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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头条丨定州市全面打响碧水保卫战收官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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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是国家“水十条”和省“水五十条”的终期考核年为了“碧水保卫战”的收官之战
定州尽锐出击、攻城拔寨!☟☟☟


日前,定州市制定并印发《2020年定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流域分区管理体系为基础,以污染减排与环境扩容为抓手,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统筹饮用水、工业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河流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持续深化水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01

工作目标


与基准年相比,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沙河灌渠、孟良河水体断面达到Ⅳ类水质,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完成任务目标。


02

重点任务


加快水环境综合整治



以水生态提升为重点,加强水环境质量管理,确保全面达到Ⅳ类水,实现科学补水到位、治污到位、清淤到位、保水质到位、保护水生态到位


实施综合整治。开展清淤疏浚,严格污染管控,强化源头治理,大幅削减入淀河流污染负荷。推进新建城区、扩建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到2020年,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2%以上。到2020年,确保沙河灌渠、孟良河入淀河流断面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持续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到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持续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严防反弹。完善水源地监测监控体系,到2020年底,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采集率达到100%。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防控水源地环境风险。到2020年底,城区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0%。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



开展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深度治理


  

 深入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扎实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到2020年底,执行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现有向环境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开展黑臭水体点源、面源排查整治,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切断农村生活污染、种植业等污染源头;加强内源污染治理,清理河道垃圾,科学实施底泥清淤;推进城市水生态系统修复,提升城市水体自浄能力。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强化工业污水限期达标整治


  

 推进向环境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流域排放标准

开展涉水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非法排污口一律予以取缔,推动依法依规设置的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依法査处。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关闭。


  

 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

加快完善工业园区配套污水管网,推进“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园区内工业企业废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指导督促重点流域工业园区向环境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快实施提标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工业园区“一园一档”“一企一册”环保管理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完善园区水环境管理合账。到2020年底,工业集聚区全面执行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开展农村积存生活垃圾专项清理整治,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支持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到2020年底,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突出重点区域,梯次推进,对城镇周边的村庄,优先选择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集中处理;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加快农村生活供排水、污水收集、旱厕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水平明显提升,具备条件的村庄建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厕所粪污得到全面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积极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不低于80%,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


  

 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坚持种植和养殖相结合,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空间,深入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开展破坏生态环境的养殖方式综合整治。到2020年底,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加强河流综合治理



深化河流水污染防治。强化唐河、孟良河及支流小清河等河流专项整治,采取入河排污口整治、河道垃圾清理、人工湿地建设等措施,推进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系统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优先实施节水行动

实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行动,统筹推进工业和生活节水。引足用好外调水,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优化配置引江水和本地地表水。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持续推进机井关停行动,确保应关尽关。到2020年底,市政供水老旧管网改造率达到80%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完成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任务目标


  

 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

推进农业、工业和城镇节约集约用水,积极推广中水回收利用,持续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75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修正值控制在10%以内,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超过91%以上


03

保障措施


01

 强化主体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要求,要将水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责任红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河长制,将河流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河长工作重要内容,层层压实各级河长责任,严格落实巡河巡湖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河流水环境问题。 


02

 强化协调联动


市相关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法定职责,按照“谁牵头谁协调谁督办”的原则,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实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03

 强化资金保障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对水环境保护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优先支持纳入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中的项目。


04

 强化社会监督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水生态环境质量数据,加强重特大涉水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强化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所有国、省、市控重点监控范围的涉水企业要向社会全面公布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公开曝光水污染违法典型案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强化污染有奖举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对水污染违法行为的监督。


来源:微信公众号“定州环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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