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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组织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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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省生态环境厅近期组织开展了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省级专项抽查。抽查结果显示,抽检的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总体合格率为83.04%,较上年度抽检合格率增加了8.71个百分点。针对发现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对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依法进行处罚,公开曝光,并建立清单跟踪督办,确保不合格加油站限期整改到位。


此次专项抽查,省生态环境厅重点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气液比、液阻等指标进行检查检测,指导督促加油站建立和完善环保达标管理体系,加强设备的自查、维护和正常使用,依法查处不按要求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违法行为。


 

专项抽查中,我省共抽检加油站230家、储油库6座、油罐车20辆。经对230家加油站现场检测,密闭性、液阻以及气液比三项指标均检测合格的加油站191家,存在油气回收装置运行不合格加油站39家。其中,油气回收装置密闭性检验合格率为90.79%,液阻检验合格率为98.69%,对1059条加油枪进行气液比检测的合格率为89.52%,三项指标抽检合格率较上年度均实现提升。此外,抽检的6座储油库、20辆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各检测项均符合要求,检测合格率100%。



此次抽检中发现,个别加油站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现象。专项抽查中对去年存在问题的加油站进行了复查,其中9家加油站仍然存在检测不合格的问题,7家加油站问题整改不到位。全省不同企业类型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抽检合格率存在不均衡现象,除中石化、中石油所属加油站抽检合格率100%外,其他加油站抽检合格率相对偏低。此外,个别加油站存在油气回收装置建设不规范问题,还有的加油站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对设备疏于管理,导致油气回收装置不正常使用。


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对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依法进行处罚,并建立清单跟踪督办,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将敷衍塞责、屡查屡犯、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站点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管台账,对油气回收装置集中进行检查检测,不断规范油气回收系统运维,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切实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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