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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头条 | 张家口市:发力八大任务守护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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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张家口市组织开展了2020—2021年秋冬季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统筹市、县二级环境执法力量,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巡回执法方式,对“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情况、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扬尘污染管控和达标整治情况、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开展全方位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巩固蓝天保卫月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成果,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坚决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落实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

聚焦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企业,对全市范围内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垃圾焚烧、新型建材、铸造、化肥等重点涉气大中型企业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其中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评估监测的钢铁、焦化企业重点检查,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严格查处。同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事项,全面梳理资料台账及各项数据,并利用电力部门提供的用电量数据信息,逐项核查生产装备、生产能力、产品产量、耗水量等,对无环保审批手续、未批先建、无证排污企业依法严处、督促整治。 对散状物料(含废渣)、产品、副产品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节点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发现的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立即停止排污,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

采取暗查直查的方式, 持续开展对重点县、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有效运用电力数据精准锁定违法生产线索,结合热点网格、卫片识别、分表计电等科技手段,对“散乱污”企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坚决遏制反弹苗头,保持动态清零。尤其对农村、城乡接合部、行政区域交界易形成“三不管”地带,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隐患。同时,对已完成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严格对照整治要求,再次开展执法排查,严防污染反弹。


落实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措施

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期间,严格对照应急减排清单,对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以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为重点,严格按照企业“一厂一策”检查应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是否按相应应急等级严格执行到位。强化临界天气条件污染执法监管,根据污染因子特征,有针对性加强重点污染源排放管控, 强化精准执法管控,力争将轻度污染天气转化为优良天气。


实施扬尘污染管控和达标整治举措

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要求,严格对照扬尘污染治理达标验收八条标准, 即施工场地落实“六个百分百”、视频监控和 PM10 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两个全覆盖”,对建筑施工工地、拆除工地扬尘达标整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扬尘监测点位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对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备未按标准安装、 视频和数据不能真实反映扬尘污染管控及排放情况的, 依法从严处罚。


 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无证排污、 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露天矿山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检查环评中要求的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全部载入排污许可范围,是否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及修复措施,生态保护措施是否执行到位;对排污许可未载明或载入不全的,要移交督促限期变更整改,逾期仍未变更移交发证部门予以撤销排污许可。


强化涉气企业新建项目自主验收

对2019年以来自主验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进行逐一核查,对涉VOCs新建项目, 重点检查自主验收的标准质量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无证排污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通报。严厉查处批建不符、无证排污、验收内容不完整、验收监测报告缺项等问题。 自主验收意见内容, 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后续要求是否整改落实到位等。


加大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

联合公安交管、 交通部门对物流园、 工业园、公交集中停放地,及工业企业、公交、环卫、客运、物流等重点用车单位,全面开展入户执法检查,做到全覆盖;全面加强市界、县区界及重点路段的路检路查, 加大对重型柴油车现场抽测力度。 加强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执法检查,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 依法处罚并限期撤场。


强化涉VOCs排放企业污染防治

深化开展石化、焦化、制药、化工、农药、皮革、化肥、橡胶、塑料、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炭素等行业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并开展现场监测,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将采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催化、活性炭等单一简易处理工艺的企业作为重点执法对象,严肃查处使用低效治污设施,且无治污设施规范性设计文件、不能保证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治理后废气达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来源:张家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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