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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双十佳”|董秀立:生态环境战线上的“多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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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开展的“争做争创”活动,我省在生态环境系统评选出了2019年度“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十佳集体和“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佳个人。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我们开设专栏对“双十佳”先进事迹进行展播,希望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以“双十佳”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敢于担当作为、勇于干事创业的精神,着力打造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力量。




他经常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奔走在全县各个重点排污口,把每一家企业的排污情况摸得“门儿清”;他严格执法,顶住说情和外界干扰,一把尺子量到底,不徇私情,全县一年环境违法立案413件,处罚6135.14万元,让恶意违法、顶风违法者付出代价;他创新思路,实施了“分表计电”“零点行动”“凌晨攻势”等举措,补齐了沧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短板,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执法等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他就是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局长董秀立,凭借能吃苦、愿奉献、敢担当的“拼劲”,成为生态环境领域的标兵和“多面手”。


创新学习方式和监管理念

“身为环保人,必须有情怀有担当,用自己的行动为生态环境保护添砖加瓦。”2019年10月进入生态环境系统以来,董秀立结合沧县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情况,研究业务知识,创新工作方法,总结提出了“一二三四”工作思路,既抓铁腕监管,又抓热情服务,得到了沧县企业界的认可,企业主动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环境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党的十九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许多新变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董秀立勤学好问,主动钻研,从最新环保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入手,及时领会跟进国家、省、市最新环保工作要求,并做好对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引导和宣传,确保各项环保法规政策落到实处。

在强化自身学习的同时,董秀立带领全体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凝聚了全县生态环境队伍合力。近年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开展红色教育、走访脱贫典型、举办爱心捐赠等系列活动,进一步丰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内容;先后6次聘请专家授课,举办了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廉政教育培训会;实施“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等,提升全体职工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沧县还举办“生态环境大讲堂”53期,辑印《企业如何合法规范生产》等多种知识读本和环保法律法规,向企业家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引导、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实施工艺改造提升,减少污染排放。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敢于较真碰硬沧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艰巨,形势严峻,历史欠账较多,大量问题堆积,侵害群众利益,也为环境安全埋下了隐患。董秀立到沧县分局主持工作后,对班子队伍进行了大刀阔斧的调整和改革,打破多年形成的“固化”“僵化”“惯性”“钝化”“矮化”思维,大力整治机关作风,惩治环境违法企业。为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夜间违法排污和擅自停用污染处理设施行为,董秀立建立了夜查机制,开展“零点行动”。在“零点行动”工作开展期间,不论寒冬酷暑,董秀立始终以身作则,深入企业一线,哪怕环境案件发生在凌晨两三点、节假日,也是二话不说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下猛药,治沉疴。2019年10月到当年年底,沧县立案处罚942万元,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高压严打态势,迅速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然而,由于任务重、工作压力大,董秀立两次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为不影响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他坚持晚上入院治疗,白天带病上阵,一刻不放松,为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做出了表率。在他的带领下,沧县分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迎难而上,为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拼搏进取。


真抓实干推动生态环境改善

在董秀立的领导下,沧县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铺开。2019年全县整改提升传统工业企业4763家,232家企业安装VOCs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并联网,212台燃煤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106家企业纳入绩效分级;510个村生活污水完成治理和有效管控,对重点河流30余个点位进行加密监测,建设6套水质实时监测预警站,对沧县重点河流水质情况实时监控。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工业企业形成了有效震慑。2019年沧县共立案查处、审核办结一般程序环境违法处罚案件413件,罚款金额6135.14万元;办理查封扣押案件48件,移送行政拘留10起,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2019年全年集中约谈环境违法企业6次、256家。同时,通过政府网站、LED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公示渠道,对环境违法问题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倒逼企业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狠抓作风和职能转变,沧县分局初步建成效能型、服务型机关。董秀立全面梳理优化业务流程,对环评业务、排污许可办理等实行阳光操作,所有审批项目一律将审批依据、流程、程序、办理时限等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实施严格的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将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间分别压减到15个工作日和7个工作日,安排专人答复、协办环评备案。同时,依托智慧环保大数据综合监管平台建立了沧县分局分表计电智能管控系统,全县目前已经有177家实现联网,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非现场执法系统初步建立,探索出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人防+技防”的新路子。

在全县共同努力下,2019年沧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91,同比下降4.98%;PM2.5平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17%,环境空气质量创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优。全县4条考核河流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提前一年完成消除劣Ⅴ类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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