使用要晚到1920年, 常熟电气公司扩大规模, 在主要街道安装了近百盏25瓦的照明电灯, 并由专人分路段掌管, 定时开关, 每天至夜半11时左右熄灯。1929年路灯专线的改造成功, 可以使电气公司安装总开关, 统一控制掌灯时间了。

江南普通县城的电灯照明, 与常熟县的情况相差不会太大, 可是当中的差异仍是明显的。像在溧阳县城, 市街上的电灯设备, 就远不如邻近的宜兴县。

就一般而言, 从晚清以来, 汽油灯的广泛使用使得夜市的经常化成为可能。在临平、塘栖等镇上, 都有汽灯行, 专门出租汽油灯, 以供上架、大户照明之用。安溪上纤埠每当夜幕降临后, 无数汽油灯照亮了西塘河水和两岸的商业街道, 一直延续到晚上十点, 成为当地第一大特色景观。从1919年起, 余杭、塘栖、瓶窑、闲林、乔司等电厂相继建成供电, 在1931年以后, 艮山电厂输电到了余杭镇、瓶窑电厂输电到安溪镇、闸口电厂输电到三墩镇。从此, 电灯逐渐成为余杭各市镇夜市照明的基本手段, 推动了余杭夜市的迅速发展。塘栖在每年清明前后的香市期间, 因外来人口剧增, 商业繁盛, 电厂就通宵发电, 供应商家照明。

盛泽镇首家电厂由张志毅在1915年创办于西荡口, 次年开始发电使用。当时装有电灯800多盏, 每晚5时至12时供电。但在1918年因亏损停办。后由仲少梅等人在登椿桥南堍集资继办, 建成复新电灯公司, 次年开机发电, 以供日常照明, 可惜由于机力不足, 灯光时明时灭。

乍浦镇在清末民初也无电力工业, 照明比较传统, 主要依靠各式油灯或蜡烛。后由当地徐、王、陈等姓大户出资, 在北滩街、总管弄、竹巷弄及主要大街, 每隔40—50米立杆悬灯, 以为公共照明。1920年2月, 绅士徐眉轩等人发起, 在镇上的西巷弯荡北侧建立乍浦电气有限公司, 直到1925年冬才开始发电, 全镇装灯的当时已有155户。不过到1943年, 这个电气公司因战争的影响就关闭了。

在上海市区中, 路灯的建设已相当普及。即便非租界地区, 路灯设置也很多。在热闹街道以及与租界毗连各路, 照明的日常化让人“更觉光明”。这一方面便利了行人, 另一方面自然也有助于治安。

作为核心城市的上海城, 市政建设在江南城市中是最先进的, 具有独特性, 其发展与变迁可以揭示彼时中国城市化的变迁与“现代化”的程度。

六、上海市政建设的进程

上海在当时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大都市相比, 都是不逊色的。新的“市政工程”, 早在晚清就已发动, 完全是因租界的发展与管理之需求而起。可以说, 近代上海的城市管理, 也是上海自1843年对外开埠后受西方文化影响的产物, 是“舶来品”。

上海马路的养护, 以公共租界最讲究, 特别是苏州河以南的四川路及南京路堪称最完全, 全路段都用铁梨木平铺。常州人姚公鹤曾说, 常在南京路上可以看到身穿红布马褂、手操箕帚的清道夫, 从事清扫工作。租界内其他的马路相对普通一些, 可分两种:一是以沙与石子拌和平铺的, 即俗称的“马路”;二是以碎石大小叠砌的, 称作“石路”。

上海的工部局工务处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 早在1843年由道路码头委员会建立, 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共租界以及周边所有属于工部局的市政工程, 具体涉及道路、排水、桥梁、栈桥、小河 (除了苏州河) 、公共建筑、公园、露天场所、测量工作和新楼建造过程的监管。

