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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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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河北举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新闻发布会,会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任立强表示,净土保卫战是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之一,河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得到控制,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圆满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全部划定,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省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一)突出顶层设计,逐步深化攻坚任务重点。土壤环境质量关系百姓民生福祉,关系国土生态安全,关系国家可持续发展大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打赢净土保卫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河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超前谋划,凝聚共识,强力推动,积极探索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路径模式。一是超前谋划、积极探索。河北主动担当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的特殊保障任务,全面对标对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法》,先后出台了《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北省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十三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和部署;二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强化工作落实,省政府成立了由许勤省长任组长,3位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由15位专家组成的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省政府与各市政府、各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逐级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市各部门责任,确保国家下达和全省确定的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突出基础调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201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详查,为全国详查工作探索了经验,生态环境部给予充分肯定,时任部长李干杰在全国大会上给予表扬。历时两年,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完成,共布点采集26743份土壤样品和农产品协同监测样品,获取近48万个监测数据成果,初步查明了全省农用地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区域风险等级,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分类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我省农用地详查成果报告技术评分位于全国前列。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调查正在按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进。   


(三)突出安全利用,科学实施耕地分类管理。2020年4月,全省所有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完成,河北是全国第一个划分成果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的省份。省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制定《河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工作推进方案》《河北省受污染耕地科学分类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了河北省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各级政府主动担当作为,按照“科学治理、分类施策、安全利用、风险管控”的原则,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轮耕休耕、退耕还林还草等综合措施,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突出风险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在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方面,着力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制发《河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程序》,强化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和土地征收、收回、收购重点环节风险管控,明确各部门相应监督管理职责。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专家评审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审查,严格落实“净地”供应制度,坚决杜绝“毒地”开发利用。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专项执法检查,未发现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利用情况。


(五)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污染源头预防和整治。一是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完成168个减排项目,已提前完成“十三五”减排任务;二是强化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2020年将848家企业纳入省级重点监管名录,督促各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开展自行监测。三是积极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截至2019年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2%,我省化肥使用量连续四年实现负增长;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4.89%、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34%,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六)突出示范引领,积极探索开展污染治理修复。大力推进石家庄栾城区、辛集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受污染土壤风险管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政策机制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利用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在全省组织实施14个共11000亩污染农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推动实施了一批科研项目,8项土壤相关技术成果列入《河北省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


(七)突出依法治污,坚决打击土壤污染违法行为。在全国率先组建省、市、县环保警察队伍,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分别设立环保审判庭、生态环保监察处,出台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案件移交考核通报制度”,开辟生态环境部门向公安机关移交刑事案件的“绿色通道”,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2019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97起。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彻底消除环境隐患,坚决杜绝因环境违法导致的土壤污染问题发生。





净土行动实施以来,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取得一些成绩,但还有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深化探索和加快解决。下一步,将继续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为目标,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大重点领域,坚持目标导向,抓好源头防控,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抓好国家终期考核目标完成。围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考核目标,按照《河北省受污染耕地科学分类治理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各地扎实推进,按照最严格最保险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受污染耕地全部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围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的考核目标,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管理,组织各地对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本地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底数,为完成目标任务夯实基础。


(二)抓好污染源头防控。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加大减排项目督导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实施。继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任务。切实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农药化肥使用量持续实现负增长;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使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三)抓好土壤环境执法与监测。加大重点企业土壤环境执法力度,督促企业遵法守法。充分运用执法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等方面的智慧监管。同时,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点位例行监测,组织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及时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范围、风险水平等,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溯源排查,查明并及时阻断污染源。


(四)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顶层设计,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实践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研究起草我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相关政策,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对各县(市、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全面掌握各地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为打赢净土保卫战、谋划“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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