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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公开聘用编制外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大方检察 2022-11-08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聘用2名编制外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制外检察辅助人员2名。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以上。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安心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检察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按照3100元/月标准执行,“五险一金”按相关规定缴纳。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81- 2022年83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
      3.现场报名。需提前下载并填写《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公开聘用编制外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份,按招聘职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
现场报名地址:大方县人民检察院707办公室(大方县杜鹃大道中段)
      4.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公开聘用编制外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等证件的扫描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版。网上报名时将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441827574@qq.com。
      5、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由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于2022年8月1日09:00至8月3日17:30期间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大方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等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程序
      面谈与考察相结合,择优聘用。
      (一)面谈。面谈由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得分低于6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有司法部门工作经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研究生以上学历、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等的,在面谈得分基础上给予加分。
      (二)体检。按面谈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体检缺项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三)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试用和聘用。通过公开聘用程序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后,采取一年一签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少需在我院工作服务满1年。
六、其他事项
       1、面谈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聘用工作咨询电话:13698553119 。请于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咨询。
       3、本次聘用相关解释权归大方县人民检察院。

附件: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29日 

来源:大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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