在二十世纪最初的几年中, 上海在市政方面完成了许多重要的工程。详参下表1。

表1 二十世纪初上海重要的市政工程统计    下载原表上海特别市成立之后, 比较重视编制各类法令。在市政管理方面, 据统计, 从1927年至1928年一年间, 就制定并公布了有关上海政治、经济、社会、教育、卫生、文化娱乐等方面的203项法规, 具体涉及总务 (市府) 12项、财政27项、工务7项、公安34项、卫生25项、公用34项、教育26项、土地8项、农工商27项以及其他3项, 希图健全“法制”。不过这些法规, 还会受到当时国民政府的约束, 在具体实践中会出现与制度要求脱节的情形。但较以往而言, 仍颇有进步的意义。由于上海市政中, 公共租界与法租界的建设较好, 华界处处相形见绌, 所以市府在成立之初, 在这方面就比较重视, 想制定一个长远的良好规划, 仿照国外大都市建设的经验, 在吴淞与租界之间建设新的市区, 以削弱租界的重要性。到1929年8月, 拟定的《建设上海市市中心区域计划书》, 对设定的江湾新市中心区域作了这样的规划:新市中心区建成政治、商业与住宅三个区域, 中心区内的道路系统, 连接吴淞港口和北火车站的水陆运输。次年, 即形成了集大成的上海建设规划《大上海计划》, 内容还包括了上海的南市、闸北、龙华、浦东、吴淞等全部华界地区。计划内容有七大方面:⑴市中心区域 (人口、行政、商业、工业、住宅等方面) ;⑵交通运输 (包括海港、铁路、公路、机场、渡江) ;⑶建筑 (新建民房式样、平民及工人新村、防火设备等) ;⑷园林布置 (包括公园、森林、运动场、儿童游戏场、公墓等) ;⑸公用事业 (公交、自来水、电灯、电话、煤气等) ;⑹卫生设备 (污水及垃圾处理, 公共卫生设备如医院、检疫、浴室、公厕等) ;⑺建筑市政府大楼以形成市区政治中心等。不过从1932年的“一·二八”中日战争开始, 形势越来越差, 市政府无力顾及上海的新建设, 直到1937年被全面爆发的抗战所彻底打断。其间完成的市政建设, 主要是市政府新办公大厦和社会、卫生、教育、工务、土地等局的办公用房, 上海体育场, 上海图书馆, 上海博物馆, 上海市医院, 市卫生试验所以及虬江码头一期等工程。

因上海城市本身带有的特殊性, 更使城区的划分不可能完全依据政治标准, 而是像所有的现代化大都市一样, 是以功能性和反映不同行业的分布来划分的。仍需一提的是, 上海市政府为实现上述《大上海计划》, 于1929年7月5日第一百二十三次市政会议议决, 划定闸殷路以南、翔殷路以北, 淞沪路以东, 预定路线以西, 约七千余亩之地, 作为上海市市中心区域;同年7月12日第一百二十四次市政会议议决, 设立上海市市中心区域建设委员会, 主持设施计划。该会为市中心区域正在筹备建设之中、将来该处附近各项事业之发展, 须预为划分区域, 使各以类相从而不相妨, 而为通盘筹划起见, 分区事宜又不可不就全市当时发展之情形, 以及将来之趋势, 与交通上已有应有之设施, 加以考虑, 以免抵触而臻完善, 故规定全市分区及交通计划图。1930年开始的城市建设, 终使上海南北两市得到了发展, 市区显得繁荣, “足以与租界相颉颃”。平民生活区的公共卫生、道路清洁等工作, 在社区生活中得到认同的同时, 正在逐步改善。

