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初步成效(香港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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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介绍了今年以来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初步成效。渤海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向好。2019年度近岸海域国考点位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为100%,2020年1-7月仍保持100%。国考入海河流入海口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V类及以上,消除了劣V类。新闻发布会现场
在陆源污染治理方面:为深化入海河流劣V类断面整治,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河北省入海河流水质监测考核体系实施方案>2020年度入海河流水质考核目标及总氮基准值的通知》。为深入查找影响河北省入海河流总氮浓度污染源,印发了《关于开展沿海区域和入海河流流域涉氮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及执法帮扶工作的通知》,组织成立沿海地区涉氮排放企业监管帮扶组,深入到秦皇岛、唐山、沧州等三个设区市23个县区的56家涉氮企业,就水污染防治工作及总氮减排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组织三市生态环境局和沿河各县分局成立联合排查组,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河段进行全河段踏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市交办,督促整改。
在海域污染治理方面:年初,河北省政府组织在全省全面推行湾长制,建立了省、市、县、基层四级湾长及湾长制办公室组织体系。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与河北海警局联合印发执法协作配合试行办法,为海洋执法协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推进海洋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制定发布了《河北省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2020年本)》,规范了河北省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为确保完成攻坚战生态修复各项任务,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项目的函》,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推动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湿地修复和岸线整治目标任务,对需要办理环评审批的,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分类做好环评审批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更好地落实生态损害补偿制度,河北省参照其他省的经验,制定印发了《河北省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冀环海洋〔2020〕183号),初步建立了海洋生态补偿工作机制。
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为加强沿海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控,编制完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增加船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内容。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河北海警局等部门制定印发了《“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6月份,对唐山海域石油勘探开发企业开展了“碧海2020”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安全。
来源:香港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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