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有回音丨省生态环境厅快速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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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收集群众诉求,举全系统之力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环境污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现将部分问题查处结果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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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灵寿县岸沟村洗沙厂污水直排。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灵寿县岸沟村洗沙厂实为岸沟村李杰洗沙厂,位于岔头镇岸沟村北岭,无环保手续。
经了解,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灵寿县分局会同当地政府于2019年12月15日对该洗沙厂进行取缔;2019年12月19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灵寿县分局和当地乡镇人员赴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政府正在对该厂进行拆除作业,已采取断水断电措施,生产设备已清理,现场还存有部分产品。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如下处理:一是以市散治办的名义向灵寿县政府下达督办函,依法依规对企业违规生产、违法排污问题严肃处理;二是责成灵寿县分局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对该企业进行彻底取缔;三是责成当地政府进一步加大检查、打击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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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工地实为翡翠观唐二期项目工地,2019年12月18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路南区分局赴该工地进行巡查。该工地正处于浇筑和基础施工阶段。经调取该工地施工记录,执法人员发现其存在夜间施工行为。
2019年12月18日,执法人员赴该工地进行巡查,当场责令施工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作业,避免噪声扰民,并拟对该工地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路南区分局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该工地今后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二是要求该工地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应及时提交夜间施工申请,并向周边群众进行公示说明,获得许可后方可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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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啤酒厂实为百威(保定)啤酒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 608-0188-17,有效期至2020年12月4日)。
2019年12月25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清苑区分局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在群众反映的村林地发现倾倒有灰白色液体及沉淀物,面积约400平方米,经初步鉴定为硅藻土。执法人员赴该公司检查并调阅百威(保定)啤酒有限公司环评了解到,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硅藻土沉淀酒中蛋白质并去除杂质。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清苑区分局当日即组织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清苑区乡镇环保所、百威负责人、第三方检测公司等相关方赴现场,对倾倒点的硅藻土、林地土壤、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根据2020年1月2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区域地下水,土壤,沉积物(硅藻土)均符合国家标准。可用于林地绿化使用,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处理整改情况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成清苑区分局对此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日常巡查;二是会同当地政府对该问题进一步检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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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位共有2处,分别位于丛台区青年沟盖板工程现场、丛台东路与经开区世纪大街交叉口西北角教育储备用地区域。
2019年12月27日,当地执法人员会同当地政府网格化责任人赴青年沟工程现场核实时,该处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2020年1月7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区域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处部分裸土已覆盖到位,部分裸土已绿化。经了解,邯郸市社会事务局春节后对该处进行微地形绿化或将土堆全部清运。
5
沧州市沧县大贾庄村一商砼企业存污染行为。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商砼企业实为河北翔天商砼有限公司,该公司厂区内有2家企业,分别为河北翔天商砼有限公司和沧州市翔天路桥工程有限责任沧县分公司。
2020年1月8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了解,两家企业均无国有土地手续,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现场核查时,两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大量石料露天堆放,未按规定入仓,存在大量未硬化积尘严重地面;执法人员发现无环保手续的加油机1台、油罐1个;在厂区东侧发现外排废水迹象,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测,废水呈碱性,且厂内未发现污水治理设施。
执法人员经核对该公司环保手续发现:1条生产线与审批建设地点不符,3条物料输送带未封闭,沥青生产线部分涉VOCs工序无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且车间未按要求安装喷淋等降尘设施。经调阅翔天公司排污许可证,2019年11月8日已到期,之后仍有生产迹象。经与沧州市电力局核实,该公司2019年11月份以来日用电量为600度左右,涉嫌存在无证排污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在翔天商砼公司检查时,该公司现场有近期生产迹象,仅能提供于2019年10月31日获得批复的环评报告,未能提供验收报告及排污许可证,涉嫌未验先投。
沧州市大气办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现场责成沧县政府对上述问题立即依法依规处理。目前,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已对两家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立案处罚,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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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大量废弃草甸被堆在河道两侧及河道内的位置,位于小西堡乡义井堡村。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将该舆情告知该村,并责令其限时整改。该村立即安排专人,并出动钩机将河道草甸全部清理干净,确保河道通畅。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责成小西堡乡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河道保洁力度,加大日常监管,对河道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利用村广播、宣传公示栏及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群众保护环境意识,杜绝向河道沿岸乱堆乱放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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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企业实为平乡县茁晰纸板厂。该厂环评于2015年4月3日通过原平乡县环保局审批,2017年9月22日通过验收,目前持有排污许可证。
经询问该厂负责人了解,该厂前期存在新员工对生物质锅炉燃料用量不清楚,在添加时操作不当,造成冒黑烟现象,持续时间约2分钟。
因该厂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相关要求,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对该厂进行立案处罚,并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检测达标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成平乡县分局加大对该厂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二是责成属地乡镇切实履行网格化管理,一旦发现违法问题,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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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沙河市綦村镇多处砂点扬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多处砂石露天堆放点,实际有四处,均位于邢峰线东侧。2020年1月8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沙河市分局执法人员会同綦村镇政府等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核查。四处砂石露天堆放点均为临时存放点,现场无生产设备,未发现近期生产迹象,存在部分物料苫盖不严问题。
2020年1月8日,赴现场核查的执法人员和镇政府工作人员责令四处砂石露天堆放点立即按要求苫盖到位。
针对物料扬尘隐患问题,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沙河市分局执法人员要求四处存放点负责人待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后,尽快清理现有砂石料,并在装卸过程中采取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目前,四处存放点物料已全部苫盖到位。
9
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19年12月25日,经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会同香河县分局等相关部门实地核查,群众反映的两处大坑位于起河屯村北,属于废弃闲置坑,周边存在建筑垃圾约200余方。
当地政府立即组织出动人员50余人次、大型清运车辆10台,将倾倒垃圾进行清理,并对坑周边原有围挡进行修复,新加装围挡500余平方米,同时在坑边设立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
与此同时,廊坊市生态环境局责成香河县分局组织对坑内水体及地下水进行监测,待出具监测报告后,由当地政府根据结果制定具体治理方案,组织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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