结语

在民国时期, 现代化的冲击在一些重要城市是较为明显的。在民国时期的部分学者看来, 现代都市的产生就是工业化影响的结果, 除北京、南京因政治关系而国家竭力发展之外, 其他都市“皆为工业化之结果”, 而且“此种都市发展之程度非政治中心所能比拟”, 特别是上海, 在所有的工业都市中又是最重要的。无论是核心的上海城, 还是普通的城镇, 都较真正的农村生活为现代化。柳亚子曾说:“我叔父和金爷, 他们都去过上海, 见过大场面, 觉得要做一点事业, 还得到都会中去, 至少是在市镇上住, 生活也可以舒服一些, 热闹一些, 乡村淳朴的空气, 再也不能够吸引少年子弟的灵魂了。”现代化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一种演变, 这种演变涉及知识、政治、经济、社会、心理等诸多方面。民国期江南的城镇乡村产生了许多变化, 特别是在上海、苏州、镇江等这样辟有租界的地方, 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及设施较其他地区先进, 并开始影响其他普通城市。由于市政建设的拓展, 城镇的空间状态被重新调整。城镇生活中的逸乐, 可以提供出不少“现代化”生活的事例。比较有代表性的马路、路灯、自来水、电灯等现代化设施, 让人感到那时人们的生活已经趋向现代化, 但局限性仍普遍存在。例如在嘉善县城, 政府规定店铺可以安装电灯, 民居之中却被电厂限制, “不许装”, 照明依旧以“洋油灯”为主, 晚上出门需要依赖灯笼。至于时兴的卫生观念, 在实际生活中并未得到大众的认可, 究其原因, 可以丰子恺著名的那句“卫生”“实因与乡村生活的‘马虎’习惯和环境不合”为代表。

相对大城市而言, 江南小镇的生活状态确实要松弛闲散得多。在不通公路的菱湖镇, 现代化的公用设施, 除了一般城镇都有的新式轮船外, 当时是已有电力而无自来水、有卫生所而无公立医院、有电话电报站而无公共汽车, 但对菱湖人来说, 只要有船一切就活了, 现代化的需求并不急切。而日常生活中的所谓“常轨”或卫生的不良, 并不因为到了民国时代而就能得到大的改善。譬如在江南市镇中的石板路下, 一般就是排污通道;而多数城镇和绝大部分乡村, 在过去都将马桶直接置于市河和乡村河道里清洗, 当然还有洗衣、洗菜、淘米、洗澡、放牛洗澡、放鸭鹅等, 开船罱泥也都在河里进行, 交叉污染严重。特别是在大水期, 更易扩大污染源 (包括河岸边的粪池或粪缸, 遇到大水必定没于水中) , 加速了流行病的扩散和发生。即便是大城市, 情况也不容乐观。在上海的法租界, 下水道中的污水, 就是通过住宅附近的化粪池, 与雨水合流而排入河浜的。

所有这些, 确实都需要加以改革。当时政府很早就有相应的管理举措。成立于1927年的杭州市政府卫生局中, 第二科就是负责街道清洁、河流清洁、沟渠整理、垃圾扫除、监督公共场所之清洁、监察食品商店、检查肉类等方面的卫生工作。但具体实践的效果, 与理想设计还是有出入的。在苏州的街道巷口, 虽设有公共坑厕, 但随地溲溺的情况依然普遍。时人不无讥讽地说:“立在巷口的警察, 像木偶人一般, 从不尝去干涉他们撒尿的人, 大约他们都嗅惯这种臭气罢。”当然市政建设的效果是存在差异的。在上海市区边上的真如镇, 因紧邻都市中心, 经过五年的改造, 情况大不相同, “各方面建设的进步”、“公共汽车行驶的改善”、“京沪铁路沪翔区间车的增加”、“识字教育新生活运动”、“劳动服务之推进”等等, 应该都是因城市管理与生活现代化带来的。

虽然明清时期江南市镇已出现城市化发展趋势后, 但在近代以工商业为龙头的近代城市化模式和这种原生型城市化的结合, 离散了旧有的城镇乡村之联系, 造成城市结构失衡, 城乡差距加大等一系列社会同题, 是一种二元结构的城市化模式。民国时期江南的地方行政及城市管理一直处在调整变革之中。新式的市政建设要求与现实的城镇生活处境, 还不能得到有效的配合, 地区差异明显。除了受传统的生活方式影响外, 廉价而随意的生活需求不能很快接受需要有不少成本的生活方式, 城镇间经济发展与工业文明的差异在当中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随着现代工业的兴起, 现代交通运输网的形成, 城乡地区逐渐从农村文明向以都市文明为特征的现代文明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各地日常生活与市政建设的同质化趋向日益增强。已经是“世界的江南”的城镇当中, 物质文化与日常生活多少已有了“现代性”转化的面貌, 当然这样的转化仍是有局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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